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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资料.docx

1、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资料临泉县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印制20XX年7月目录文件资料1、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12、转发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组通字201122号)53、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104、临泉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安排175、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图20准备阶段6、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的决定217、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大会的请示228、关于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大会的批复239、关于召开全

2、体党员大会的通知24党员推荐10、村党支部换届党员推荐大会议程2511、党员推荐大会有关说明2612、党支部成员党员全额定向推荐票2713、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推荐计票单2814、关于 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推荐结果的报告2915、关于 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推荐结果的批复30群众推荐16、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群众推荐大会议程3117、群众推荐大会有关说明3218、群众推荐票3319、中国共产党 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群众推荐计票单3320、关于 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群众推荐结果的报告34组织考察21、组织考察的相关要求3522、关于 村下一届支委委员和支部第一书记(书记

3、、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36党内选举23、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议程3724、村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3825、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3926、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关于支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4127、中国共产党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计票监督组、计票人建议名单4228、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4229、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4330、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候选人计票单4431、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结果报告单4532、关于 村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4633、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

4、体会议议程4734、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4835、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4936、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选票4937、关于 村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5038、关于同意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分工的批复5139、中国共产党 村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主持词5240、支委会主持词5741、村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持词58换届问答42、安徽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问答62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扩大村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换届选举中的民主

5、,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支委会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支委会任期3年,任期届满的,采取“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办法进行换届选举。第三条 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村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 准备工作第四条 换届前,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以及“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等。第五条 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支部及时

6、召开支委会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第三章 党员推荐第六条 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第七条 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支委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第八条 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第九条 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支委会委员名额的两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

7、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第四章 群众推荐第十条 村党支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第十一条 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第十二条 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支委会委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第五章 组织考察第十三条 乡镇

8、党委派出考察组,对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第十四条 乡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第六章 党内选举第十五条 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第十六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9、应重新选举。第十七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第十八条 新一届支委会产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会议,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选举

10、采取等额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 选举结束后,村党支部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第七章 候选人条件第二十条 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以及乡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符合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公道正派理念强和奉献精神强的要求。可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具体的候选人条件。第二十一条 实行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若属需要回避的人员被党员或群众同时推荐为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按照推荐票的

11、多少和候选人条件,确定其中1人为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第八章 监督和处分第二十二条 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内选举计票工作,应在计票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监督组成员分别从不是候选人初步人选和候选人的党员或村民代表中推选,经相关会议表决通过。计票监督组每组不少于3人。第二十三条 对扰乱、破坏选举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查实后,由乡镇党委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村党的总支委员会和村党委换届选举,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 村党组

12、织书记和委员出缺时,参照本办法产生。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转发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组通字201122号)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民政局: 现将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lO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严明纪律。为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和谐换届环境,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

13、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

14、(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二、严肃教育。各地要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一是发放一张提醒卡。将“十个严禁”的要求及市、县、乡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发到每个党员和每个家庭。二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就各项换届纪律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参选人员规范自身竞选行为。四是进行一

15、次集体谈话。乡镇党委要和参选人员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就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开展一次承诺。组织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参选人员、村民代表以及广大党员就严守换届纪律进行承诺,并将承诺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各地在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公示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严密组织。各地要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真正做到层层负起责任、层层狠抓落实。一是要以县

16、为单位,具体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界定标准,以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定、查处的具体程序和责任部门。二是要加强监督,健全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并限时办结。运用“l2371”手机信息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积极推广观察员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三是要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对违反“十个严禁”行为的举报,凡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要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结果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四是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级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及时向上

17、一级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五是要加强督查,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一些矛盾纠纷多的重点村、难点村,乡镇党委要重点督查指导,有针对性制定预案,及时消除隐患。六是切实加大对违反“十个严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各种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境内

18、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四、严格问责。各地要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领导责任制,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压案不查、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没有及时受理、查处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的,调查不认真、逾期办结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20XX年5月25日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民政局: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

19、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和全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始终掌握工作主导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也有少数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违法违纪现象:有的地方任意简化选举程序,利用委托投票、代写选票等形式徇私舞弊;有的地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存在宗族宗派等各种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扰换届选举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破坏了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干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加以整治。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将进行新

20、一轮村“两委”换届。为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细化换届工作程序。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程序和实施办法,精心编制换届工作流程图。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候选人资格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切实把好候选人资格条件关。同时,进一步细化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探索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二、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

21、全面推行乡镇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引导党员群众在换届选举前,通过制定选举办法等方式,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裁定提前作出明确规定,让参与竞争人员和党员群众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可以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正当宣传展示自己,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三、严格投票组织管理。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也可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

22、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完善秘密写票制度,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防止出现舞弊现象。四、完善防范监督措施。要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选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完善选举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社会

23、监督员等措施,积极探索舆论监督途径,加强社会力量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对那些选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要重点加强指导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并采取司法提前介入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解决苗头性问题。县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对一些问题较多、矛盾纠纷大的重点村、难点村,要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指导。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指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五、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风俗人情等实际情况,具体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界定标准,同时进一步明确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定、查处的具体程

24、序和责任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按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县、乡选举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采取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

25、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督查。县、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将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加强和改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协调纪检监察、宣传、信访、公安和司法等有关部门参与和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县、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探索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防

26、止和打击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农村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村“两委”换届过程中,对工作领导、指导不力和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中央组织部将会同民政部,适时对各地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中共中央组织部 民 政 部20XX年11月5日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

27、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皖办发2O111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办发201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和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

28、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二、选配要求(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每个村一般3至7人,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人口超过5000人以上或经济规模较大的村,可以配备7人。(二)明确任职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进村“两委”班子。重点看人选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改善村干部的年龄和知识结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29、一般不再担任村干部。新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其中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要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指导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周岁以下的干部至少有一名,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30、。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成员兼任村妇代会主任。(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通过本次村“两委”换届,在全县范围内,确保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大学生村官要占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以上。三、时间安排 我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6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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