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应知应会问答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应知应会问答1.我国实行何种献血制度?答:1997年12月29日公布,1998年10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2. 我国法律规定献血主体是谁?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3.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答: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必须由哪个部门指定其供应?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
2、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自体输血除外。5. 医疗机构成分用血的来源?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血站负责医疗机构成分用血的制备和供给。6.一般情况下如何进行临床输血申请?答:主治医师应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7.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应注意哪些问题?答: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保存。8.无家属患者抢救时输血治疗同意书的签署?答: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
3、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9.临床输血一次用血或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8U红细胞)时如何申请?答:临床输血一次用血或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8U红细胞)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10.如何采集输血前受血者的血液标本?答:所用血样要能够恰当地反映受血者当前的免疫学状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如果受血者需要继续输注红细胞,再次申请输血时,应该重新采集一份血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要防止血样稀释和溶血,溶血的标本一般不能使用,因溶血
4、后的游离血红蛋白可以掩盖抗体引起的溶血。不允许从输液管中抽血,遇紧急情况时,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并弃去最初抽取的5ml血液后再采集标本。若受血者已用肝素治疗,应在采集的血样注明,同时通知输血科。右旋醣酐等中高分子药物可干扰配血,应在药物输注前采集血样备用。11.最具有临床意义的红细胞血型系统主要指哪些?答:红细胞血型系统目前有29个。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型系统主要有ABO和Rh血型系统。12.患者输血前必须做哪些检查项目?答:输血前必须检查的检验项目有:血常规、血型、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血凝常规等。13.何时采集受血者用于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答:受血者交叉配血试
5、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14.哪些血液成分在输注前必须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答: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15.输注单采血小板需要交叉配血试验吗?答:输注单采血小板不需要交叉配血,但应ABO血型同型或相容输注。16.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的主要内容?答: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血站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17.血液在出库前
6、,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应核对哪些内容?答: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保存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18.血液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发出?答:血液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发出:标签破损、漏血;血袋有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19.医疗机构输血前必须履行的程序?答: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与发血单核对姓名、血型、品种
7、、规格、血量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20.对于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国家提倡采用什么方式献血(储)血?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21.贮存式自身输血分别由哪些科室或专业人员实施?答: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22.手术室的自身输血由哪个科室负责?答: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23.对于亲属互助献血有哪些规定?答: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
8、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24.稀有血型患者申请输血的原则是什么?答: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25.对新生儿溶血病换血疗法的一般申请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答: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治疗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26.决定输血后,从采集血样到送达输血科(血库)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
9、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逐项核对。27.输血前,临床医护人员要核对哪些内容?答: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28.血液输注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答: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
10、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29.出现输血反应时应采取哪些措施?答: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得到报告后,输血科值班人员应立即与值班医师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30.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时应如何处理?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同
11、时,做以下核对检查: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输血前后ABO血型、Rh(D)血型,输血前后的血样分别做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受血者血液和血袋中血液同时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
12、素含量。31.关于填报输血反应回报单有哪些规定?答: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包括患者信息、血型、血液类型、用量、不良反应类型、输血史等内容,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32.成分输血的定义是什么?答:血液由不同血细胞和血浆组成。将献血者血液的不同成分应用科学方法分开,依据患者病情的实际需要,分别输注有关血液成分,称为成分输血。33.成分输血有哪些优点?答: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34.输注少白细胞红细胞的适应证有哪些?答:由于输血或妊娠产生白细胞抗体,引起发热等输血不良反应的
13、患者;预防产生白细胞抗体的输血(如器官移植的患者)。35.输注洗涤红细胞的适应证有哪些?答:对血浆蛋白有过敏反应的贫血患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4)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36.输注血小板的适应证有哪些?答:血小板数量减少所致的出血;血小板功能障碍所致的出血。要求ABO血型相合,一次足量输注。37.输注新鲜冰冻血浆(FFP)适应证有哪些?答:补充凝血因子;大面积创伤、烧伤。要求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或相容,37摆动水浴融化。38.贮存式自身输血有哪些要求?答:只要患者身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L或红细胞压积0.33,行择期手术,患者签字同意,都适
14、合贮存式自身输血。按相应的血液储存条件,手术前3天完成采集血液。每次采血不超过500ml(或自身血容量的10%),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3天。在采血前后可给患者铁剂、维生素C及叶酸(有条件的可应用促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血红蛋白100g/L的患者及有细菌性感染的患者不能采集自身血。对冠心病、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等心脑血管疾病及重症患者慎用。39.什么是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答:ANH是指一般在麻醉后、手术主要步骤开始前,抽取患者一定量自身血在室温下保存备用,同时输入胶体液或等渗晶体液补充血容量,使血液适度稀释,降低红细胞压积,使手术出血时血液的有形成份丢失减少。然后根据术中失血及患者情况将自身血
15、回输给患者40.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有哪些要求?答:患者身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L(红细胞压积0.33),估计术中有大量失血,可以考虑进行ANH。手术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灌流时,也可采用。血液稀释程度,一般使红细胞压积不低于0.25。术中必须密切监测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红细胞压积尿量的变化,必要时应监测患者中心静脉压。下列患者不宜进行血液稀释:血红蛋白100g/L、低蛋白血症、凝血机能障碍、静脉输液通路不畅及不具备监护条件等。41.什么是回收式自身输血?答:血液回收是指用血液回收装臵,将患者体腔积血、手术失血及术后引流血液进行回收、抗凝、滤过、洗涤等处理,然后回输给患
16、者。血液回收必须采用合格的设备,回收处理的血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体外循环后的机器余血应尽可能回输给患者。42.回收式自身输血的禁忌证有哪些?答:血液流出血管外超过6小时。怀疑流出的血液被细菌、粪便、羊水或毒液污染。怀疑流出的血液含有癌细胞。流出的血液严重溶血等。43.在内科输血指南中血小板输注的指征有哪些?答: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需要输注。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应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检测血小板纠正计算增高指数(CCI值)。44.输血时,血袋内可否加
17、注其他药物吗?答: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45.血液内为何不可以加入药物?答:增加污染机会。有的药物含有钙离子,使血液凝固。有的药物性能不稳定,在血液中很快分解。有的高渗或低渗药物,会造成红细胞的破坏。46.输血时可以使用普通的输液器吗?答:不可以。输血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47.临床安全输血的原则是什么?答:临床上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减少不必要输血;努力做到少出血、不输血、少输血、输自体血、输成分血,减少浪费,使血液得以充分的利用。在最需要的时期将最适量的血液和血液制品给予最需要的患者。48.WHO提出的临床输血实践的原则是什么?答:输血只是病人治疗的一部分
18、;根据国家临床用血指南,考虑到病人自身需要再作出输血决定;应尽可能减少失血以减少病人输血要求;急性史学病人应首先采取有效复苏措施(静脉输液、输氧等),同时评估是否需要输血;病人血红蛋白水平尽管重要,但不是决定输血的唯一因素。缓解临床症状的需要,预防病人死亡和病情恶化等都是支持作出输血决定的因素;临床医务人员应该知晓输给病人的血液和血液制品有传播输血传染病的危险;只有当输血对病人的好处大于所冒险时才应进行输血;医生应明确记录输血的原因;应由培训的医务人员监护观察输血的病人,并当出现副反应时能立即做出反应,采取措施。49通常用什么方法避免输血?答:预防或早期诊断治疗贫血及引起贫血的疾病;在择期手术
19、前纠正贫血和补充消耗的储存铁;应用简单的血液代用品,如静脉替代液,这些液体较安全、价廉,但可取得同样效果;完善麻醉和手术。50、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承担什么相应责任?答: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违反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受何种处罚或处分?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违反医疗机
20、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由医疗机构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2、由谁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监督管理?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5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需要支付那些费用?答: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5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输血出现不良后果的,有何规定?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制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