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资经营医药企业合同目录1总则2合营各方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6合营各方责任7技术合作8场地使用9产品销售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11原料药的供应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13董事会14管理机构15劳动管理16工会17税收18财务会计制度19外汇20利润分配21保险22保密23期限、解散、清算24违约和不可抗力25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26合同文本与文字27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附件:技术转让协议第一章总则第101条_,_和_根据中华人民第404条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_至_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_美元
2、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_片粒。第405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第406条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501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_美元的人民币或_币。第502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美元。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
3、当于_美元的人民币。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美元的_币。第503条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第504条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_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_美元。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
4、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_美元。第505条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
5、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_,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第506条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第507条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第602条乙方的责任如下: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
6、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第703条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第八章场地使用第801条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第802条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
7、为人民币_元左右。第803条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第九章产品销售第901条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第902
8、条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第903条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第904条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
9、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第十章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第1001条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第1002条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
10、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第1003条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第十一章原料药的供应第1101条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第1102条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第1103条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
11、cif。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第十二章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第1201条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_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_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合营公司与_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
12、同。_方与一个_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_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_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_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_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_方的设计规格。_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_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_文。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_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_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_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_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_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_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_人次)。合营
13、公司应负责支付_设计院的设计费。第1202条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第1203条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_方工作。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_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_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
14、理。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第1204条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第1205条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第1206条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第1207条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第1208条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
15、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第十三章董事会第1301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第1302条董事会应由_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_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第1303条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第
16、1304条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第130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_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第十四章管理机构第1401条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_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_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第1402条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
17、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第1405条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1)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2)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第1406条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
18、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第1407条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第十五章劳动管理第1501条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_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_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
19、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1)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2)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3)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
20、营企业的外汇问题。3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4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5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第1902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第2302条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第230
21、3条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212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1合营期满,不再延长。2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_或_以上。6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7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8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9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10合营的任何
22、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11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12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本条123456789或12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在本条12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
23、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2304条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第二十四章违约和不可抗力第2401条除本章第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第2402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
24、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_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第2501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第2502条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
25、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_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与文字第2601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第270
26、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2702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第2703条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第2704条在生效后若_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在本合同生效后,若_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第2705条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_方给_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_方给_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甲方:_电传:_电报:_收信人:_乙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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