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作者: 日期: 定审稿 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建材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九月十日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项目负责人:调查人员: 编 写 审 核: 总工程师: 法人代表: 编制单位: 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2016年8月 附图目录图号图 名比例尺1省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形地质图1:5000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矿区套合图1:40003-1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图1:50003-2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土地损毁现状评估图1:40004-1矿区
2、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图1:50004-2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土地损毁预测评估图1:40005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部署图1:50006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分期分区工程部署图1:20007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总平面图1:20008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终了平面图1:2000附件目录1采矿证2营业执照3. 开发设计方案评审意见.4.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复垦方案编制委托书5. 矿山企业承诺书6编制单位初审意见7编制单位承诺书8矿山企业意见9土地复垦所涉及权属人意见10当地县级国土局初审意见11. 保证金缴存承诺书12.
3、水利厅2016年度下半年基价文件13. 重力式挡土墙 验算附表目录附表1土地复垦报告表附表2公众参与调查表附表3投资估算附表附表4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表附表5方案审查申请登记表1前 言1.1任务由来及编制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14年4月)、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5月)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整合及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
4、字201586号)等有关精神,为有效地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土地复垦工程与矿山开采工程协调进行,合理利用土地,建材有限公司委托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详见委托协议书)。1.1.1编制目的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土地资源规划利用提供技术依据;保证矿山企业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义务,以达到防灾减灾、保护环境、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提供指导性的依据。1.1.2编制任务1)根据矿山相关地质储量评价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和土地利用现状,通
5、过资料收集、现状调查、取样测试、公众参与和综合论证等手段,厘清矿山可能存在的各类地质环境问题和土地损毁情况,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2)提出有针对性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地形地貌景观修复与生态恢复、含水层破坏修复治理、损毁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生物改良、工程整治和管理维护措施。3)估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各项措施所需经费。4)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责任、总体规划部署和安排。5)制定矿山分期、分区(段)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1.2方案编制工作概况
6、1.2.1以往工作程度评估区以往进行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土地资源调查等工作,为本次评估工作提供了较丰富地质资料。本次评估工作收集以往研究成果资料如下(表1-1)。表1-1 收集以往资料一览表 项目成果名称比例尺项目完成时间提交成果单位备注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1/20万幅1/20万1981.6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区域地质调查报告1/20万幅1/20万1970年省区调大队地质图说明书1:5万幅1/5万1997省地矿局大队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报告1/10万2007.10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详查报告2013省地矿局大队省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开发利用方案201
7、4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县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2015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1/5万2013.9县国土资源局1.2.2本次工作概况我单位接受省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后,按照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字201586号)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开展工作,收集利用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矿山开发有关设计、相关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资料气象、水文等资料,2016年8月910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采矿范围及未来采矿活动可能影响到的范围进行了野外实地地质环境调查,野外调查采用省测绘局1/1万地形图作手图,结合1/5万地质图及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配套使用。调查
8、内容有:1、矿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情况、重要工程设施、土地类型;2、矿区及其周边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地层岩性、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地质环境测绘;3、矿山开采现状、矿山土地损毁现状及地质灾害专门调查;4、走访矿区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县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与土地权属人就土地复垦方向、复垦目标等进行交流与讨论。本次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面积1.2 km2,调查点10个,通过上述工作基本掌握了矿区及附近地质环境状况及矿山开采现状。通过对收集及野外实地调查资料分析归纳、综合整理,编制了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图件。本方案平面坐标采用1980年
9、西安坐标系,图件采用1/1万地形图为地理底图,1/2千地质图为地质底图。1.3方案编制的依据1.3.1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1996第3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1989第2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2003第87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2010第55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1995第58号,2015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08第87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1997第88号、
10、2015年4月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1992第65号,2009年8月修正);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1999年4月;11)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200528号);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4);13)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2号);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1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7月);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 第44号);17)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
11、第56号);18)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6年9月;1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水保1994513号);20)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2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5109号);2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61号);22)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2007年4月;23)省国土
12、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字201586号);25)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5月28日);26)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3第11号公告);27)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4号);28)省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财建2008155号)及 关于实施省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0441号)。29)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0)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整合及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7月)
13、。1.3.2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文件1) 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字201586号附件);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4)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5)岩溶地区工程地质调查规程(1/10万1/5万)(DZ/T0060-93);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7)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8)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9)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
14、/T02212006);10)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22006);11)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要求(DD200602);1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13)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14)省工矿企业土地损毁状况调查技术规程(试行);1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1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17)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1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2-2001);1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
15、204-98);20)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2006年10月;21)国务院第257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1月;22)全国土地分类(GB/T21010-2007,2007年8月10日);23)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042003);2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07年9月;2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6000-99);2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2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8)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财建201384号)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29)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16、(发改设审2013586号)关于调整省水利水电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30)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省水利厅 (2006年试行); 31)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省水利厅 (2006年试行);32)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省水利厅 (2006年试行);33)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概算标准(2010试行)(2009年);34)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35)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1.3.3技术资料1)省区调大队提交的区域地质调查
17、报告1/20万幅(1970年);2)省水文地质工程大队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1/20万幅(1981年);3)省地矿局大队地质图说明书1/5万幅(1996年)。4)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报告(2007年);5)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大队省县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资源储量地质报告(2014年1月)。6)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省县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开发利用方案(2014年10月)。7)县20002015年气象、水文资料。8)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2015)1.3.4其它资料1)采矿权证(县国土局)3)方案编制委托书;4)矿山企业承诺书。1.4方案的适用年限根据市矿产
18、资源储量评审机构2014年7月提交的“省县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截止2013年11月30日,县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赋存标高+180m+110m)(122b+333)21.26万m,其中122b为10.13万m;(赋存标高+110m+90.5m)权外新增(122b+333)30.96万m,其中新增122b为7.57万m。据省县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开发利用方案,矿区矿权范围内保有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资源储量52.21万m3,其中:原矿证保有矿石量21.25万m,新增保有矿石量30.96万m。设计可开采资源储量24.83万m3,境界内回采率96
19、%,按年生产能力为5万m3 /年计算,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24.83万m3965万m3年4.77年,自2013年11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本着“预防为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方法,同时考虑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矿山服务年限。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采矿许可证剩余年限为5年以下的,方案适用年限按照采矿许可证实际年限结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期限及其工程监测、管护期综合计算,并按方案适用年限逐年明确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认为及费用安排。省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矿山闭
20、坑后6个月内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特殊情况下不能完成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再延期6个月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规定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应包括采矿许可证年限及后续抚育期的年限(一般还有3年的管护期)。综合以上分析,确定本次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适用年限为4.77年-2年(已服务时间)+0.5年(治理)+3年(管护期)=6.27年,即2016年9月至2022年12月。因后3年为管护期,本方案5年后不需修编。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主要开采矿种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本方案不代表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治理设计或施工
21、图设计。2 矿山基本情况2.1矿山概况2.1.1矿区地理位置、范围及交通矿区位于县城29方向27km处,隶属县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5.833至24.177;北纬27.475至32.736。矿区有水泥路通往镇,并与高速九景段相通,直达县城和市区,交通便利。见图2-1。图2-1 矿区交通位置图2.1.2矿山开采历史与现状矿区属县镇管辖,采矿许可证由县国土局颁发,于2008年首次设立采矿权,现采矿权由省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矿区范围共由4个拐点圈定,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有效期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面积0.0363km2,开采深度为+180m+110m标高,由于地形图是1/5万
22、放大的,存在较大误差,矿证范围内大部分等高线低于最低开采标高,故省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详查报告及省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建议准采标高+180+90.5m,面积0.0363Km2。矿区平面拐点坐标详见表2-1、表2-2。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表2-1拐点54坐标80坐标XYXY1234面积0.0363km2、开采标高+180m+110m建议变更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表2-2拐点54坐标80坐标XYXY1234面积0.0363km2、开采标高+180m+90.5m备注:1、该矿采矿证开采标高+180m+110m,矿区资源储量普查报告建议开采标高变更为+180m+90.5m,县国土
23、资源局在关于省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资源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源备字【2014】002号)已同意。见附件:省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资源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都国土资源备字【2014】002号)2、本方案按开采标高+180m+90.5m进行编制。矿山2008年至2013年11月30日,矿山共消耗矿石量为27.30万m3(其中权外3.14万m3),矿山历年共消耗矿石量26.0万m3,其中损失量约1.30万m3,总损失率5%,回采率为95%。2.1.3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2014年10月,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省县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开发利用方案,该
24、方案对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开拓方式、开采工艺、矿山工程布局、排水措施、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处置等进行了说明,具体概述如下:2.1.3.1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及开拓方式1)建设规模设计范围内可开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资源储量24.83万m,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矿山产品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根据市该类矿山新证最低规模要求,方案拟定的生产规模为5万m/年,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2)服务年限据开发方案,矿山保有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资源储量52.21万m,2013年11月30前已消耗矿石26万m,扣除边坡占用1.38万m,设计可开采资源储量24.83万m,境界内回采率96%,矿山可采出资源储量为24.83万m96
25、%23.84万m。按年生产能力为5万m/年计算,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24.83万m3965万m3年4.77年。3)开拓方式本矿山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开采方法,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 矿山设计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系统,采出矿石采用公路-汽车运输至采矿工业场地,矿山所产废石采用公路汽车运输至排土场。2.1.3.2矿山工程布局开发利用方案规划的矿山工程按功能划分主要有:露天采场、排土场、工业场地、简易运输公路、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工程。工程平面布置见附图7。其方案设计简述如下:1)露采场根据矿体赋存状态,经圈定采场最终境界平均长230m、宽163m,底部境界最终面积2
26、.013hm2。采场底部标高为+90.5m,最上部(东北界)标高+200m。分层高度为10m,阶段高度为20m。境界面积3.961hm2,其中平台面积0.199 hm,为保证安全,在+110.5m、+130.5m处各留一个安全平台,平台宽6m。阶段坡面角为65o;最终边坡角为60。2)排土场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计算,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废土石总量为6.31万m3,其中表层残坡积层3.55万m3,夹层废石3.55万m3,松散系数取1.3,则排土场容积为:6.,31万m31.3(松散系数)=8.20万 m3;排土场设置于采区西侧约100m处的三角形沟谷中,平均长150m,平均宽120m,面积1.08h
27、m2,容积为8.2万m3,平均堆高约8m,可以满足生产期内所有排土的需求。考虑复垦表土存储场地,计划北侧堆放表土,南侧堆放废土石。3)矿山公路本矿公路从其使用功能上分为外运公路(产品外运、生产资料运进等)和采场内部开拓公路(连接各工业场所,如采场平台、排土场、加工区等),外运公路已经建成,长210m,占地0.065hm。拟新建开拓公路宽6m,平均坡度7.3%,开拓公路全长约为556m,自+82.5m至+140.5m,拟占用面积0.347 h。终了矿山公路全长766m,损毁面积共计0.412hm。4)矿山工业场地布置在采场西南部70m处,工业场地设有破碎场、配电房、空压机房、场地面积0.757h。5)办公、生活区矿山机修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场南面,建有3栋活动板式办公楼,建筑面积450m2,占地面积0.065h。6)简易雷管炸药仓库开发方案未对炸药库进行具体选址设计。由爆破安全公司负责管理及爆破,矿山不设雷管、炸药库。2.1.3.3排水措施采场排水:开发利用方案未对露天采场截排水做详细设计,仅提出“因本矿为山坡露天开采,可在边帮平台布置截水沟,将水导出采场,减少水对生产和边帮稳定性的影响”。排土场排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在靠山一侧修建截水沟或挡水堤拦截地表水,其它仅提出宏观指导性的建议。2.1.3.4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处置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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