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安全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日检、周检、月检和事故隐患专项检查,各单位自己也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3、加强节假日的安全、消防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各种隐患必须在节假日以前整改完毕,同时各单位节假日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四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
2、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一 百万以上。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报告表,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隐患类别;(二)隐患等级;(三)影响范围;(四)影响程度;(五)整改措施;(六)整改期限;(七)整改目标。应成立隐患整改小组。小组由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具体实施。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掌握本单位安全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局备案;(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四)及时掌握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五)确保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等防护设备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