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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单项选择.docx

1、商法单项选择(2014)一、单选题25.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

2、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据此可知,设立分公司应当申领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因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C错误。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应由该公司自行决定。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6.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 在公司章程

3、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选项A、C、D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条件作出规定,也可以直接规定禁止继承股东资格。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别规定时,原股东的继承人可以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选项B说法错误。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据此可知,董事

4、长等高管身份不属于继承范围。27.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 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 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D. 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据此可知,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时间是公司成立后,而非股东认缴出资后就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

5、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据此可知,严某的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的姓名及严某所缴纳的出资额,无须载明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其出资额。选项D错误。有价证券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具有流通性,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具有流通性,其只表征公司股东的权利。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在法律上不属于有价证券。28.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

6、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B. 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C. 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D. 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二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

7、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选项B正确。公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选项D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29.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

8、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A.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B.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 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30. 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

9、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B. 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 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 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据此

10、可知,清算以解散为前提,而贾某的退伙不会导致该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无须清算。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1.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B. 乙公司未

11、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C. 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D. 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据此可知,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并不会导致取回权的消灭。选项C说法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

12、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选项D说法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2.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 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C. 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D. 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

13、的效力【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做成证券。在票据做成之前,票据权利是不存在的。因此,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选项B说法正确。票据具有流通性,流通是票据的一个基本功能。票据上的权利,经背书或单纯交付即可让与他人,无须依民法有关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无记名票据,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选项C说法正确。票据具有无因性。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选项D说法

14、错误。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法律法规严格地规定了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不按票据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票据事项的记载,就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会导致票据的无效。此外,在票据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也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无效。33.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船舶买卖时,船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移转B. 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C. 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D. 船舶所有权不能由自然人继承【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六

15、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据此可知,船舶是动产,买卖船舶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可知,船舶建造完成后权利人即取得所有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C错误。海商法第十条规定,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可知

16、,船舶可以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选项D错误。船舶所有权可以由自然人继承,海商法与物权法均未作出禁止性规定。34. 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B. 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C. 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D. 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保险法解释(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

17、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据此可知,投保人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因此,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2013年)25.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

18、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26.泰昌有限公司共有6个股东,公司

19、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增资。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 同意。选项

20、B正确。公司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 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除另有约定外,股东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购新 股。选项D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4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

21、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 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据此可知,公司董事长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责任。27.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

22、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 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复制。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

23、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28.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

24、提起解散公司之诉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选项A错误。该股东决议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选项B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 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 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25、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 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本案 中,公司经营目前不存在“僵局”,丙的解散主张不成立。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股东会作出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选项D错误。题干中并未提到“丙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相关事实,因此以此为由解除其股东资格没有法律依据。29.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

26、公司董事长汪某 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责任、破产中的撤销权。选项A错误。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 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据此可知,就汪某对乙公司的

27、支付行为,管理人有权主张撤销。选项B错误。汪某已经以为公司偿债方式出资了100万,其尚未缴纳的出资额是50万。选项C正确。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30.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B.二

28、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选项A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 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合伙 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法、法人或其他组织。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

29、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据此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正确。若个人投资企业中增加一个投资人,则可以依法申请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选项D错误。反之,合伙企业中只剩下一个普通合伙人时,其已经不满足合伙企业的条件了,但是其可以申请将企业的性质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31.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

30、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无权代理、票据的文义性与无因性。选项A正确。在甲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乙可以以非本人所为进行抗辩,拒绝承担票据责任。选项B、C错误。票据签章具有独立性,票据流转具有无因性,丙银行、丁一旦在票据上进行了真实签章,就要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错误。甲未在票据上签章,甲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32.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发行。选项A错误。证券法第10条第3款规定,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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