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维修漆工职业标准优质文档汽车维修漆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汽车维修漆工。1.2 职业定义从事汽车车身表面及相关件涂层修复的人员。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非常重要重要一般学习能力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色觉手指灵活性计算能力表达能力形体知觉空间感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高级不
2、少于250标准学时。1.7.2 培训教师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600 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必要的工具、夹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3、业证书。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且不少于3人;技能操作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人。 1.8.5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60120 min(等级不同时间不同);技能操作考核 90150min(项目不同时间不同);综合评审 2040 min。1.8.6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备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夹、量具及设施、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和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