1、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全装修房买卖合同更新有效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全装修房)买卖合同(第七版)特别告知一、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其他有关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先进理念,结合园区实际,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本合同示范文本。本合同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
2、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苏州房产信息网()查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必要时可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咨询。合同签订并网上备案后,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可以向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申请预告登记。三、合同要体现对等原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占总房价款的比例应当相当。四、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约前,应对本合同相关内容予以充分理解。五、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本
3、合同各原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六、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经备案后,可利用合同编号及当事人持有的密码,在苏州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合同的真实性及备案情况。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全装修房)买卖合同 (第七版) (合同编号: ) 主管部门提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购房者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封面之特别告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销售(预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4、(空格部位供甲乙双方以打“” 方式选定,未选择部位打“X”)。第一部分合同主体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备案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乙方(买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配偶【有,无】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未成年子女【有,无】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
5、话:乙方(买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配偶【有,无】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未成年子女【有,无】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承诺该房屋属于2010年11月4日以来乙方家庭(包括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入的唯一住房(含存量住房)。对家庭成员的申报及以上承诺如有不实,乙方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屋登记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主管部门提示:乙方如与配偶共同购买的,配偶应当作为乙方共同签署合同,并明确共有方式和份额。甲乙双
6、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有效。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向第三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除外)提供或泄漏以上乙方信息及甲方了解的其他乙方信息。 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和销售依据) 甲方依法取得位于 _区(镇) 路 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苏工园国用( )第 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划拨】,终止日期: 年 月 日,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 _】。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 乙方所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乙方所购买的商品房
7、已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销售(预售)条件,经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批准上市【销售,预售】,【商品房屋登记注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_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公安编号 幢 室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名义层为 层,实际自然层为 层(主管部门提示:如存在4层、13层、14层等不编层和有架空层、地面车库等,名义层和实际自然层应作相应处理,架空层、地面车库算自然层次,半地下车库不算自然层次)。房屋竣工后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本款所列地址、幢号、室号发生变化的,以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为准。 该房屋用途为 ,属 结构,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该房屋建筑面
8、积共 平方米(其中标准层部分建筑面积 平方米、阁楼部分建筑面积 _ _平方米、跃层部分建筑面积_ 平方米,其他: 部分建筑面积 平方米),阁楼、跃层层高2.2米以下部位面积不计算建筑面积,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甲方【预测面积,实测面积】,已经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绘。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均以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认定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房屋的层高为 厘米(主管部门提示:房屋如别墅、跃层式住宅、复式住宅等各
9、部位层高不一致的,开发商应对不同部位的层高在合同附件中粘贴能反映层高的剖面图、平面图)。该房屋为全装修房。装修及设备设施标准见附件九和附件十。该房屋共有 个阳台(_ _个封闭式, _个非封闭式)。该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平面布局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本建筑区划的配套设施在本合同补充条款或附件中约定,未作约定的,按园区规划部门批准的图纸作为依据。其中:(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10、(4)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他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属于,不属于】甲方所有,【属于,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甲方所有的,【附赠 号车位给乙方使用,不附赠,甲方通过出售、出租方式供乙方使用】。(5)人防工程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 第三条 (抵押情况) 与该房屋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2和3可以同时选择) 1、该房屋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抵押登记部门为:_,抵押登记日期为:_。 3、该房屋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 ,抵押登记部门为:_,抵押登记日期为:
11、_。 甲方保证在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预售的证明见附件三。第三部分房价款和付款方式 第四条(计价方式和价款)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的单价和总价包括房屋全装修价格,下同):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标准层每平方米单价为_ _元,阁楼每平方米单价为_ _元,跃层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其他 每平方米单价 元。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载明的建筑面积,该房屋的总价款暂定为 亿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2、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该房屋每平方米单价为_ 元,总价款暂定为 亿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3、按照
12、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 亿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面积差异的原因根据第八条处理外,不再作变动。如乙方委托甲方申办权属证书的,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缴纳的其它费用见附件八。除乙方同意或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项目、标准调整外,甲方不再另行增加其它费用。乙方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由附件八明确,在交付该房屋之前交存。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下列第 种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见附件四: 1、自有资金支付全部房价款。 2、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房价款,其余部分房价款由乙方贷款支付。乙方【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同意向甲方指定银行申请贷款(甲方指定银行为 )
13、】,乙方同意按贷款银行要求向银行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甲方应协助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要的资料。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在约定的付款日期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方同意乙方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届满后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若乙方仍不能支付,甲方可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于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乙方已经支付的房价款,扣除总房价款【2%, %】后退还乙方。 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约定的付款日期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可单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于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价款退还乙方,并
14、按照合同总价款【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双方就具体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于 日内签订补充协议的除外。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约定的付款日获得银行贷款或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于 日内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应当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应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或定金退还乙方。第六条(预售款监管帐户)根据甲方与 银行 年 月 日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该房屋的预售款监管银行为:;预售款监管帐户名称为: ;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价款由乙方按本合同附件四的付款方法,按期汇入上述预售款监管帐户,并由该银行对本合同项下之商品房预售款实施监管。乙方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房价款的,甲方收到后应及时解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户。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额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的付款期限到期之日的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住房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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