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队通用计算机系统使用安全要求国家标准-军队通用计算机系统使用安全要求(G1295-91)Operation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military general-purpose puter system中华人民XX国国家军用标准 G 1295-91(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1991年12月23日发布 1992年9月1日实施)1 X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军队通用计算机系统在使用中的实体(场地、设备、人身、媒体)的安全管理与技术要求;预防病毒及防止信息泄漏的措施;安全审计、安全风险分析的内容、应急计划的制定等。1.2 适用X围本标准适用于军队各类通用计算机系统
2、。其它计算机系统亦可参照执行。2 引用文件GB2887-82 计算机站场地技术要求GB4943-85 数据处理设备的安全GB9361-88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151-86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G152-86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322-87 军用小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G900-90 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G511-88 军用微型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3 定义3.1 计算机系统 puter system按人的要求收集和存储信息,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和计算,并输出结果信息的一台或多台计算机组成的系统。它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部分组成。3.2 计算机机房 puter
3、room计算机系统及有关附属设备的安装使用场所。3.3 风险分析 risk analysis鉴别风险及确定其可能达到的限度,判定潜在的损失,并为制定保护策略提供依据的过程。3.4 特定终端设备 specific-terminal unit用于系统管理或对重要数据存取处理的终端?4 一般要求4.1 军队通用计算机系统的场地及设备应符合GB2887、GB4943、GB9361中的要求。4.2 对所有媒体的保护和管理应按照本标准执行。4.3 军队通用计算机系统应具备开通运行条件,并按照本标准进行管理,确保运行安全。4.4 对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应按照本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4.5 军队通用计算机系统设备
4、应符合GB151、GB152的有关要求;对信息泄露发射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6 对计算机安全风险分析应适时地组织专家进行,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提出相应保护措施。4.7 军队通用计算机系统应具备安全应急计划,并有相应的设备及软件备份。4.8 计算机系统一般应有安全审计制度。安全要求高的计算机系统,必须具有安全审计制度,并按本标准执行。5 详细要求5.1 计算机场地及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5.1.1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或改建应符合GB2887、GB9361和G322等现行的国家标准。5.1.2 除参照上述有关标准外,还应注意满足下述各条要求:a. 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耐久性、抗震性和耐
5、火等级。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b. 机房应设置相应的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c. 机房应设置疏散照明设备和安全出口标志;d. 机房应采用专用的空调设备,若与其它系统共用时,应确保空调效果,采取防火隔离措施。长期连续运行的计算机系统应有备用空调。空调的制冷能力,要留有一定的余量(宜取15%-20%);e. 计算机的专用空调设备应与计算机联控,保证做到开机前先送风,停机后再停风;f. 机房应根据供电网的质量及计算机设备的要求,采用电源质量改善措施和隔离防护措施,如滤波、稳压、稳频及不间断电源系统等。5.1.3 计算机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GB4943中规定的要求,并是经过安全检查的合格产品。5
6、.2 媒体管理与安全要求5.2.1 媒体分类根据媒体上记录内容将媒体分为A、B、C三种基本类别。5.2.1.1 A类媒体:媒体上的记录内容对系统、设备功能来说是最重要的,不能替代的,毁坏后不能立即恢复的。5.2.1.2 B类媒体:媒体上的记录内容在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前提下可能进行复制,但这些数据记录复制过程较困难或价格较昂贵。5.2.1.3 C类媒体:媒体上的记录内容在系统调试及应用过程中容易得到的。5.2.2 媒体的保护要求5.2.2.1 保留在机房内的媒体数量应是系统有效运行所需的最小数量。5.2.2.2 A、B类媒体应放入防火,防水,防震,防潮、防腐蚀、防静电及防电磁场的保护设备中。C
7、类媒体应放在密闭金属文件箱或柜中。5.2.2.3 A,B类媒体应采取防复制及信息加密措施。5.2.2.4 媒体的传递与外借应有审批手续、传递记录。传递过程中,媒体应放入金属箱内,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5.2.2.5 记录过重要信息的记录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在军内或指定单位进行维修,不能维修,即行销毁。5.2.2.6 重要数据的处理过程中,被批准使用数据人员以外的其它人员不应进入机房工作。处理结束后,应清除不能带走的本作业数据。应妥善处理打印结果,任何记有重要信息的废弃物在处理前应进行粉碎。5.2.3 媒体的管理要求5.2.3.1 媒体应造册登记,编制目录,集中分类管理,所有媒体的目录清单必须
8、具有如下项目:媒体类别,信息类别,文件所有者,卷号,文件名及其描述,项目编号,适应日期,保留期限。5.2.3.2 根据需要与存贮环境,记录要定期进行循环复制(半年至二年),并复制三份分处存放。5.2.3.3 新的磁记录文件应有完整的归档记录。归档文件应清楚齐全,一旦投入运行,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进行增、删、改。5.2.3.4 各种记录应定期复制到媒体上,送媒体库进行保管。5.2.3.5 各种媒体不用时,应存入媒体库内。5.2.3.6 未用过的媒体应定期检查,情况应例行登记。报废的媒体在进行锁毁之前,庆进行消磁或清除数据,并应确保销毁的执行。5.2.3.7 媒体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外借。5.2.4
9、建立媒体库5.2.4.1 媒体库的选址应选在水、火等灾害影响不到的地方。5.2.4.2 媒体库应设库管理员,负责库的管理工作,并核查媒体使用人员的身份与权限。5.2.4.3 媒体库内所有媒体,应统一编目,集中分类管理。5.3 计算机病毒的防治5.3.1 计算机系统防病毒要求5.3.1.1 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5.3.1.2 加强终端管理,及时发现非法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除。5.3.1.3 计算机系统及其所用盘、带应定期检测、登录,一经发现病毒,立即禁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病毒清除。5.3.1.4 军用计算机在下列情况下,应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投入使
10、用:a. 从国外进口的计算机验机时;b. 从国内市场自购或自行研制的计算机启用时;c. 执行特殊任务前;d. 计算机经外单位维修后;e. 从外单位借入的计算机使用前。5.3.2 媒体预防病毒的保护要求5.3.2.1 重要部门媒体应做到专机、专用。5.3.2.2 非本机使用的媒体,须经过检测,确认没有病毒,方可在系统中使用。5.3.2.3 禁止执行不知来源的程序,禁止在计算机系统上运行任何游戏程序。5.3.2.4 外借的媒体返回时,应进行病毒检查。5.4 计算机系统电磁兼容性及防泄露发射要求5.4.1 计算机系统所使用设备均应符合G151、G152标准的要求。5.4.2 采用区域控制。5.4.3
11、 采用屏蔽措施。5.4.4 采用低辐射设备。5.4.5 采用其它安全防护措施。5.5 计算机系统运行安全5.5.1 安全管理5.5.1.1 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必须设有安全组织或安全负责人。5.5.1.2 安全组织或安全负责人职责如下:a. 保障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b. 制定安全管理的方案和规章制度;c. 定期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d. 掌握系统运行的安全情况,收集安全记录,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研究和采取相应的对策,并及时予以改进;e. 负责系统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f. 向安全监督机关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本系统的安全情况。5.5.2 机房管理制度5.5.2.1
12、 建立规章制度:a. 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制度,维护规定见5.5.4条;b. 计算机管理的各种制度,参见附录A(参考件);c. 计算机数据及文件的管理规章制度;d. 计算机机房的管理制度,参见附录B(参考件);e. 严格有效的出入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规定参照附录C(参考件);f. 有关监视的管理规章制度,监视内容参见5.5.5条。5.5.2.2 计算机工作人员责任应规定计算机工作人员职责(内容包括:硬件值班人员职责、硬件维修人员条件、操作人员须知);计算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本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维护本系统的安全。5.5.3 运行及确认5.5.3.1 所有交付使用的计算机系统应配有齐全
13、的技术说明书。5.5.3.2 计算机系统应备有操作说明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说明书内容见附录D(参考件)。5.5.3.3 必须规定各种资源的使用权限,设置相应的存取控制及存取监视功能。5.5.3.4 建立计算机系统运行记录,掌握每日运行情况。5.5.3.5 制定计算机系统故障时的应急计划及应急措施。5.5.3.6 系统管理员、程序员及操作人员应明确责任及分工。5.5.3.7 大型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应由多名专职操作人员执行。5.5.3.8 对特定终端设备,应限定其操作人员,并采用口令、身份识别等措施。5.5.4 计算机系统的维护5.5.4.1 应制定计算机系统维护计划,确定维护检查
14、的实施周期。5.5.4.2 计算机系统的维护分为预防维护和故障维护。预防维护应定期进行,故障维护应及时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尽快恢复,并认真填写维护记录。5.5.4.3 计算机系统各设备(包括主处理机、主存储器、磁盘机、磁带机、控打机等)应定期检查维护。5.5.4.4 计算机系统维护时,对数据应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5.5.4.5 计算机系统要定期进行故障统计分析。?5.5.4.6 必须建立计算机系统的维护档案。5.5.5 机房的监视5.5.5.1 计算机机房应视具体情况设置监视设备,及时发现异常状态,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可配备以下监视设备:a. 红外线传感器;b. 自动火灾报警器;c. 漏水传感器;
15、d. 温湿度传感器;e. 监视摄像机;f. 其它。5.5.5.2 安全人员应随时对机房进行巡视,注意发现产生危险、故障的征兆及其原因,检查防灾防X设备的功能等。5.5.6 人身安全及教育培训5.5.6.1 计算机机房的布局应为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机工作环境,确保长期工作人员的安全。5.5.6.2 长期从事计算机工作的人员,应有劳保措施,并定期检查身体。5.5.6.3 在使用说明书中应有操作、维护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危险部位标以危险符号和警告标记。5.5.6.4 所有对地的电压(交流峰值或直流)大于42.2V的易触及部分,均应加以安全保护。5.5.6.5 应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
16、5.6 安全风险分析5.6.1 安全负责人应组织与系统有关的专家适时地对系统进行风险分析,风险分析的方法及结果应XX。5.6.2 风险分析的内容:a. 估算计算机系统及其有关设备、设施的价值;b. 分析计算机系统的脆弱性,估算潜在的危险或可能引起的损失价值;c. 估计发生风险的时间;d. 分析现有的保护能力,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分析其安全效益。5.6.3 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类型:a. 计算机设备、设施的丢失、破坏和非授权使用;b. 计算机软件与数据信息的破坏、丢失、非授权使用和修改;c. 数据信息的失窃与泄露;d. 其它损失?5.7 应急计划及备份5.7.1 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应根据下述
17、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a. 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b. 误操作;c. 外部攻击;d. 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e. 计算机病毒的侵蚀;f. 意外停电;g. 其它。5.7.2 应急计划必须确定实施方案,制定紧急响应规程。5.7.3 应定期对应急计划进行试验和修改;5.7.4 将执行应急计划的有关文件放在规定的地方。5.7.5 对执行应急计划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并实施演习,保证每个系统值班人员都能正确执行应急计划。5.7.6 信息资源备份应按下列项目进行:a. 全盘备份;b. 增量备份;c. 关键项目备份;d. 后备媒体。5.7.7 根据需要可采取下列设备备份方法:a. 整机备
18、份;b. 关键部件现场备份;c. 空调器、电源及辅助设备备份。5.8 计算机安全审计5.8.1 对安全要求较高的计算机系统,必须建立安全审计制度。5.8.2 根据安全审计制度及本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审计结果应报上级机关。5.8.3 按照审计要求改进安全控制后,审计人员应重新评价系统,以保证系统功能不退化。附 录 A计算机及计算机房管理的各种制度(参考件)A1 机时管理制度。A2 计算机检修制度。A3 仪器仪表管理制度。A4 供电设备管理制度。A5 配电室值班制度。A6 空调值班制度。A7 空调机维护制度。A8 机房管理制度。A9 机房技术管理。A10 机房工艺卫生制度
19、。附 录 B进出机房管理控制细则(参考件)B1 机房应采取分区控制。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所能进入的区域。B2 主机区共设一个受控制的出入口,另设若干备用口供紧急情况用。B3 根据各区域的重要程度采取以下控制措施。B3.1 挂“禁止入内”牌。B3.2 派人看守,填写进出记录。B3.3 关键入口可采用识别措施。B3.4 进出口的钥匙,应保证在约定的场所,由专人管理,并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B3.5 机房无人时,应关锁进出口。B4 对长期在机房工作的人员应定期发行带有照片的XX及识别标志(徽章,明片)作为进出机房的识别。B5 短期工作人员的进出,应持有临时出入证,并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
20、B6 办事人员和来访者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工作人员带领才能允许进入机房。B7 携带物品进出机房时,应持有携物证。对可疑人员应检查其携带物品的内容,并在得到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入和带出机房。B8 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用于维护设备或施工使用的物品,应妥当保管处置。B9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在机房内照像、录像。附 录 C计算机系统操作说明书内容(参考件)C1 系统操作顺序说明书内容C1.1 系统的操作方法。C1.2 操作指令的使用方法。C1.3 标准运行程序。C1.4 有关其它系统的操作方法。C2 系统操作说明整体联接系统图。C2.1 整本联接系统图。C2.2 各构成设备的详细安装图。C2.3 各机器的工作原理简介。C2.4 各部开关等操作部位的说明。C2.5 各机器开关类的正常运行时的设定位置。C2.6 异常状态的发现方法及操作说明。C2.7 异常时的紧急联络点。C2.8 设备的管理和操作及其它所必需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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