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制度,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2、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2.1 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2.1.1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2.1.2 各部门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2.1.3 关键生产环
2、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2.1.4 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2.2 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生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2.3 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2.4 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
3、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2.5 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综合部门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6 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2.7 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3、“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相关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首先进行批评教育,还可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300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罚。4、条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5、条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管理部重新考核后上岗。6、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给予开除处理。7、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8、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