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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1、亳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亳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亳城乡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乡实际,亳城乡人民政府对亳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亳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范围为亳城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共7

2、223.016公顷,辖28个行政村。现将乡级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阐明如下。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1 乡域概况1.1.1 自然条件亳城乡地处安阳市东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内黄县,是以瓜果种植销售、工程机械等为主的工贸型城镇,在内黄县城镇体系中属一般城镇。本乡东邻六村乡,西邻高堤乡,南与城关镇、后河镇接壤,北与楚旺镇为邻。亳城乡所在地区境内大部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起伏较小,地面高度一般在海拔5070米,总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东沙西碱。内黄县亳城乡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少雨,冷暖多变风沙多;夏季雨量集中天炎热;秋季

3、温和凉爽,气候宜人;冬季干冷少雪。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冰雹、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近50年没有发生过大面积的雹灾,只有局部性的轻灾或重灾。近30年来,由于植被提高、毁灭性的风灾已不多见,但每到夏季小满芒种之间,带有干热风出现,造成小麦减产。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给农业大棚造成损失。1.1.2 经济社会条件亳城乡历来重视林业发展,曾被誉为全县第一个平原绿化达标乡。2009年,枣林面积达2.7万亩,40.5万棵,年产红枣231万公斤。另栽植有绿化苗木2000余亩,优良品种20多个,以马庄、南高固、物头等村为中心向周边幅射,经济效益很好。1.1.3 2014年土地利用情况2014年亳城乡土地总面

4、积7223.01公顷,其中农用地613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89%;建设用地796.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3%;其他土地295.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8%。农用地中,耕地5246.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4%;园地4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林地485.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2%;其他农用地35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2%。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6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0%,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300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57.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8%;采

5、矿用地面积278.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0.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2%。其中铁路用地93.62公顷,公路用地943.7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32.43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31.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3%;自然保留地面积264.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66%。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2.1 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2014年全乡耕地面积为5246.97公顷比规划目标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5323.21公顷)少了76.24公顷。全乡耕地保有量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主要是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使耕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居民点的拆旧复垦任务没有

6、落实;还有就是近几年设施农业发展迅速,也占用了大量的耕地,使得耕地面积减少。1.2.2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截止2014年底,亳城乡基本农田面积4808.55公顷,与现行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808.55公顷相一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了落实。1.2.3 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建设用地总规模:截止至2014年底,全乡建设用地总量为796.37公顷;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15.77 公顷,已超出80.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65.73公顷,截止至2014年底,全乡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681.67公顷,相比规划目标超出了

7、84.0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截止至2014年底,全乡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8.51公顷;没有突破现行规划确定的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94公顷。详见附表2。2 规划目标2.1 调整原则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应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原则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2 规划目标2.2.1 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目标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亳城乡的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238.1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773.00公顷,

8、结合全乡实际情况全乡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达到5238.17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4773.00公顷以上,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2.2.2 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规模规划期内,全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757.4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727.1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11.7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711.7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33.19公顷。2.2.3 确保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的落实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任务不低于93.68公顷。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农用地

9、面积为613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89%;2020年调整为6171.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44%;与2014年相比,2020年农用地比重提高了0.55%,面积增加39.90公顷。3.1.1 严格保护耕地2014年末全乡耕地面积为5246.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4%;2020年调整为529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33%;与2014年相比,2020年耕地比重提高了3.69%,面积增加49.68公顷。2014年至2020年全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13.6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13.68公顷,耕地面积增加49.68公顷。3.1.2 适当调整园地2014年全

10、乡园地面积为4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2020年调整为44.09公顷,规划期内原地面积减少0.04公顷。3.1.3 林地调整2014年全乡林地面积为485.18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6.72%;2020年调整为482.60公顷,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减少2.58公顷,占土地面积的比例降低0.04个百分点。3.1.4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2014年全乡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5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92%;2020年调整为347.99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减少7.16公顷,占全乡土地面积的比例降低0.10个百分点。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96.37公顷,占

11、土地总面积的11.03%,2020年调整为756.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47%,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间建设用地总面积减少39.83公顷。3.2.1城乡建设用地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6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0%,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23.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2%。其中2014年,全乡城镇工矿用地面积8.51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1.75公顷,比2014增加3.24公顷。增加的城镇工矿用地全部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年全乡农村居民居民点面积757.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8%,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为711

12、.70公顷。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减量指标,规划期末亳城乡农村居民点规模减少了45.52公顷。3.2.2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9.76公顷,占土地面积的0.27%。规划期内,亳城乡交通水利用地没有发生变化。3.2.3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10.88公顷,占土地面积的0.15%,全部为特殊用地。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其他土地总面积为295.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9%,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95.14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减少0.07公顷。详见附表4。4 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4.1 耕地保护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为5323.21公顷,

13、调整后的耕地保护目标为5228.16公顷,耕地保护目标减少了95.05公顷。此次规划调整到2020年耕地落实了5296.65公顷,比2014年增加了49.68公顷。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64.00公顷;通过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规划期间共计补充耕地113.68公顷,主要通过土地整理补充,主要集中在马庄村、王告村等行政村。详见附表5。4.2 基本农田保护原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4808.5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4773.2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减少35.34公顷。在已有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全乡共划出基本农田77.57公顷(各村均有所划出),划入41.89

14、公顷(其中马庄村划入5.69公顷,马次范村划入25.4公顷,南也庄村划入10.8公顷),本次划定后全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4773.24公顷,较目标多0.03公顷。划定面积达到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布局调整符合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的要求。全乡已有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7.1等,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7.1等,划定前后平均质量等别没有发生变化。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5.1 城镇用地现行规划确定的全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0.94公顷,截止至2014年,全乡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8.51公顷。本次规划调整,亳城乡新增城镇工矿用地3.24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乡城镇工矿面积到

15、达11.75公顷。亳城乡的新增建设用地主要是用来保障扶贫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5.2 农村居民点用地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必须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并根据县域内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点现状的实际情况差别化对待。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战略部署,遵照节约和集约用地,有利生活、改善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要用地。力争到2020年控制在711.70以内,净减少农村居民点45.52公顷。本次规划调整用于农村自求平衡的建新规模为66.71公顷,拆旧规模为112.23公顷,其中用于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居民点净减量任务安排45.52公顷,用于保障农村建设安排拆旧规模66.71公顷。

16、建新区主要集中在石光村、西亳城村等行政村,拆旧区主要集中在马庄村、王高村等行政村。详见附表8。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45公顷,主要用于满足亳城乡境内交通水利用地的需求。调整后规划至2020年,全域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达33.09公顷。详见附表7。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是规划的优先安排用地项目。6.1合理规划和建设国土生态屏障国土生态屏障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依托便利的交通、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自然条件,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加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辖区建成产

17、业带上具有生态结构功能良好、生态环境整体良性循环的区域,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6.2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策1、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林地绿地覆盖率首先,科学设计道路、河道两侧绿化布局;加打营造护村林建设力度,科学设置农田防护林网,减少机动车辆对农田村乡居民点的污染,保障居民舒适的生活环境;其次,在建设用地、农用地利用过程中,确定绿地最低覆盖标准。2、农田整理中重视防护林建设遵循自然规律,农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中,强化防护林建设;适当保留坑塘等农田生态调节地块,为农田生物提供充足的栖息地、迁移通道。或者整体系统设计农田防护林系统,使农田昆虫

18、、动物迁徙、繁殖、生存有足够的空间。3、保护饮用水源地为了保证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在主要的地下水源、地表水源区饮水源保护区,禁止各类建设工程,切实保护水源免受污染。对区内农田利用采用绿色管理,注重水源的涵养、保护和补充,禁止使用有污染的农药化肥等,并对环境状况及时监测监督管制。4、严格保护现有河道湿地河流湿地是水生和陆生(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也是过滤地表污染,保护河流水体的主要屏障。规划期间将维系以硝河为主线的水网自然形态,通过河道治理与水利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自然水体的生态功能,规划期末,全乡保留水域面积105.12 公顷。5、推广可持续土地利用与管理方式倡导绿色农业,开展无污染、无公害等土地

19、利用技术,积极开展污染防止与治理,减缓对水、土、气等环境的污染,保护优良舒适的人居环境、生产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程度。7 土地整治任务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土地开发整理主要结合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则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做到边拆旧边复垦,并以周边农用地整理相结合,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通过耕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13.68公顷,主要集中在马庄村、王告村等行政村。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8.1 土地用途分区规划期末,亳城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4955.36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

20、4773.22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的96.32%。一般农地区711.63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9.85%。全乡城镇建设用地区7.97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0.11%。村镇建设用地区722.28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10.00%。独立工矿区面积3.93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0.05%。林业用地区面积496.68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6.88%。其他用地区面积为325.21公顷,占全域土地总面积的4.50%。详见附表9。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次规划调整根据内黄县下达的各类用地指标规模,并结合亳城乡的各类用地分布特点,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

21、止建设区用地边界,从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本次规划调整后亳城乡允许建设区面积759.3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0.51%。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85.7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57%。限制建设区总面积6278.02公顷,占亳城乡土地总面积的86.92%。详见附表10。9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根据内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亳城乡在“十三五”期间将要实施的主要是能源、扶贫及基础设施项目。全乡规划期内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2.45公顷。详见附表11。10 村土地利用控制在对各行政村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土地资源现状和利用潜力调查分析的基础

22、上,依照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对各行政村建设用地安排、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分别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林地等预期性指标,强化村域内的土地利用调控,为发展乡域及各村经济,实现小康目标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规划至2020年亳城乡的耕地保有量为4296.6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73.2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56.55公顷,城乡建设用723.44公顷。亳城乡辖区内的个行政村指标控制详见附表12。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1.1 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利用遥感等现代空间信息技

23、术手段,实施好国土管理“一张图”工程,对全县土地利用变动情况进行及时的监测。及时进行日常地籍变更。利用好规划数据库,将规划数据库与地籍变更数据结合起来,及时发现违反规划的行为,为规划执法检查和查处提供技术支撑。11.2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借鉴外地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11.3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

24、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建立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等生态用地。11.4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各项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水林田湖,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半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11.5 加强舆论宣传、社会监督规划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及时依法公告。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规划调整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25、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减少或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附表1亳城乡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地类面积(公顷)占总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5246.9772.64园地44.130.61林地485.186.72其他农用地355.154.92合计6131.4384.89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7.890.11农村居民点757.2210.48采矿用地0.620.01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小计765.7310.60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19.510.27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0.250.00小计19.760.27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

26、地10.880.15小计10.880.15合计796.3711.03其他土地水域31.160.43自然保留地264.053.66合计295.214.09土地总面积7223.01100.00附表2亳城乡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指标2009年2020年2014年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5238.795323.215246.97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4808.554808.553865.64约束性园地面积44.1343.3744.13预期性林地面积487.22487.22485.18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797.96715.77796.37约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67.32681.6

27、7765.73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120.948.51预期性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746.32660.73757.22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30.6434.0930.64预期性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3.4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18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16预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0.00预期性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预期性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约束性附表3亳城乡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指标2020年(调整前)2014年2020年(调整后)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5323.215246.975238.17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4808.5548

28、08.554773约束性园地面积43.3744.1344.1预期性林地面积487.22485.18482.61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715.77796.37757.44约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81.67765.73727.1约束性城乡工矿用地规模20.948.5111.75预期性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660.73757.22711.70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34.0930.6433.19预期性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3.40-5.7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18-5.62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16-4.22预期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0.00-93.68预期性备注:1.2020年(调整前)“增量指标”按照(2010-2020年)目标填写。2.2020年(调整后)“增量指标”填写2015-2020年期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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