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6 ,大小:34.75KB ,
资源ID:29176208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2917620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docx

1、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国水利电力部标准 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 SD 26888 SpecificationforPowerStationCoalFiredBoiler(试 行 本) 中华人民国水利电力部1988-04-11发布 1988-07-01实施 1总则 1.1本标准适用于国产2202008t/h电站煤粉锅炉(配50600MW汽轮发电 组)。对65t/h及130t/h容量的电站锅炉,可参照执行。 1.2凡第1.1条所指的电站锅炉,需方(用户)在其选型、招标、订货、监造和验 收时,必须遵守本标准,并有权择优选用整体或部件。 1.3本标准未包括设备的供货围,其他未尽事项在签定技术协议中

2、商定。 1.4本标准解释权属于水利电力部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技术规 2.1制造厂应根据第2.5条需方所提供的资料,向需方提供下列有关锅炉设备的技术规。 2.1.1锅炉型号和型式。 2.1.2蒸发量: 2.1.2.1额定蒸发量,t/h;最续蒸发量(引进型锅炉),t/h。 2.1.2.2再热蒸汽量,t/h。 2.1.3汽包压力,MPa(表压);允许超压压力(引进型锅炉),MPa(表压)。 2.1.4过热器出口压力,MPa(表压);允许超压压力(引进型锅炉),MPa(表压)。 2.1.5再热器压力(入口/出口),MPa(表压)。 2.1.6过热蒸汽温度,。 2.1.7保证额定过热蒸汽温度的

3、负荷围,%。 2.1.8再热蒸汽温度(入口/出口),。 2.1.9保证额定再热蒸汽温度的负荷围,%。 2.1.10给水温度(省煤器入口),。 2.1.11冷空气温度(送风机入口),。 2.1.12热空气温度(空气预热器出口),。 2.1.13锅炉排烟温度,。 2.1.14锅炉计算效率及各项热损失(注明按煤的低位发热量或高位发热量计算), %。 2.1.15锅炉保证效率,%。 2.1.16锅炉机组的自用电量及蒸汽量,MW及t/h。 2.1.17设计煤种、校核煤种及煤质允许变化围。 2.1.18锅炉效率与负荷及煤种变化的关系曲线。 2.1.19通风方式。 2.1.20燃烧室及燃烧器的型式、布置方式

4、;一、二、三次风的风量和风速,m3/h 和m/s。 2.1.21点火方式(轻油、重油、燃气,三级点火,直接点火,机械、蒸汽或空气 雾化等)。 2.1.22磨煤机型式及制粉系统。 2.1.23排渣方式(固态或液态排渣)。 2.1.24除渣方式(机械、水力、气力)。 2.1.25锅炉构架(焊接钢构架、高强度螺栓连接钢构架、钢筋水泥构架)。 2.1.26锅炉布置(室、露天、炉顶戴帽、紧身等)。 2.1.27锅炉主要尺寸,mm。 2.1.28锅炉正常运行时水容积,m3。 2.1.29锅炉水压试验时水容积,m3。 2.1.30再热器水容积,m3。 2.1.31锅炉金属的总重量,t。其中:承压部件重量,t

5、;构架部件重量,t。 2.1.32给水品质要求: 2.1.32.1pH值(25时); 2.1.32.2电导率(25时),S/cm; 2.1.32.3溶解氧,g/L; 2.1.32.4联胺,g/L; 2.1.32.5二氧化硅,g/L; 2.1.32.6铁,g/L; 2.1.32.7铜,g/L; 2.1.32.8含油量,g/L; 2.1.32.9颜色、浊度、硬度、氯化物等。 2.1.33设计运行方式(基本负荷、中间负荷,定压、变压运行); 2.1.34锅炉主要承压部件计算寿命。 2.2制造厂应向需方提供下列部件的技术规格、图纸、构造说明以及锅炉机组围的各种系统图: 2.2.1燃烧室(包括尺寸、容积

6、、断面热负荷、容积热负荷、燃烧器区域壁面热负荷、出口烟气温度、燃烧器布置、上排燃烧器与屏式过热器底端距离、炉顶密封 结构等); 2.2.2蒸发系统(受热面布置、水冷壁管规格、材料、传热面积、外来蒸汽加热装置等); 2.2.3汽包及部装置;低循环倍率锅炉的分离器及炉水循环泵; 2.2.4直流锅炉的启动旁路系统; 2.2.5各段过热器及联箱(布置方式,管子规格、材料、传热面积等); 2.2.6各段再热器及联箱(布置方式,管子规格、材料、传热面积等); 2.2.7过热蒸汽及再热蒸汽调温装置。 2.2.8省煤器及联箱(布置方式,管子规格、材料、传热面积等); 2.2.9空气预热器; 2.2.10燃烧器

7、、点火器及二次风箱等; 2.2.11安全阀,对空排气阀,消音器; 2.2.12旁路系统及控制装置; 2.2.13构架、刚性梁、护板及炉顶密封构件等; 2.2.14楼梯、平台、栏杆; 2.2.15保温及耐火材料; 2.2.16汽、水管道,烟、风管道及其支吊架、附件; 2.2.17阀门及管件,风、烟道的档板、附件、膨胀节等; 2.2.18吹灰器及其系统和控制装置; 2.2.19锅炉本体所有测量仪表及附件; 2.2.20锅炉燃烧室安全检测及保护系统; 2.2.21锅炉的除渣、除灰设备等; 2.2.22在可行性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应向用户提供大件运输方案; 2.3锅炉辅机和附属设备由制造厂成套供货时,应

8、提供所供应的设备和部件的技 术规、构造说明以及参数选择的依据。 2.4制造厂应按合同规定提供下列专用机具和备品配件: 2.4.1生产和安装用的专用工、机具,专用仪器等; 2.4.2安装、试车用的消耗品,调试用的仪器; 2.4.3合金钢管及焊条; 2.4.4备品、备件、备料,包括第一次定期检修前的易消耗品及所需的更换品; 2.4.5易损件、易磨件的制造图。 2.5需方(用户)应向制造厂提供订构设备的主要参数(包括机组的功率,主蒸汽及 再热蒸汽的压力、温度、排烟温度等)及下列可靠的原始资料。 2.5.1煤质资料或原煤煤样: 2.5.1.1产地; 2.5.1.2矿名; 2.5.1.3煤质的类别(可按

9、无烟煤、贫煤、低挥发分煤、高挥发分煤、褐煤分类); 2.5.1.4混煤或掺烧的其他燃料及比例; 2.5.1.5煤质分析(包括工业分析和元素分析),煤的比热,煤的着火温度,燃烧分 布曲线,燃尽率和煤焦比表面; 2.5.1.6煤的低位发热量,kJ/kg; 2.5.1.7煤的可磨系数(哈氏);煤和灰的磨蚀指标(磨损指数); 2.5.1.8煤的粒度比例、堆积比重; 2.5.1.9灰的熔融性(包括在半还原性气氛下的变形温度、软化温度、流动温度、 灰渣粘温特性和灰渣高温形态变化特性); 2.5.1.10灰成分数据; 2.5.1.11飞灰的比电阻,cm; 2.5.1.12预计煤质可能变化的围。 2.5.2点

10、火和助燃油资料: 2.5.2.1种类; 2.5.2.2相对密度或重度(15和4时); 2.5.2.3粘度(15和50时)或粘温曲线,Pas; 2.5.2.4低位发热量,kJ/kg; 2.5.2.5闪点,; 2.5.2.6着火点,; 2.5.2.7凝固点,; 2.5.2.8流动点,; 2.5.2.9元素分析。 2.5.3天然水品质: 2.5.3.1水源; 2.5.3.2色(CTCO基准); 2.5.3.3透明度; 2.5.3.4pH值; 2.5.3.5游离二氧化碳,mg/L; 2.5.3.6耗氧量,mg/L; 2.5.3.7全固形物,mg/L; 2.5.3.8悬浮物,mg/L; 2.5.3.9溶

11、解固形物,mg/L; 2.5.3.10蒸发残渣,mg/L; 2.5.3.11灼烧(750800)减少固形物,mg/L; 2.5.3.12钙离子(Ca 2+ ),mg/L; 2.5.3.13镁离子(Mg 2+),mg/L; 2.5.3.14钠离子(Na + ),mg/L; 2.5.3.15铁铝氧化物(Fe2O3 +AI2O3 ),mg/L; 2.5.3.16铁离子(Fe 3+ ),mg/L; 2.5.3.17铝离子(Al 3+ ),mg/L; 2.5.3.18氯离子(Cl - ),mg/L; 2.5.3.19硫酸根离子(SO 2-4 ),mg/L; 2.5.3.20硝酸根离子(NO 3- ),m

12、g/L; 2.5.3.21碳酸氢根离子(HCO - 3 ),mg/L; 2.5.3.22碳酸根离子(CO2-3),mg/L; 2.5.3.23胶体硅,mg/L; 2.5.3.24二氧化硅(SiO2),mg/L; 2.5.3.25全硬度,mmol/L; 2.5.3.26碳酸盐硬度,mmol/L; 2.5.3.27非碳酸盐硬度,mmol/L; 2.5.3.28甲基橙碱度,mmol/L; 2.5.3.29酚钛碱度,mmol/L; 2.5.4厂址地理、地质及气象条件等: 2.5.4.1海拔,m; 2.5.4.2厂区地形地貌; 2.5.4.3基础土质(上层及2m以下土质); 2.5.4.4计算用地耐力,

13、kPa; 2.5.4.5冻土层厚度,m; 2.5.4.6附近河流、湖泊、水库水位,最高/最低/平均,m; 2.5.4.7大气压力,最高/最低/平均,Pa; 2.5.4.8大气温度,最高/最低/平均,; 2.5.4.9相对湿度,最高/最低/平均,%; 2.5.4.10雨量,最高/最低/平均,mm; 2.5.4.11雷雨天数,天/年; 2.5.4.12最高积雪量,mm; 2.5.4.13最大风速(周期、风向),必要时还应提供高空的最大风速,m/s; 2.5.4.14其他特殊气象条件; 2.5.4.15地震烈度(按我国12度制),度、加速度系数。 2.5.5锅炉布置方式(室、露天、戴帽等)。 2.5

14、.6环境保护对排放物的要求。 2.5.7预计运行方式(包括带基本负荷或调峰运行等)。 2.5.8运输条件(包括允许的最大单件长、宽、高和重量等)。 3一般规定和要求 3.1电站锅炉的蒸发量及其蒸汽参数应符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SD26488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锅炉、汽轮发电机参数系列的规定。 3.2电站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遵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SD16785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规定。 3.3电站锅炉机组系统设计应符合水利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SDJ 184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 3.4电站锅炉应按需方提供的煤质、灰渣特性、水质、地理及地质资料、气象条 件、环保要求、运行方式、运

15、输条件等以及技术协议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并符合 设计条件及系统正常投运时,保证达到下列性能: 3.4.1锅炉蒸发量和参数能在额定值下长期连续安全运行。 3.4.2定压运行锅炉,在100%70%的额定蒸发量时,主蒸汽及再热蒸汽温度 能达到额定值。变压运行锅炉在100%50%的额定蒸发量时,主蒸汽及再热蒸 汽温度能达到额定值;其允许偏差对过热蒸汽在5围,对再热蒸汽在 +5-10围。 3.4.3当锅炉蒸发量低于第3.4.2条所规定的围时,主蒸汽及再热蒸汽的温度允 许随负荷的降低呈线性下降,但其低限值应由锅炉和汽轮机供货的双方与需方协 商确定。 3.4.4主蒸汽与再热蒸汽之间的允许温度差,由锅炉和汽轮机

16、供货的双方与需方 协商确定。 3.4.5在可能运行的各种蒸发量下,各受热面的金属温度应在允许围。 3.4.6对自然循环锅炉,从启动到最续蒸发量围应保证水循环可靠。有 条件时可加设下联箱加热装置。 3.4.7对强制循环锅炉及低循环倍率锅炉,在各种负荷下均应保证水循环可靠, 强制循环泵入口不允许产生汽化,制造厂应提供循环泵入口不产生汽化的最大允 许降压速度和循环泵运行方式的规定。 3.4.8对直流锅炉,在设计压力围,启动至最续蒸发量运行时应保证水 动力工况稳定。 3.4.9锅炉蒸汽品质应达到水利电力部颁发的SD16585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3.4.10在额定蒸发量下,锅炉效率不低于合

17、同规定的保证值。 3.5锅炉在以下条件运行时仍应满足: 3.5.1在高压加热器全部停止运行时,锅炉的蒸汽参数应能保持在额定值,各受 热面不超温,蒸发量能满足汽轮机在此条件下规定功率的需要。 3.5.2当再热器进口蒸汽参数偏离设计值时(其允许的偏离值由锅炉厂、汽轮机厂 和需方协商确定),锅炉出口再热蒸汽温度应能达到额定值,且保证各段再热器 受热面不超温。 3.5.3锅炉的设计应能在单台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投运下运行。 3.5.4锅炉实用煤质与设计煤质在表1的变化围,锅炉应能达到额定蒸发量 和额定蒸汽参数,其保证效率可按修正曲线修正。 表 1 燃料特性允许的变化围 注:1.可燃基挥发分小于8%的无烟煤

18、,煤质允许变化围另行商定。 2.表中各种煤,当其对应的应用基低位发热量低于表中所列数值时,其 允许偏差值可适当调整。 3.当灰融点的变形温度下降50(比设计煤)时,固态排渣炉仍应不严重 结渣;当灰融点的流动温度比设计煤升高50时,对液态排渣炉仍应 保证正常流渣。 3.6锅炉不投油稳燃最低蒸发量一般应为: 3.6.1无烟煤锅炉最低为60%70%额定蒸发量。 3.6.2贫煤、低挥发分烟煤、褐煤锅炉最低为50%60%额定蒸发量。 3.6.3高挥发分烟煤锅炉最低为30%40%额定蒸发量。 3.7对以化学除盐水或蒸馏水为补给水的汽包锅炉,其排污率不应超过下列规 定: 3.7.1凝汽机组1%。 3.7.2

19、供热机组2%。 3.8锅炉厂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由锅炉厂配套的辅机),运行时的噪声应符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3.9锅炉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当环境温度为25时,室布置锅炉的炉墙 表面温度不超过50;露天布置锅炉不超过45,散热量一般不超过 290W/m2。 3.10锅炉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大修间隔应能达到23年,小修间隔应能达到 半年。 3.11锅炉在投产第一年,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引起的强迫停炉次数; 3.11.1新型锅炉不多于4次; 3.11.2定型锅炉不多于2次。 3.12锅炉主要承压部件设计使用寿命应不少于30年。对易损件的使用寿命,制 造厂应在供货技术条件中予以规定。 3.13

20、制造厂应根据供需双方商定的运行方式,提供锅炉各主要承压部件寿命消 耗的分配数据或允许的各种启、停及变负荷次数。 3.14露天布置的锅炉,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冻、防水、防风沙、防盐雾、防 腐蚀和避雷等措施。 4锅炉的设计和结构 4.1材料与焊接: 4.1.1锅炉承压部件和主要承重件(如大板梁、吊杆等)所用的国产及进口钢材应符合相应的材料标准,材质性能符合使用条件的要求。制造重要承压部件和工作温度高于450的高温承压部件的材料(包括管材、焊条等),均需有化学成分、 机械性能、许用温度和无损检验合格的证明书;必要时还应有金相组织检验结果。 制造汽包的钢板还应提供脆性转化温度的数据,每块钢板及焊缝均应

21、经过检验和100%的无损探伤并提出合格证明书。汽包纵向、环向焊缝应打磨平整。 锅炉各受热面管子的焊缝应进行100%的无损检验,并应有检验合格证明。出厂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允许有任何异物和焊渣遗留在管和联箱。 为防止错用钢材,对所用的合金钢材应有明显标志。 4.1.2对承压部件的焊接及检验应严格按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对锅炉承压件中合金元素差异较大的异种钢焊接,一般应在制造厂完成,并应有焊接记录(包括焊前预热、焊接方法、接头型式、电焊条、焊后热处理 等)。 4.1.3制造厂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应与材质相适应(包括母材、焊条、焊丝、保护气体等)。任何新工艺必须通过签定试验合格后才能采用。对摩

22、擦焊接应确保质量,对联箱角焊缝和管子对接焊口应采用氩弧焊打底。 4.1.4锅炉的受热面各外部连接管接头和联箱管接头,出厂前均应在保证整体尺寸前提下,根据所需的焊接工艺,做好焊接接口的准备工作,如做好焊接坡口、清除管接头外的氧化铁、涂以防腐涂层、装以密封性好不易脱落的封头等。 4.1.5锅炉汽包及联箱上的排污管、疏水管、空气管、加热管、取样管接头,应采取加强结构的焊接型式。 4.2锅炉在运行时,炉墙、汽水管道、预热器及风道等不允许有异常振动。 4.3锅炉炉顶应采用金属密封结构,制造厂对炉顶吊杆安装方法应在安装说明书 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接点图和密封板成品,保证吊杆受力合理,炉顶密封良 好。 4

23、.4锅炉设计时,应没(设?)有膨胀中心,对各部件应进行膨胀量计算,并装设膨胀指示器。 4.5锅炉下部冷灰斗的设计,应采用不妨碍炉体自由膨胀的良好密封结构;出渣和碎渣设备应耐磨并安全可靠,节能节水,便于检修,与炉体结合部位应严密。 4.6锅炉尾部竖井中承压受热面的设计,应根据飞灰的磨损性及灰分的多少对烟 速有所限制,并在布置上采取措施以减轻磨损;管壁厚度可按最大磨损率 0.2mm/年设计;严重磨损部位的防磨板,其使用寿命应不小于一个大修间隔时间 (23年)。 4.7悬吊式锅炉大板梁的挠度不应超过本身跨距的1/850,次梁的挠度不应超过本身跨距的1/750,一般梁的挠度不超过本身跨距的1/500;

24、回转式空气预热器 的支承大梁的挠度不超过本身跨距的1/1000。 4.8锅炉汽包: 4.8.1制造厂应向需方提供制造汽包的各项工艺记录、检验记录等档案副本,并 提供下列文件: 4.8.1.1水压试验的水质、水温和环境温度; 4.8.1.2进水温度与汽包壁温的允许差值; 4.8.1.3启动升温、停炉降温曲线和允许的升温、降温速率的上限值; 4.8.1.4汽包上、下壁和、外壁允许的温差值。 4.8.2汽包部装置应严密、固定可靠,旋风分离器的顶帽与基体的固定牢固, 防止脱落。 4.8.3对汽包水室间壁面,下降管孔、进水管孔以及其他有可能出现温差的管孔 应采取防护措施。 4.9水位计: 4.9.1汽包

25、水位计应安全可靠,便于观察,指示正确。同一汽包上两端就地水位 计的指示,相互偏差不得大于20mm。 4.9.2应确定汽包的正常水位,允许的最低水位和最高水位;锅炉在水位计可见 水位围运行,应保证蒸汽品质合格和水循环可靠。 4.9.3额定蒸发量为410t/h及以上的汽包锅炉,应设置高、低水位报警及水位保 护装置;直流锅炉应有断水保护装置。 4.10安全阀: 4.10.1锅炉的汽包、过热器、再热器应设有足够数量的安全阀,其要求应符合 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阀不允许出现拒动作和拒回座,起跳高 度应符合设计值,回座压力不得低于起跳压力的90%。大型锅炉应装设动力排放 阀(PCV阀)。 4.1

26、0.2采用100%的三用阀高压旁路时,其过热器的安全阀可由高压旁路阀代 替。直流锅炉启动分离器的安全阀,排汽能力应大于锅炉启动时的产汽量。 对经常起跳的安全阀和动力排放阀(PCV阀)应加装消音装置。 4.11燃烧室: 4.11.1燃烧室的几何尺寸及其参数(包括燃烧室容积热负荷、截面积热负荷、燃 烧器区域壁面热负荷、出口烟温等)和燃烧器的型式、布置方式等,应根据燃用 的煤种及其灰渣的特性来设计,一般应满足: 4.11.1.1点火方便,燃烧稳定。 4.11.1.28小时额定负荷运行时,燃烧室的结渣能用吹灰器吹掉,而不影响锅炉 正常运行。 4.11.1.3燃烧室空气动力场良好,出口温度场均匀,转向室

27、两侧的烟温差不得超 过50,燃烧室的漏风系数在额定蒸发量下不得大于0.05。 4.11.1.4受热面不产生高温腐蚀。 4.11.1.5燃烧室出口的烟温,应保证出口以后的受热面不沾污、积灰,或者积灰 时易用吹灰器吹掉。 4.11.1.6对于液态排渣的燃烧室,应保证不产生严重的析铁和堆渣;锅炉蒸发量 在设计的流渣临界值以上时,排渣应畅通。 4.11.1.7燃烧室的吹灰器应能随炉体膨胀。 4.11.2锅炉燃烧室的承压能力,在负压燃烧时,暂按(35)kPa(约300 500kgf/m2 )设计。 对引进型锅炉,在燃烧室突然灭火或通风机全部跳闸、引风机出现瞬间最大 抽力时,炉膛烟道、风道及有关设备等的任

28、何支撑部件,均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4.11.3锅炉燃烧室负压测孔,一般应布置在炉顶下23m处;在特殊情况下改 变位置时,应规定出相应的负压值。 4.11.4燃烧室看火孔的布置应便于运行人员观察炉各燃烧器出口燃料的着火情 况;燃烧器区域及其他易结渣的部位应设有观测孔、打渣孔及平台;人孔门的布 置应便于检修人员进入各受热面处并设有出入平台。 4.11.5炉顶应设有专供燃烧室部检修时装设临时升降机具的预留孔。 4.12燃烧器: 4.12.1燃烧器的喷嘴使用寿命应不低于一个大修周期,且便于检修。 4.12.2燃烧器在热态下,调节装置应灵活可靠,摆动式燃烧器的摆动角度应能达 到设计值。 4.12.3燃烧

29、器的设计、布置应考虑降低燃烧产物中NOx的措施。 4.12.4燃烧器与水冷壁采用滑动结合时,应保证燃烧器与水冷壁之间正常的胀差 移动,并应防止漏风。 4.13各种循环方式的锅炉水冷壁均应进行传热恶化的验算,并要求发生传热恶 化的临界热负荷与设计选用的最大热负荷的比值大于1.25。燃烧室四角外水冷 壁鳍片的连接应有防止因热负荷及管长不同而拉裂水冷壁管的措施。 4.14UP直流锅炉膜式水冷壁要作管间温差热应力计算,要考虑水冷壁制造公差 引起的水力偏差因素,要合理布置混合器的位置和水冷壁管在联箱上的引入、引 出方式,以保证水冷壁管不会因温差过大而发生变形或裂纹;水冷壁节流圈应便 于检修中检查、更换,

30、并有防止装错位置的措施。 4.15蒸发量为670t/h及以上的锅炉燃烧室应有火焰检测、防爆保护以及灭火后 自动清扫等功能的安全检测系统。 4.16蒸发量为670t/h及以上的锅炉应配备可靠的自动点火装置,并采用程序控 制。点火和稳燃用的油喷嘴应保证燃油雾化良好,避免油滴落入炉底或带入尾部 烟道。为降低点火及稳燃用油量,应积极采用预燃室一类的稳燃技术。 4.17根据燃料特性、燃烧方式及受热面的布置,锅炉应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可 靠的吹灰器。吹灰器的喷嘴与受热面的配合应保证吹灰效果良好,且不损伤受热 面(必要时应装设防护板)。蒸发量为410t/h及以上的锅炉吹灰器及其系统应采用 程序自动控制。 4.18过热器和再热器: 4.18.1过热器和再热器的设计应保证各段受热面在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