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住宅基坑支护工程实施监理细则xx研发总部项目 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 制 人:总监理工程师: xx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xx研发总部工程项目监理部2012年3月目 录1.工程概况12.编写依据13.监理细则13.1护坡桩13.2土层锚杆的一般规定33.3土层锚杆的施工33.4 注浆53.5张拉与锁定53.6土层锚杆试验与监测63.7工程验收73.8挂网喷支护的施工要求74.安全控制85.现场临时用电控制9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xx开发区xx西侧,xx北侧。本工程由办公楼A座、宴会厅、卸货区、培训中心及研发配套用房组成。办公楼A基坑挖深约11.5m,基坑西侧(办公楼A)及南侧采用桩锚
2、支护,东侧、北侧自然分步放坡。本工程基坑边坡分为5剖面。基坑边坡1-1、2-2剖面为办公楼西侧及南侧,采用桩锚支护体系,3-3剖面为排桩支护,其它4-4、5-5剖面采用自然分步放坡。本工程支护桩为钢筋混凝土灌注桩,设计桩径800mm,桩长15.0m,桩身混凝土强度C25,桩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钢筋笼主筋为HRB335 22 。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锚杆支护体系,采用桩顶设连梁;边坡采用挂网喷浆加固。2.编写依据:2.1 工程设计图纸2.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2.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2.4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2.5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2.6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2.7 基坑土钉支
3、护技术规程2.8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9 基坑工程手册3.监理细则:3.1护坡桩3.1.1桩位严格根据“桩位图”放定,应先放出控制轴线,根据控制轴线定出标准桩位。3.1.2桩位放出后要进行复测、验收,确认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在下钻施工。3.1.3钻机坐落面应坚实、平整、不塌陷,标高应高于设计桩顶标高0.50米。3.1.4钻机就位时要平稳、不倾斜,钻尖与桩位对齐后要调整钻杆垂直度。3.1.5做好成孔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成孔质量。3.1.6 钻孔时要注意测量垂直度,每进尺3.0米测一次垂直度,对于有偏移及倾斜现象的桩应及时纠偏。3.1.7钻至设计孔底时用测绳测量孔深,保证孔深达到设计要求。3.1.8
4、吊放钢筋笼时要注意主筋方向,防止放反放错。3.1.9水下灌注的砼坍落度要求为20020,灌注砼时要注意每桩连续灌注。3.1.10桩身养护时间不得少于5天,养护期间应保护好桩头不受破坏。3.1.11对钢筋笼制作质量的要求:钢筋笼的制作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不得使用锈蚀或检测不合格的钢材;在同截面钢筋接头不得多于主筋总根数的50,采用焊接接头,焊接接头单面焊接长度L10d,双面焊接长度L5d,两个接头的间距应1.3倍搭接长度且50。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值见表:项 次项 目允 许 偏 差()1主筋间距102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203钢筋笼直径104钢筋笼长度503.1.12 桩的允许偏差范围见表
5、序 号检 查 项 目允 许 偏 差检验方法1桩位50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2桩径50尺量检查3成孔深度300专用测绳检查4孔垂直度1经纬仪或铅垂检查5钢筋笼安装深度100水准仪检查6混凝土塌落度20塌落度检查7混凝土充盈系数1与理论量比较8桩顶标高3050水准仪检查3.2 土层锚杆的一般规定3.2.1 土层锚杆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3.2.1.1 锚杆上、下排间距不宜小于2m;水平方向间距不宜小于1.5m。3.2.1.2 锚杆锚固体上覆土层厚度不小于4m;锚杆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4m;自由段长度不宜小于5m。拉力分散型锚杆的单元锚杆锚固长度不宜小于15倍锚杆钻孔直径。3.2.1.3 确定锚杆倾角应
6、避开锚杆与水平面的夹角为-10+10,这一范围以1535为宜。3.2.1.4 设有钢腰梁时,腰梁连接节点宜设置在支撑点的附近,且不应超过支撑间距的1/3。3.2.2 土层锚杆的材质3.2.2.1 预应力杆体材料宜选用钢铰线、高强钢丝或高强螺纹钢筋。3.2.2.2 锚具和联接锚杆杆体的受力部件,均应能承受95%的杆体极限抗拉力。3.2.3 水泥浆体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3.2.3.1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3.2.3.2细骨料应选用粒径小于2mm的中细砂。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3%,砂中所含云母、有机质、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1%。3.2.3.3混合水中不应含有影响
7、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物质,不得使用污水。3.2.3.4必要时,水泥浆中可加入控制泌水或延缓凝结等外加剂,但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水泥浆中氯化物的总含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0.1%,一般不宜采用膨胀剂。3.3 土层锚杆的施工:3.3.1 一般要求3.3.1.1 锚杆施工前,应充分核对设计条件,土层条件和环境条件,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3.3.1.2 施工前,要认真检查原材料型号、品种、规格及锚杆各部件的质量,并检查原材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3.1.3 工程锚杆施工前,宜取两根锚杆进行钻孔、注浆、张拉与锁定的试验性作业,考核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的适应性。3.3.2
8、钻孔3.3.2.1 土层锚杆钻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前,根据设计要求和土层条件,定出孔位,作出标记。 (2)预应力锚杆孔距的允许偏差为200mm。 (3)预应力锚杆的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 (4)锚杆孔深不应小于设计长度,也不宜比规定值大200mm以上。钻头直径不应比规定的钻孔直径小3mm以上。钻孔与锚杆预定方位的允许角度偏差为13。3.3.2.2 钻孔机具:钻孔机具的选择必须满足土层锚杆钻孔的要求。坚硬粘性土和不易塌孔的土层宜选用地质钻机、螺旋钻机或土锚专用钻机;饱和粘性土与易塌孔的土层宜选用带护壁套管的土锚专用钻机。3.3.3 杆体(预应力筋)的组装与安放。 3.3
9、.3.1 当采用钢铰线或高强钢丝作锚杆杆体时,杆体的组装应符合:钢铰线或高强钢丝应除油污、除锈,严格按设计尺寸下料,每股长度误差不大于50mm。钢铰线或高强钢丝应按一定规律平直排列,沿杆体轴线方向每隔1.0-1.5m设置一个隔离架,预应力筋应捆扎牢固,捆扎材料不宜用镀锌材料。杆体自由段应用塑料管包裹,与锚固段相交处的塑料管管口应密封并用铅丝绑紧。3.3.3.3锚杆杆体的安放应符合:(1)杆体放入钻孔之前,应检查杆体的质量,确保杆体组装满足设计要求。(2)安放杆体时,应防止杆体扭曲、弯曲,注浆管宜随锚杆一同放入钻孔,与杆体绑扎在一起。注浆管头部距孔底宜为50-100mm,杆体放入角度应与钻孔角度
10、保持一致。(3)杆体插入孔内深度不应小于锚杆长度的95%,杆体安放后不得随意敲击,不得悬挂重物。3.4 注浆3.4.1 锚杆注浆应符合:(1)注浆是锚杆施工的一道重要工序,直接决定锚杆的质量,注浆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选用水灰比为0.45-0.5的纯水泥浆。(2)注浆浆液应搅拌均匀且搅拌时间不得小于2分钟,随搅随用,不得有灰水离析现象,浆液应在初凝前用完,并严防石块,杂物混入浆液。(3)注浆作业开始和中途仃止较长时间,再作业时宜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注浆管路。(4)孔口溢出浆液可仃止注浆。3.6.2.2 最大试验荷载不能大于杆体承载力标准值的0.8倍, 3.6.2.3 验收试验对锚杆施加
11、荷载与测读锚头位移应符合:初始荷载宜为锚杆拉力设计值的30%。3.6.2.4 锚杆验收标准:锚杆试验中,从50%拉力设计值到最大试验荷载之间所得的总位移量应超过该荷载范围自由段长度预应力筋理论弹性伸长值的80%,且小于自由段长度与1/2锚固段长度之和的预应力筋的理论弹性伸长值。最后一级荷载作用下的位移观测期内,锚头位移稳定或2h蠕变量不大于2.0mm。3.7 工程验收3.7.1 土层锚杆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3.7.1.1 原材料出厂(场)合格证,工地材料试验报告。3.7.1.2 锚杆施工记录3.7.1.3 锚杆验收试验报告3.7.1.4 锚杆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报告3.7.1.5 隐蔽工程
12、检查验收记录3.7.1.6 设计变更报告3.7.1.7 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3.8挂网喷支护的施工要求3.8.1应按设计的分层开挖深度顺序施工,在完成上层作业面的喷锚并达到一定设计强度(70%)以前,不得进行下一层深度的开挖。3.8.2 当用机械进行土方作业时,严禁边壁出现超挖或造成边壁土体松动。3.8.3应保证修整后边坡尽量缩短边壁土体的裸露时间。对于自稳能力差的土体如高含水量的粘性土和无天然粘结力的砂土应立即进行喷护。3.8.4 在喷射砼前,面层内的钢筋网片应牢固固定在边壁上并符合规定的保护层厚度要求。钢筋网与壁面的间隙,宜为30mm。钢筋网片可用插入土中的钢筋固定,在砼喷射下应不出现振动
13、。3.8.5 钢筋网片可用焊接或绑扎而成,网格允许偏差为10mm。钢筋网铺设时每边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一个网格边长或200mm,竖向搭接长度应大于300mm,搭接部位应错开。 3.8.6 喷射砼的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喷头与受喷面距离宜控制在0.61.0m,射流方向垂直指向喷射面。在钢筋部位应先喷填钢筋后方,然后再喷填钢筋前方,防止在钢筋背面出现空隙。3.8.7为保证施工时的喷射砼厚度达到规定值,可在边壁面上垂直打入短的钢筋段作为标志。当面层厚度超过100mm时,应分两次喷射,每次喷射厚度宜为50-70mm。在继续进行下步喷射砼作业时,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砼终凝后进行。应仔细清除预留施工缝接合面上
14、的浮浆层和松散碎屑,若终凝1小时后再进行喷射时,应喷水使之潮湿和清除浮尘。3.8.8 喷射砼终凝后2小时,应连续喷水养护5-7天或喷涂养护剂。4.安全控制4.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4.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4.3审核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对于不按方案组织施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制定方案,消除安全隐患。4.4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4.5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并进行复查。5.现场临时用电的控制:5.1及时审核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方案。5.2督促检查配备合格足够的临电人员,建立健全临电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5.3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5.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的管理状况。5.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作检测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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