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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招警考试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docx

1、江西省招警考试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2022年江西省招警考试人民警察专业根底知识真题及解析 1、法的本质最终表达为A、法的正式性B、法的社会性B、法的阶级性D、法的权威性【答案】C【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法具有阶级性,法所反映的是统治阶级意志,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C选项正确。2、法的最高价值目的是A、秩序B、正义C、自由D、平等【答案】C【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根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体系包括了法的各种价值目的,如秩序、平安、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它指导着法的详细功能和作用的实现。法是自由的界限,有法律才有自由,

2、这也是法的最高价值目的。D选项正确。3、?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这是A、受权性规那么B、委任性规那么C、确定性规那么D、准用性规那么【答案】D【考点】经济法【华公解析】所谓准用性规那么,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详细的行为形式,而是可以援引或是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那么。此题中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规定,本法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准用性规那么因此选项D正确。4、以下关于法律原那么与法律规那么的区别,错误的选项是A、规那么只针对共性,不针对个性;而原那么既针对共性,也针对个

3、性B、规那么的文义是封闭的,而原那么的文义是开放的C、规那么之下或者没有自由载量,或者自由载量的空间较小,而原那么必然涉及自由载量的运用且载量空间较大D、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可以舍弃法律规那么而直接适用法律规那么【答案】A【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法律规那么只针对共性不针对个性,而法律原那么既针对共性又针对个性。详细区别主要有:1.内容:法律规那么明确详细,削弱和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法律原那么抽象、概括,有较大余地供法官选择。2.适用范围:规那么只适用于某一类型行为;原那么甚至能成为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那么,适用范围更宽广。3.适用方式:法律规那么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法律原那么那

4、么不是“全有或全无。A选项错误,法律规那么不针对共性只针对个性。5、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交由国务院提出意见B、假如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C、假如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根据详细情况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答案】D【考点】宪法【华公解析】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按照以下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

5、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受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是根据详细情况选择适用,而是由有关机关来做出裁决。6、公法与私法的概念最早是由哪一学者提出的A、乌尔比安B、孟德斯鸠C、柏拉图D、亚里士多德【答案】A【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资本主义国家关于公法和私法的概念提出,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古罗马的五大法学家之一的乌尔比安首先提出的:“公

6、法是关于罗马帝国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因此A选项正确。7、人们对法律,特别是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被称为A、法律认知B、法律态度C、法律意识D、法律情感【答案】C【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制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属于历史的范畴,它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随着法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法的开展变化而变化;同时,它也属于法律文件的范畴,是人类法律理论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形式、情感、理想和期望,蕴涵着个人及群体的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因此C选项正确。8、

7、“红灯停,绿灯行表达了法的何种作用A、法的评价作用B、法的预测作用C、法的指导作用D、法的强迫作用【答案】C【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是指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违背法的规定应承当的责任,而对于人们的行为产生的一种调整、指导和引领的作用。指引作用的发挥以对法的要求的知晓为前提。指引有两种情况:第一,确定性的指引,即通过规定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第二,不确定的指引,即通过授予法律权利,给人们创造一种选择的时机。这里表达了法确实定的指引,C选项正确。9、以下何种物不能成为中国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A、房屋B、股票C、文物D、黄金【答案】C【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以下物不

8、能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之物或国家专有之物,如海洋、山川、水流、空气;(2)文物;(3)军事设施、武器(枪支、弹药等);(4)危害人类之物(如毒品、假药、淫秽书籍等)。因此C选项正确中选。10、以下关于法律责任竞合的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行为人施行了一个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标准,符合数个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导致了数个法律责任的产生B、数个法律责任之间互相冲突C、发生法律责任竞合的原因是因为不同的法律标准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D、对于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一般来说,应按轻处之【答案】D【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

9、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互相冲突的现象。对于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一般来说应按重者处之,假如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已经被追究,再追究较重的法律责任应适当考虑折抵。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中选。11、以下不享有向最高国家权利机关提出法律议案提案权的是A、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B、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5人以上C、全国人大代表一个代表团D、全国人大主席团【答案】B【考点】宪法【华公解析】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10、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第十三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B选项错误中选。12、以下不属于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是A、德国B、印度C、日本D、中国台湾【答案】B【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ACD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印度之前是英国殖民地,受英国影响比拟深,属于英美法系。13、关于法和道德的关系,以下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法必须符合所有社会成员的道德要求B、法与道德都

11、属于社会标准,具有社会标准应有的标准性、概况性、连续性等属性C、法的标准性比道德更高一些D、法与道德都是社会调控手段,以维护和实现一定社会秩序和正义为使命【答案】A【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法和道德是互相穿插与浸透的,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互相联络,二是法律标准与道德标准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互相包容。但是不是法的所有规定都会符合所有社会成员的道德要求,例如安乐死在我国构成成心杀人,但是在道德上,安乐死属于尊严死,是符合道德标准的。因此A选项错误中选。14、以下权利属于根本权利的是A、人格权B、选举权C、声誉权D、知识产权【答案】D【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AC选项

12、都属于公民根本权利中的人身自由权,B选项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都是公民根本权利。D选项不是公民根本权利,符合题意。15、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A、执法为民B、公平正义C、效劳大局D、党的指导【答案】D【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是表达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比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比赛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视的方针和原那么。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效劳大局、党的指导,五个方面相辅相成,表达了党的指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中依法治国是核心,执法为民是本质特征,公平正义

13、是价值追求,效劳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指导是根本保证。因此D选项正确。16、以下对依法治国理解错误的选项是A、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人民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B、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C、依法治国,首先就是要按照宪法来治理国家,其次,还必须遵守和服从其他法律制度D、依法治国,在根本上就是要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展,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答案】B【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依法治国就是按照表达人民意志和社会开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按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按照法律进展,而

14、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B选项说法错误,法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手段,但并不是唯一途径,依法治国并不排除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因此B选项中选。17、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备的制度条件不包括A、必须有完备的法律和系统的法律体系B、必须有一个独立的具有极大权威的司法系统和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C、必须有健全的律师制度D、必须树立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利制约、权利本位的思想理念【答案】D【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备的制度条件有:完备的法律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相对平衡和互相制约的符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权利运行的法律机制;一个独立的具有极大权威的司法系统和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

15、伍;必须有健全的律师制度。D选项属于意识要求而不是制度要求,因此中选。18、以下关于法治与法制的关系,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法治表达的主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和过程是一个动态实现过程,而法制那么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B、法制是工具操作范畴,是为政治效劳的,没有民主可以有法制,法治那么属于政治理想的范畴,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C、法治一词蕴含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而法制所包含的法律和制度,其含义从字面上看是中性的D、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答案】D【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法律完备法治未必就实现,因为“突发缺乏以自行,要实现法治需要人的施行,法律完备

16、只是一个制度上的条件,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中选。19、提出社会主义法制及建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的国家指导人是A、毛泽东B、邓小平C、江泽民D、胡锦涛【答案】B【考点】法理学【华公解析】这句话是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的。因此B选项正确。【答案】C【考点】民法【华公解析】根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顿损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声誉;赔礼抱歉。不包括没收财产,因此C选项符合题意中选。【答案】B【考点】民法【华公解析】根据?产

17、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别人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本条为对消费者的严格责任原那么,即无过错责任原那么。因此B选项正确中选。22.按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答案】D【考点】商法【华公解析】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因此D选项正确。A.甲,17岁,中专毕业后到某工厂工作,月收入3000元B.乙,14岁,著名童星C.丙,20岁,脑瘫患者D.丁,30岁,因失恋受到刺激而精神失常【答案】A【考点】民法【华公解析】根据?民法通那么?的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才能的人

18、,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A选项中甲17岁有劳动收入可以独立生存,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才能人。24.以下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答案】B【考点】民法【华公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B选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选。A是违法行为,B、D的行为不受法律调整,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B【考点】民法【华公解析】B选项代孕的行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是无效的合同,A

19、属于有效的合同,C选项重大误解,是可撤销的合同,D选项是有效的合同。26.以下事实,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是【答案】A【考点】民法【华公解析】附条件的合同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可能发生的事实,月亮消失属于不可能发生的事实,因此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27.张某开了一家小商店,因有事遂委托好友王某代为看管,恰好赵某前往购物,王某便将店里的一套西服以市价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张某的弟弟准备结婚用的,张某遂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款,为此引发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因此无效B.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因此有效C.西服买卖系重大误解,因此无效D.西服的买卖不是真实意思表

20、达,因此无效【答案】B【考点】民法【华公解析】因特殊关系的存在,使别人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此题中,张某仅委托王某照看商店,并未受权王某出售西服,但王某以商店营业员的身份与赵某签订合同,赵某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根据?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赵某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因此,此题正确选项为B。28.以下行为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答案】A【考点】民法【华公解析】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A选项正确符合题意中选。【答案】A【考点】民法【华公解析】所有权属于

21、物权,物权的客体就是“物,是指但凡存在于人之外的可以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的,可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财产。日月星辰不是我们人力所能支配和控制的,所以不属于“物,因此就不是所有权的客体。A选项符合题意。【答案】C【考点】民法【华公解析】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获得所有权。C选项中的利息属于孳息,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收取孳息属于原始获得。31.甲向乙借款,并以自有房屋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日期为5月10日。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回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22、,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答案】A【考点】民法【华公解析】甲乙之间的抵押权登记已经设立,乙享有抵押权因此可以对房屋行使抵押权,A选项正确。32.甲与乙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将价值30万元的别墅卖给甲,并与5日内付款,假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改合同订立后的第三日,乙公司又将别墅以40万元价款卖给丙,同时办理房屋权登记。甲可以【答案】C【考点】民法【华公解析】丙适用好心获得,已经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只能要求乙承当违约责任,这属于债的恳求权,C选项符合题意中选。33.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别人土

23、地的,可在别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答案】A【考点】民法【华公解析】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消费、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阻碍或损失的,应当停顿损害,排除阻碍,赔偿损失。题中所述情形属于相邻关系中通行的权利。【答案】C【考点】民法【华公解析】C选项属于业主专有局部,购置的业主享有专有所有权,不是所有业主共有,因此中选。35.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定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设定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乙想获得甲的全部财产份额,但乙必须获

24、得丙的同意B.甲想将全部财产转让给自己的弟弟丁,但这种转让必须获得乙、丙的同意C.假如乙、丙同意,丁获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人,但丁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不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答案】B【考点】民法【华公解析】合伙人享有优先购置权,甲在出售合伙份额的时候,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乙丙享有优先购置权,因此要全部转让必须获得乙丙的同意。36、关于代位权适用条件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C.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且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D.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恳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

25、的债权的权利【答案】B【考点】民法【华公解析】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D选项错误,以自己的名义而非债务人的名义。37、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假如李某的儿子大学毕业分配至北京,那么张某应在10日内腾出房屋。这一协议属于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B.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行为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行为【答案】A【考点】民法【华公解析】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和附期

26、限的民事行为最大区别在于,附条件中条件是可能发生,而附期限所附期限是一定发生。题中是可能发生的事实,因此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是指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所附条件成就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已经开场行使权利和承当义务,当条件成就时,权利和义务那么失去法律效力。题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中的解除条件,因此A选项正确中选。38、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张某,14岁,其与22岁的李某订立的任何合同都必然无效。B.李某,8岁,其与叔叔订立的赠与合同必然无效。C.向某,超越代理权限与别人订立的合同必然无

27、效。D.丁某,以自己的名义与好心第三人订立合同,把所住的姐姐的房屋卖给了好心第三人,其所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有效的。【答案】D【考点】民法【华公解析】A、C三个选项中所签订的合同都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必然无效的合同;B选项是纯获利的行为,属于有效的合同;D选项无权处分的行为经原所有人追人是有效的,因此正确中选。39、以下何种情形,甲不适用我国刑法A.甲从A国寄毒药给身在中国的乙,乙服毒后来到B国,在B国死亡。B.甲从中国向B国的乙寄送毒药,运送该毒药的飞机经过C国领空。C.甲在国外教唆乙到中国境内施行绑架行为。D.甲是F国人,乘坐中国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G国境内后,因与Y国的乙发生争执,一怒

28、之下杀了乙。【答案】D【考点】刑法【华公解析】D选项中甲的犯罪行为没有发生在中国,因此不适用我国刑法管辖。40、以下对罪责刑相适应原那么理解不正确的选项是A.重罪重判,轻罪轻判B.罪刑相当,罚当其罪C.有罪必有罚D.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答案】D【考点】刑法【华公解析】我国1997年?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当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不是承当刑事责任的条件,以其作为刑罚的目的容易导致主观归罪,因此D选项错误中选。41、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不包括A.享有外

29、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B.民族自治地方对刑法制定了变通和补充规定的。C.香港和澳门两个根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D.在我国驻外国领馆内犯罪的【答案】D【考点】刑法【华公解析】ABC选项都属于属地管辖的例外,D选项,属于我国刑法管辖的范围,适用属地管辖原那么。42、关于减刑,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B.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5年C.犯罪分子在日常消费、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应当减刑。D.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答案】C【考点】刑法【华公解析】A选项错误,管制也可以减刑;B选项错误,最少不能少于13年;D选项错误,应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43、甲盗窃正在使用中的 线,数额不大,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乙盗窃放在仓库里的 线,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对甲、乙定罪不同的原因是A.施行犯罪行为的地点不同B.犯罪数额大小不同C.犯罪对象所表达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D.施行犯罪的时间不同【答案】C【考点】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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