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使公司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素质逐步提高,转变员工“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观念,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等工作。2.2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新入厂员工、转岗人员、复工人员、外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的安全教育。3 职责3.1 本规定由公司健安环部制定。3.2健安环部、总管理部对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3 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
2、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4 规定要求4.1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4.1.1高层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联系有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他管理人员由公司组织培训,每年对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的不同,分层次组织一次安全教育。4.1.2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教育台帐由总管理部整理保管。4.2 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4.2.1 凡新入厂员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均需经过公司级、厂(装置)级、班组级“三级”
3、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总管理部发放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4.2.2转岗人员需持单位转岗证明或公司调令到健安环部办理变更手续,在本装置内部岗位调动需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在装置之间调动需接受生产装置(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经总管理部发放变更上岗证的内容后方可上岗作业。4.2.3 总管理部应该将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年度教育计划内,并负责建立各类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台帐,健安环部根据年度安全教育计划协助实施,总管理部将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并存入档案。4.2.4 各级安全教育要保证员工学习时间,公司级要保证24学时以上,车间(部门)级要保证24学时以上,班组级要保证24学时以上,总
4、时间不少于72学时。4.2.5 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经再培训后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予以辞退。4.2.6 装置、班组必须建立完善职责范围内安全教育的教材、培训计划、台帐、培训效果评价、试卷。安全教育教材内容要与公司实际贴近。4.2.7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4.2.8厂级安全教育教材内容为: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教训、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应急处理措施、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作业场所安全注意事
5、项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内容等。4.2.9班组级安全教育教材的内容为:岗位生产任务、安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设备结构原理、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装置和工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4.3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4.3.1 外来人员4.3.1.1 健安环部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建立培训档案并发放临时入厂工作证。4.3.1.2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作业必须先到业务主管部门开具施工证明后,到健安环部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安全员负责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建
6、立相应培训记录。4.3.1.3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短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内)进入生产区必须由相关部门发放“安全注意事项卡”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记录台帐,此卡到门岗领取。4.3.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危险化学品氧化工艺操作、危险化学品加氢工艺操作、危险化学品自动化仪表操作等)必须经过有资质培训机构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压力容器操作、压力管道操作、起重机操作、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通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
7、协会的考核,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 后方可上岗作业。4.3.4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除特种作业人员之外,其他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4.3.5 工伤人员复工安全培训工伤人员(轻伤以上的人员)伤愈后,先到公司健安环部接受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为:回顾事故情景、找出事故原因、讲解违反条例、自我吸取教训、重温安全基础知识和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3.6 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进行装置(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
8、可从事新岗位工作,其相关装置安全员和班组长要做好教育计划,教育内容;建立好教育台帐。4.4日常安全教育4.4.1 由总管理部负责组织,健安环部协同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20学时再培训教育。4.4.2 班组安全活动4.4.2.1 各装置、横班(包括工艺和维修人员)每月编制一次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每周组织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活动(包括活动计划)要有时间、有记录、有内容。4.4.2.2 各单位安全员(或负责人)负责于每月28日前将各班组下月安全活动计划上报健安环部备案。4.4.2.3 装置级管理人员要定期(至少1次/周)参加班组安全活动。4.4.2.4 生产部每月负责组织安排公司
9、各部门负责人(至少2人次/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在活动记录上签字。健安环部负责抽查记录监督。4.5 安全培训教材管理4.5.1 健安环部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培训教材,各单位要对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建立发放台帐。4.5.2 凡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个人必须妥善保管,认真学习,熟知内容,不得出现丢失、损坏、缺页、乱涂乱画等现象。4.5.3 凡离职人员、辞职人员必须将公司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交健安环部。5 考核5.1 各单位没有建立安全培训教材,无培训教材和培训记录的,对有关责任人绩效考核200元/项。5.2 对健安环部组织的活动无故缺席的对责任人考核
10、100元/次,迟到或早退的,对责任人考核50元/次。5.3 各单位的班组的安全活动未按规定组织,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绩效考核200元,没有签到记录和活动记录的,对责任人绩效考核100元/次。5.4 各类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即上岗和转岗未换证的,对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绩效考核各100元/人次。5.5 各单位传达上级或公司安全文件、会议内容等有关精神,必须在4个工作日内传达到班组员工,否则经查出不了解者,对该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100元/人次。5.6 不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的,对其所在单位安全员绩效考核100元/人次。5.7 各单位安全员对公司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未建立发放台帐的,对安全员
11、绩效考核100元/次。5.8 凡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出现丢失、损坏、缺页、乱涂乱画等现象的或对安全培训教材内容不熟知的,责任人绩效考核50元/次。5.9 凡离职人员、辞职人员必须将公司发放的安全培训教材交安全生产部,凡出现损坏或丢失的,对责任者处罚50元/本。5.10 各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对其个人绩效考核100元/次。5.10 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100500元。6 附录6.1 年度日常培训计划表6.2培训签到表及培训效果评价表年度日常培训计划序号培训内容学时培训部门时间1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新修订的制度4健安环部3月份2应急处置培训2装置4月份3安全生产标准化2健安环部5月份4案例警示教育2健安环部6月份5消防、应急设施器材使用2健安环部7月份6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风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4装置8月份7设备、工艺安全2装置9月份8化工安全生产知识2装置10月份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培训签到表主题时间地点序号部门/装置名称签到签退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培训效果评估表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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