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宣传周ci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印发实施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加强2011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安排,联席会议28家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日前,该计划正式印发实施。行动计划按照“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的指导方针,结合实际和各相关部门职能,从制定及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建设以及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6个方面提出100项具体措施,
2、并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整个计划层次分明,内容充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对我国2011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具有重大指导作用。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全文)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部署,有效推动2011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按照“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的指导方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制定、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专利、商标、版权法律法规和规章(1)做好修改专利代理条例工作。(2)修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3)研究制定职务技术成果条例和职务发明人流动中利益共享办法。(4)做好商标法修改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启动商
3、标法实施条例修改的调研工作。(5)积极推进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工作。(6)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立法进度。(7)制定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推动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修订。2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8)继续推进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立法协调工作。(9)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的立法可行性。(10)推进对外贸易法中“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配套规章制定工作,协调起草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指南。(11)加快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继续做好中医药法立法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12)完成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13)完善涉
4、及专利的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规定(暂行)。(14)研究制定并发布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规则。(15)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工作,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完成后,着手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调研工作。(16)组织开展国防专利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国防知识产权相关规章。3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17)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方人民法院试行由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18)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9)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完成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司法保护调研,起草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司法解释。
5、(21)适时起草关于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判标准和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指导性意见。(22)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若干问题的意见。(23)继续修改并适时下发实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及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若干意见等劳动法律配套规章,完善有关竞业限制等商业秘密保护政策。(24)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施行,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扶持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传承机制建设政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类保护规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管理办法、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等政策或指导性文件。(25)出台版
6、权行政执法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体制,支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版权执法工作。(二)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1开展专项行动(26)全面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推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27)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2011年按期完成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配合财政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和软件资产管理,构建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外资、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7、,做好30家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28)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站的主动监管,加大对网络侵权案件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软件下载服务以及运营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等侵权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网络版权行政保护的常态化机制。(29)继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专项行动,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全国专项行动整体推进。(30)按照关于做好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律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引导律师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31)组织全国农业行
8、政部门实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曝光一批侵权假冒企业,灭活处理一批假冒伪劣授权品种种子。(32)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33)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中央企业知识产权自查自纠活动,并指导中央企业制定相应知识产权应急预案。(34)根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求,在全国海关范围内积极推进和部署,继续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侵权信息的分析和处理,不断完善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配合机制,对进出口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实施
9、精准打击。(35)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效,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36)推进和落实打击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集中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并积极探索建立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工作。(37)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地区查缴盗版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38)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
10、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新品种侵权和假冒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育种者权益。(39)组织落实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加大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执法检查与督导工作。(40)依法积极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惩罚和震慑犯罪功能。(41)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
11、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及时予以批捕和起诉,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加强督办。2加强日常执法(42)组织编写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指导手册,帮助一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范受案、办案工作。(43)加强DNA等执法鉴定技术研究,制定主要作物的DNA指纹图谱鉴定规程,支持建立有资质的品种鉴定机构,完善品种权执法鉴定体系。(44)积极开展计算机预装盗版软件的市场治理,集中加强对计算机生产企业的源头治理,加大对软件等重点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45)推动建立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基本形成司法和行政有机衔接的版权争议民事调解机制。(46)组织制定发布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47)推
12、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深入开展“5?26”执法推进工程和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工作。(48)组织全国法院开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年度主题活动,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座谈会”。(49)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50)继续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试点工作。(51)有效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扩大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的范围,完善已指定法院的地域管辖范围。(52)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建设“三五工程”,选择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五
13、个基层法院作为首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层示范法院,选择五个中院作为首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五所重点高校作为首批中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53)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严肃查办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徇私舞弊等行为,及时予以监督纠正。(54)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三)发展知识产权服务(55)组织制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分类规范、准入条件、执业规则等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相关文件。(56)就律师从事专利、商标代理业务的相关问题加强
14、沟通协调,为律师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创造条件,推动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57)研究制定律师从事专利业务指引、律师从事商标业务指引等指导性业务操作指南,帮助全国律师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业务。(58)吸纳更多的知识产权中介组织为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服务,支持农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农业知识产权为纽带开展相关服务活动,指导种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和维权救助工作。(59)继续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工作,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功能和区域布局,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60)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指导信息,通过编写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年度报告、发布行业专利技术分析报告、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继续在境外知名展会上设立“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等多种方式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指导和协助我国企业处理对外经贸关系中的重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试点。(61)定期开展中美337调查交流,积极组织对337调查的立法修订进行评议,表达我国内产业、企业关注,加强对重大案件企业的应诉指导,同时对在337调查中取得胜诉的企业,努力协调各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帮助。(62)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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