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大学教学实习实训管理规定试行新疆大学教学实习(实训)管理规定(试行)教学实习(实训)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实习(实训)工作,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我校的具体特点,制定本规定。一、实习(实训)的基本任务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获得初步的组织、管理和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二、实习(实训)的分类(一)按内容划分1.课程实习(实训):结合课程教学需要,以拓展和综合某门课程教学内
2、容为目的教学实践活动,如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计算机实习等。教学场所一般选择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和各类实验室。2.专业实习(实训):一般在专业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到专业对口企事业单位的一定工序或岗位上进行实习实训,把相关课程专业知识同生产、管理、设计、科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3.毕业实习(实训):一般在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结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有针对性地到相关对口企事业单位,收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在生产、管理和科研实践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验证所学知识,为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4.社会实践:组织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深入社会参与包括军政训练、社会
3、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活动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了解、观察和服务社会,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不断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5.学年论文:学年论文是部分学科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目的是使学生能够综合系统地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年论文原则上要求与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相结合,并密切结合某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进行。6.课程设计:在学生学完某一门专业重点课程之后,集中安排的有针对性地实践性教学环节。(二)按地点划分 1.校外实习(实训):在学校签约挂牌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或其他实习(实训)场所完成的实习(实训)教学。
4、2.校内实习(实训):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或实验室完成的实习(实训)教学。(三)按方式划分 1.集中实习(实训):以专业班级集中到实习(实训)单位进行的实习(实训),要求有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跟班。一般1520名学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2.分散实习(实训):鉴于部分专业学生集中实习有一定困难,可分散实习(实训),但要求学生根据实习(实训)大纲选定实习(实训)单位,要求院(系)选派一名及以上指导教师在各实习(实训)点流动指导学生,毕业实习(实训)或实习点多且分散者,应酌情增加指导教师,不能放任自流。实习(实训)结束后,学生除按正常要求外,还必须提供实习(实训)单位的鉴定意见。三、实习(实训)教学
5、的管理(一)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二)教务处负责全校有关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实习(实训)教学检查与评估;审查和汇总全校各专业的实习(实训)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审核及决算;总结实习(实训)工作,组织经验交流。(三)院(系)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和学期教学实习(实训)计划和预算,院(系)负责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的计划落实、指导教师安排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以及审核实习(实训)计划执行情况。四、指导教师的职责(一)选派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学生实习(实训)教学指导工作。(二)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
6、实习(实训)大纲要求,拟订实习(实训)进度计划,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定和制度。在教学实习(实训)进行中,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加强学生指导和管理,主动与实习单位建立密切和融洽的协作关系。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实训)总结以及结帐工作。五、对学生的要求必须服从带队教师,按照实习(实训)大纲和计划,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学生要严格遵守纪律,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实训)单位指导人员。学生完成全部实习(实训)任务和环节,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实习(实训)时间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实训)成绩。 六、成绩的考核规定考核方
7、式可包括笔试、口试、现场操作、设计作品、完成作业等。考核内容为组织纪律、思想表现占20%,业务能力与水平占50%,实习(实训)日记、报告和作业的完成情况占30%。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原则上呈正态分布,并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不大于20。七、实习教学档案的管理实习教学档案包括: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年度教学计划;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和决算表;实习(实训)过程管理材料;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学生实习(实训)的成绩单;实习(实训)总结材料等。各教学单位必须妥善保存各类实习教学档案,同时实习(实训)大纲、教学计划、经费预算和决算表、总结材料还应报学校教务处存档。八、本规
8、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九、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与要求【参考格式】 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实习(实训)课程名称:实习(实训)周数: 实习(实训)学分:一、目的与要求二、项目内容与时间安排三、实习(实训)报告(作业)要求四、实习(实训)考核与成绩评定五、参考书与资料六、其它主撰写人: 撰写日期:审核人: 审核日期:【撰写要求】1、 建议各学院参考以上格式编写实习(实训)教学大纲。2、 大纲必须经教研室讨论,院(系)批准实施,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3、 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应与专业教学计划相符。附件2: 新疆大学实习(实训)教学指导记录学院(盖章): 专业班级(队
9、)学生人数指导教师职称实习名称 学分日期指导内容存在问题教师签字注:本表由指导教师填写,交学院存档。同时作为教师实习教学工作评定的依据之一。 附件3新疆大学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登记表学 号姓 名性别学 院专业、班 级实习(实训)名称 学分实习(实训)单位实习(实训)时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指导教鉴定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学院审核意见实习总评成绩: 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注:本表于实习结束后由学生填写,交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审核存档。附件4新疆大学实习(实训)报告实习(实训)名称: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指 导 教 师: 报 告 人: 学 号: 时 间: 实习主要内容:主要收获体会与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年 月 日备注:附件5新疆大学学生教学实习(实训)成绩考核评分标准评分标准A(90-100分)B(80-89分)C(70-79分)D(60-69分)E(90%(2分);80%(1.5分);70%(1分);60%(0.5分)3、实习报告批改质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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