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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docx

1、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 引导语:如何制定湖北省地震?下面是为大家精心的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_突发 _应对法、 _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湖北省实施 _防震减灾法办法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 _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的地震灾害以及毗邻省份发生对我省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在处置地震灾害中,坚持统一

2、_、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省 _的统一 _下,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做到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快速响应、协同行动,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事发地 _先期 _开展本行政区域各级别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破坏性地震灾害,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 _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 _共同负责。 2 _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立湖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 _全省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指挥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 _分管副 _、省地震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 _、省 _、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 _、省国土资

3、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外侨办、省 _ _、省 _、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 _、省旅游局、省安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湖北保监局、民航湖北 _、武汉铁路局、省军区、 _湖北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省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 _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确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_指挥抢险救援行动;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商请省军区调派 _增援,向 _提出援助请求; _新闻发布、报道和 _引导工作;指导市(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的重要工作。 2.2办事机构 省抗

4、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地震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 _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负责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出应急信息;贯彻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提出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和措施建议; _开展震后趋势研判;协调有关市(州) _、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_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对互联网进行监控、管理及网上 _引导工作, _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记者现场管理工作;起草指挥部文件,

5、负责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归档;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视情况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震情监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保障、灾害评估、通信保障、社会宣传、社会治安、物资供应、生活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组。 2.3成员单位 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 _。 省 _负责 _救灾捐赠的协调和记者的联络、接待和管理工作。 省 _负责指导全省抗震救灾规划工作,做好抗震救灾与防震减灾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省经信委负责协调铁路、电力、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抗震救灾应急频率的使用,维护空中电波正常秩序。 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受灾学校做好师生员

6、工的转移工作,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 _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 省科技厅负责安排抗震救灾和防震减灾重大科研项目。 省公安厅负责社会治安保卫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震救灾物资以及地震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地震灾害引发的 _以及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省民政厅负责 _、协调全省救灾救助工作, _核实灾情,及时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指导事发地 _门 _、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临时安置与救助; _、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管理分配 _和省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省 _负责抗震救

7、灾资金的筹集、分配,按照预算级次和程序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_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做好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省环保厅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发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省住建厅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调 _运力,做好抗震救灾队伍、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开设高速公路等道路的绿色通道,对执行抗震救灾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省水利厅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

8、情、汛情的监测、预报,水利工程损毁修复的技术指导和方案审定,因灾洪涝灾害等涉水安全 _及隐患的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 省商务厅负责 _和协调商业、物资储运销售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 _跨地区的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动用国家储备商品稳定市场;负责 _境外捐赠物资入关的有关审批手续。 省卫生厅负责地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 _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省外侨办负责国外及港澳救灾捐赠的协调、联络工作和外国及港澳记者的联络、接待和管理工作。 省 _ _负责 _新闻发布和对外新闻报道工作,收集、跟踪、分析境内外舆情,加强

9、 _引导,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记者的现场管理工作。 省 _负责 _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抗震救灾 _,及时准确报道经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审定的动态信息。 省质监局负责抗震救灾物资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省食品药品 _负责抗震救灾的食品和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省旅游局负责 _旅游全行业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 _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省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抗震救灾期间的安全生产。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保障地震灾情的传递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工作队的通信畅通,协调和

10、指导相关 _运营企业进行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省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提供气象信息。 省地震局负责 _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害损失评估、震后科学考察、震后趋势研判;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出应急信息,提出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和措施建议。 湖北保监局负责指导和协助做好灾区保险理赔服务工作,为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支持。 民航湖北 _负责抗震救灾队伍、物资的空运和救生物资、器械的空投工作。 武汉铁路局负责抗震救灾队伍和物资的铁路运输调度工作。 省军区负责 _指挥驻鄂 _和民兵、预备役 _参加抗震救灾,协调

11、指挥参加湖北地区抗震救灾 _的行动。 _湖北总队负责调动和 _指挥驻鄂 _ _投入抗震救灾。 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协助灾区 _做好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 _、危化品泄露、建筑物倒塌以及各类次生灾害事故进行抢险救援,消除安全隐患。 省红十字会负责协助 _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助款物; _群众和志愿者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 2.5 _机构 由省地震局牵头,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地震应急专家组,分析地震危害及发展趋势,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决策 _和建议;必要时参与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

12、作,进行技术指导。 3预防和预警 3.1监测与报告 各级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群测群防网、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及时向省地震局报告观测到的地震宏观异常。省地震局对全省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以及宏观异常的核实。 3.2预防预警 省地震局划定地震重点危险区,分别上报省 _和中国地震局。各市、州、县 _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省地震局 _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 _意见,报告省 _并抄报中国地震局。省 _决策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

13、地震预报的基础上,省地震局进一步 _震情跟踪和地震趋势分析会商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省 _并抄报中国地震局。省 _决策发布 _,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的市、州、县 _及时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包括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 _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等。 3.3预警支持系统 省地震局负责汇集地震及前兆观测数据,为震情分析预报提供基础资料;负责数据管理、数据处理和地震速报工作;负责开展地震及前兆监测

14、、地震地质考察、震害调查;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与预警系统提供地震应急相关数据、通信信道保障和必要的技术支撑。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地震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6.0级以上地震)、二级(5.5级至5.9级地震)、三级(5.0级至5.4级地震)、四级(4.0级至4.9级地震),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标示。 地震预报由省地震局提出预测意见,报省 _决定发布。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州、县 _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 _,并同时向省 _和省地震局报告。 4应急处置 4.1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突发 _分级标准(试行),结合湖北省地

15、震活动情况,将地震灾害分为四级: 特别重 _灾害:省内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可能遭受地震烈度度以上的破坏;可能造成100人以上死亡;达到上述条件之一,可初判为特别重 _灾害。 重 _灾害:省内发生5.5-5.9级的地震;可能遭受地震烈度-度的破坏;可能造成10人以上、100人以下死亡;达到上述条件之一,可初判为重 _灾害。 较 _灾害:省内发生5.0-5.4级的地震;可能遭受地震烈度-度的破坏;可能造成数人死亡;达到上述条件之一,可初判为较 _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省内发生4.0-4.9级的地震;可能遭受地震烈度-度的破坏;可能造 _员伤亡;达到上述条件之一,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_。 4.

16、2信息报告 4.2.1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 湖北省及邻区发生4.0级以上的地震,省地震局在震后1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初步测定;震后2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精确测定;省地震局及时将震情上报省 _和中国地震局,通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震区 _和地震部门;省地震局及时向省 _提供地震趋势分析会商初步意见。 4.2.2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市(州)、县(市)地震部门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并向 _及有关部门收集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省地震局。

17、省地震局通过震区 _及有关部门尽快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震后l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省 _和中国地震局,通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并随时续报。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到达震区后,迅速调查、收集地震灾情,及时向省地震局报告,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快将现场震害图像传送至省地震局,经省地震局汇总后,上报省 _和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和震区地震部门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 4.2.3 _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告 震区各级 _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 _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 _灾害和特别重 _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民政、公安、安监、水利、建设、国土资源、教育、卫生、环保、通信、交通、铁路、民

18、航、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同级地震部门。 省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灾情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送省 _,通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 _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上报省外侨办、省 _并抄送省地震局。省外侨办、省 _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地区、机构通报,并向国家相关部门报告。 4.2.4震情灾情公告 省地震局和有关市(州)地震局依照有关 _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l小时内, _发布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按有关程

19、序和规定, _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视情 _后续公告。 4.3应急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级别,相应启动I级、级、级和级应急响应。当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地震灾害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时,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当地震灾害较轻,为避免应急响应过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降低响应级别。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由原实施机关决定、宣布。 4.3.1I级响应 在 _抗震救灾指挥部的 _与协调下,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_指挥全省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指导我省地震应急工作;省地震局协助开展本省地震应急工作。 (1)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_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地震局及时向省 _、省抗震救灾

20、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通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灾区 _和地震部门,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派出各类地震现场工作队,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 _及 _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 _,请求 _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中国地震局在 _抗震救灾指挥部 _下,指导、协助我省地震应急等工作。 调遣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协调省军区和 _湖北总队派出 _参加抢险救援; _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支援;组成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直接 _指挥现场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人员抢救和

21、工程抢险等工作;省 _向灾区发出慰问电,派出慰问团。 (2)省地震局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_下,协助开展本省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 _和协调市(州)、县(市)地震部门以及我省各级地震专业队伍开展地震现场应急等工作。 (3)市(州) _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_下,依据相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州) _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 _指挥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 _群众避险疏散,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同时,及时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最新灾情和现场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情况。 (4)县(市) _在省、市(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22、 _下,依据相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 _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 _群众自救、互救和避险疏散,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工作。同时,及时向上级 _报告最新灾情和现场地震应急处置情况,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并及时续报。 4.3.2级响应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 _指挥全省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指导我省地震应急工作。省地震局协助开展本省地震应急工作。 (1)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_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地震局及时向省 _、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通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灾区 _和地震部门

23、,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派出各类地震现场工作队,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 _并抄送中国地震局和 _,视情请求 _支援,请中国地震局指导、协助我省地震应急工作。 必要时,调遣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协调省军区、 _湖北总队派出 _参加抢险救援; _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支援;组成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直接 _指挥现场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等工作;省 _向灾区发出慰问电,视情派出慰问团。 (2)省地震局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_下,协助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 _

24、和协调市(州)、县(市)地震部门以及我省各级地震专业队伍开展地震现场应急等工作。迅速 _地震现场工作队赶赴灾区,成立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 _协调现场各级地震专业队伍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及时报告现场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情况。灾情严重或力量有限时,省地震局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中国地震局请求调遣应急救援队伍增援。 (3)市(州) _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_下,依据相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州) _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 _指挥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 _群众避险疏散,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同时,及时向省抗震

25、救灾指挥部报告最新灾情和现场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情况。 (4)县(市) _在省、市(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_下,依据相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 _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 _群众自救、互救和避险疏散,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工作。同时,及时向上级 _报告最新灾情和现场地震应急处置情况,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并及时续报。 4.3.3级响应 在省 _的 _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州) _直接 _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省地震局指导、协助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1)市(州) _了解震情和灾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部署

26、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州) _主要负责人率领工作组进驻灾区, _指挥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 _群众避险疏散,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同时,及时向省 _报告最新灾情和现场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情况。灾情严重或力量有限时,向省 _提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2)省地震局及时向省 _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灾区 _和地震部门,适时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 _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指导、协助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跟踪震情,收集最新灾情,及时向省 _报告现场地震应急工作情况。 (3)县(市) _在省、市

27、(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_下,依据相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 _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 _群众自救、互救和避险疏散,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工作。同时,及时向上级 _报告最新灾情和现场地震应急处置情况。 4.3.4级响应 在省 _和市(州) _的 _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 _直接 _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省地震局指导、协助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1)市(州) _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县(市) _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2)灾区所在县(市) _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

28、救援工作, _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工作。同时,及时向上级 _报告最新灾情和现场地震应急处置情况。 (3)省地震局及时向省 _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灾区 _和地震部门,适时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 _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工作,指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跟踪震情、收集最新灾情,及时向省 _报告现场地震应急工作情况。 4.4现场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 _统一 _、地震部门协助、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作联动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包括: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等情况;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分

29、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协同开展救援行动; _灾民自救互救;救治与转运伤员;疏散、转移、安置灾民;对遇难者遗体进行妥善处置;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保护和警戒; _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并采取有效防御措施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_力量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_开展卫生防疫、建筑物安全性鉴定、灾害损失评估工作;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 _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工作。 4.5抢险救援 省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_指挥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同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省军区、 _湖北总队

30、_指挥 _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参与工程抢险。 省公安厅 _调动消防 _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扑灭火灾。 _交警 _疏导交通。 省卫生厅 _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抢救伤员,做好灾民安置点的卫生防疫工作。 在灾区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 _;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利用搜救犬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由先期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实施伤病员的验伤分类、现场抢救、早期救治和伤员转送,迅速建立区域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有序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省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调集有关部门专家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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