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总 则1.0.1 为了加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1.0.3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1.0.4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并做到安全施工。1.0.5
2、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质量数据应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1.0.6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1.0.7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 语2.0.1 工程施工质量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0.2 验收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3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性状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进场检查,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4 检验批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0.5 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2.0.6 见证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或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的检验活动。2
4、.0.7 平行检验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2.0.8 旁站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2.0.9 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2.0.10 主控项目工程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11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0.12 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2.0.13 抽样方案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
5、抽样数量和方法。2.0.14 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2.0.15 计量检验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2.0.16 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的质量。2.0.17 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2.0.18 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2.0.19 一般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20 严重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21 工后沉降路基竣工铺轨开始以后产生的沉降量。
6、2.0.22 动态变形模量Evd土体在一定大小的竖向冲击力Fs和冲击时间ts作用下抵抗变形能力的参数。3基 本 规 定3.1 一般规定3.1.1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3.1.1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表3.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开 工 日 期建设单位项 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序号项 目内 容1开工报告2现场质量管理制度3质量负责制4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关键技术工种上岗证书6施工技术
7、标准7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8地质勘察资料9交接桩、施工复测及测量控制网资料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环境保护方案11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12施工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13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检查结论: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3.1.2 路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 路基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配件、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
8、录。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1.3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表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地基处理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
9、时,勘察设计单位应派人参加。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验。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10.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3.2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3.2.1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3.2.2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1. 长度小于10km的一段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正线路基为一
10、个单位工程。2. 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程。3. 特别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3.2.3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3.2.4 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3.2.5 检验批可依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3.2.6 路基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2.6的规定。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地基处理原地面处理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4.1.44.1.54.1.6换填沿线路纵向
11、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4.2.3 4.2.64.2.7 4.2.8抛填片石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4.3.5 4.3.64.3.7砂、碎石垫层(含反滤层)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4.4.34.4.74.4.8袋装砂井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4.5.4 4.5.84.5.9塑料排水板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4.6.5 4.6.74.6.8堆载预压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4.7.54.7.6真空预压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
12、的单个工点4.8.64.8.114.8.12砂桩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4.9.64.9.124.9.13碎石桩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4.10.6 4.10.124.10.13粉体喷射搅拌桩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4.11.5 4.11.104.11.11浆体喷射搅拌桩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4.12.4 4.12.104.12.11高压旋喷桩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4.13.4 4.13.94.13.10强夯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的
13、单个工点4.14.44.14.64.14.74.14.8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4.15.44.15.74.15.84.15.9洞穴处理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基长度每50m或50m范围内的单个工点。4.16.6 4.16.11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基床以下路堤普通填料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1.55.1.65.1.75.1.8改良土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2.5 5.2.95.2.10 5.2.12块石类填料填筑同一
14、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3.55.3.65.3.7 5.3.9加筋土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4.4 5.4.75.4.8 5.4.8软土地基上路堤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5.55.5.75.5.8 5.5.10膨胀土地基上路堤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6.35.6.55.6.65.6.7盐渍土地基上路堤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7.35.7.55.7.65.7.7振动液化土地基上路堤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8.35.8.45.8.5 5.8.6浸水路堤填筑同一压实
15、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5.9.45.9.65.9.7 5.9.11路堤边坡连续路堤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5.10.55.10.6过渡段过渡段基底处理每个过渡段6.1.36.1.4基坑回填每个过渡段6.2.2 6.2.3 6.2.4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每个过渡段的每一检测层6.3.4 6.3.66.3.76.3.10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每个过渡段6.4.2 6.4.46.4.56.4.8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基床以下填层每个过渡段的每一检测层6.3.4 6.3.66.4.2 6.4.45.1.55.1.68.1.48.1.66.3.76.3.106.4.56.4
16、.85.1.75.1.88.1.78.1.10路堑路堑开挖及边坡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堑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7.1.57.1.77.1.8半挖半填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堑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7.2.37.2.77.2.8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分部工程分 项 工 程检验批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基床基床底层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8.1.48.1.68.1.78.1.10基床表层填筑同一压实工作班的单个压实区段的每一检测层8.2.78.2.98.2.108.12.11路基面沿线路纵向连续路堑长度每200m或200
17、m的单个工点8.3.28.3.3 8.3.5路基排水地表排水地表排水设施连续长度每100m或100m9.1.10 9.1.189.1.199.1.22路堤横向排水沟沿线路连续路基长度每100m或100m范围内的横向排水沟9.2.6 9.2.129.2.139.2.14地下排水地下排水设施连续长度每100m或100m9.3.69.3.129.3.139.3.14过渡段排水每1个过渡段9.4.2 9.4.3路基边坡防护浆砌片石防护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10.1.5 10.1.1010.1.1110.1.12干砌片石防护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10.2.
18、510.2.710.2.8 10.2.9骨架护坡防护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10.3.6 10.3.910.3.10混凝土预制块防护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10.4.710.4.1210.4.13边坡固土网垫防护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100m或100m的单个工点10.5.510.5.610.5.7喷射混凝土防护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50m或50m的单个工点10.6.410.6.1010.6.1110.6.12植物防护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200m或200m的单个工点10.7.210.7.3路基支挡结构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分项
19、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分部工程分 项 工 程检验批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路基附属设施及相关工程检查设备沿线路连续长度每1000m或1000m范围内的检查设备11.1.3 11.1.511.1.611.1.7防护栅栏沿线路连续长度每1000m或1000m范围内的防护栅栏11.2.411.2.5取、弃土场每个取、弃土场11.3.311.3.5相关工程沿线路连续长度每1000m或1000m范围内的相关工程11.4.511.4.611.4.711.4.8沉降观测沉降观测连续同一类型路基的沉降观测12.0.912.0.1012.0.11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3.3.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
20、包括如下内容: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1 )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 ) 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3 ) 对地基处理效果、路基填筑压实质量,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抽样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3.3.2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2. 一般项目的
21、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规定外,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的1.5倍。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施工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3.3.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3.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 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路堑边坡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3.3.5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
22、符合下列规定: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3.6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 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3.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3.4.1 检验批
23、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1填写记录。3.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3.4.2填写记录。3.4.3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并按表3.4.3填写记录。3.4.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4、3.4.5 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3.4.5-14填写记录。3.4.6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有关工程资料移交总包单位。3.4.7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处理。表3.4.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234
25、56789一般项目1234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 果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表3.4.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 工 单 位项目负责人序号检验批部位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 果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3.4.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施 工 单 位项 目负责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检
26、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验收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含有地基处理、路堑开挖、沉降观测等分部工程的验收。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抽查项目按表3.4.5-2和表3.4.5-3确定。表3.4.5-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序号项 目验 收 记 录验收结论1分部工程共 分部,经查符合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 分部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 项3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共核查、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 项4观感质量验收共检查 项,评定为合格的 项,评定为差的 项5综合验收结论验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表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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