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燃气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北京市燃气行业统计报表制度(2009年)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目 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一)年报 4燃
2、气综合快报表 4(二)定报 51.管道天然气购销情况表 . 52.压缩天然气购销情况表 63.液化石油气购销情况表 74.车用燃气使用情况表 8四、指标解释 9一、总 说 明为做好北京市燃气行业信息统计工作,提高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本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单位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各单位必须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以满足统计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调查内容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北京
3、市燃气购入、销售情况、北京市燃气管网情况。(二)调查范围1.北京市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各燃气经营企业(单位)。2.直报单位:北京市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燃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市燃气集团),北京中油汇园燃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汇园),北京富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燃气),北京华油联合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联合), 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燃料供应分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北京市中石化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燃气),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燃气),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机场)。(三)填报要求1.各填报单位应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及有关
4、计算方法等说明,严格按照本报表格式及有关规定执行。2.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做到数出有据,建立相应的统计台帐。3.不需要填报单位填写的编(代)码等填报项目不应填写。需要填报单位填写的编(代)码等填报项目请按规定如实填写。4.采用书面填写报表方式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保证字迹清楚。含小数点的数值一律保留两位小数,不含小数点的数值一律保留整数。上报的报表一律用加盖公章的原件。上报报表要求一式两份,各直报单位和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各自留一份存档。5.定期报表要求各直报单位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在季后5日之前报至北京市市政
5、市容管理委员会,年度报表要求各直报单位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在2009年11月10日之前报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6.为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管理的需要,确保统计资料按时汇总上报,规定的报送时间遇节假日一律不顺延。7.在报送时要求将报表电子版发送至:liyingjie。8.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电话:66055930 传 真:66055921 联 系 人:李 英 杰Email:liyingjie 二、报表目录表 号报表名称报告期别报送单位报送日期页码(一)年报表市政燃1表燃气综合快报表年报销售的天然气直接来自市政管网的燃气经营公司(单
6、位)(包括市燃气集团、华油联合)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11月10日前4(二)定报表市政燃2表管道天然气购销情况表季报销售的天然气直接来自市政管网的燃气经营公司(单位)(包括市燃气集团、华油联合)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季后5日5市政燃3表压缩天然气购销情况表季报经营压缩天然气的公司(单位)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季后5日6市政燃4表液化石油气购销情况表季报市燃气集团、中石化燃气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季后5日7市政燃5表车用燃气使用情况表季报市公交公司季后5日8三、调查表式(一)年 报燃气综合快报表组织机构代码:表 号:市政燃1表制表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批准文号:京
7、统 函2009 102 号有效期至:2010年1月31日止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20 年 指标名称代 码计量单位本年预计甲乙丙1天然气供气总量01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02吨新增天然气储气能力03万立方米燃气居民用户数04户天然气居民用户数05户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数06户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销售的天然气直接来自市政管网的燃气经营公司(单位)(包括市燃气集团、华油联合)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不包括销售天然气来自压缩天然气的燃气经营公司(单位)。2.报送时间及方式:2009年11月10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及电子文档
8、。3.审核关系:行关系:燃气居民用户数(04)=天然气居民用户数(05)+ 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数(06)(二)定 报管道天然气购销情况表组织机构代码:表 号:市政燃2表制表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批准文号:京 统 函2009 102 号有效期至:2010年1月31日止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20 年 季度 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本季实际自年初累计甲乙丙12购入量01万立方米 外省市02万立方米 本市03万立方米 本区县04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气量05万立方米直接销售气量06万立方米 工业07万立方米 居民08万立方米 采暖09万立方米 制冷10万立方米 商业11万立方米
9、发电12万立方米其他13万立方米转售量14万立方米本区县15万立方米本市16万立方米外省市17万立方米燃气损失量18万立方米用气户数19户 其中:居民20户 商业21户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销售的天然气直接来自市政管网的燃气经营公司(单位)(包括市燃气集团、华油联合)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不包括销售天然气来自压缩天然气的燃气经营公司(单位)。 2.报送时间及方式:季后5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及电子文档。3.报表数据除用户数外,保留2位小数。 4.审核关系: 行关系:(1)购入量(01)= 外省市(02)+ 本市(03)+
10、 本区县(04)(2)直接销售气量(06)= 工业(07)+ 居民(08)+ 采暖(09)+ 制冷(10)+ 商业(11)+ 发电(12)+ 其他(13)(3)转售量(14)= 本区县(15) + 本市(16) + 外省市(17)(4)购入量(01)= 直接销售气量(06)+ 转售量(14)+ 燃气损失量(18)(5)用气户数(19) 其中:居民(20)+ 商业(21)压缩天然气购销情况表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市政燃3表制表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批准文号:京 统 函2009 102 号有效期至:2010年1月31日止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20 年 季度指标名
11、称代码计量单位本季实际自年初累计甲乙丙12购入量01万立方米 外省市02万立方米 本市03万立方米 本区县04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气量05万立方米直接销售气量06万立方米 工业07万立方米 居民08万立方米 采暖09万立方米 制冷10万立方米 商业11万立方米 汽车12万立方米其他13万立方米转售量14万立方米本区县15万立方米本市16万立方米外省市17万立方米燃气损失量18万立方米期初库存量19万立方米期末库存量20万立方米库存增加量21万立方米用气户数22户 其中:居民23户 商业24户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经营压缩天
12、然气的公司(单位)和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2.报送时间及方式:季后5日前报送纸介质报表及电子文档。3.报表数据除用户数外,保留2位小数。 4.审核关系:行关系:(1)购入量(01)= 外省市(02)+ 本市(03)+本区县(04)(2)直接销售气量(06)= 工业(07)+ 居民(08)+ 采暖(09)+ 制冷(10) + 商业(11)+ 汽车(12)+ 其他(13)(3)转售量(14)=本区县(15) + 本市(16) + 外省市(17)(4)购入量(01)= 直接销售气量(06)+ 转售量(14)+ 燃气损失量(18)+ 库存增加量(21)(5)库存增加量(21)= 期末库存量(20) 期初库存量(19)(6)用气户数(22) 其中:居民(23)+ 商业(24)液化石油气购销情况表 组织机构代码:表 号:市政燃4表制表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批准文号:京 统 函2009 102 号有效期至:2010年1月31日止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20 年 季度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本季实际自年初累计甲乙丙12购入量01吨 外省市02吨 本市03吨 本区县04吨直接销售气量0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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