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工程施工的进度。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凡是进行爆破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1.管理制度与职责范围 1.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1.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爆破作业的主管部门鉴定批准; 1.3进行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 1.4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
2、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班长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1.5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6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 1.7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8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9爆破器材库主任的职责: 1.10爆破班长的职责: 1.11爆破员的职责: 2.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 2.1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工作: 2.2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2.3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4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5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3、; 2.6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2.7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爆破警戒信号 3.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3.2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3.3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4.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4.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4.2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4.3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4.4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5.盲炮处理 5.1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2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