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预约定价会谈记录1.预约定价会谈记录 纳税人名称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会 谈 时 间 会 谈 地 点 公司(企业) 主谈人员 (姓名、职务) 主管税务机关 主谈人员 (姓名、职务) 公司(企业) 其 他 人 员 ( 姓 名 ) 主管税务机关 其 他 人 员 ( 姓 名 ) 会谈内容: 主管税务机关主谈人员签名 公司(企业)主谈人员签名 记 录 人 签 名 2.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会谈通知税 字20 号 公司(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 国政府间签定并执行的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你公司(企业)在预备会谈阶段表示能
2、够提供并满足预约定价安排所需有关信息资料,经研究,同意与你公司(企业)就预约定价安排的相关事项进行正式谈判。 特此通知。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3.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_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按照你局 年 月 日送达我公司(企业)的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会谈通知书(_税_字20 年_号)的要求,现就我公司(企业)与关联企业_的业务往来,提出预约定价安排的正式申请,请予签收。附报资料:共 份 页 1. 2. 3. 公司(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 填报说
3、明 一、正式书面申请是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三章的规定制定。 二、填报正式书面申请至少应附报如下资料: 1.相关的集团组织、公司结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 2.历年财务、会计报表资料,产品功能和财产(包括无形财产和有形财产)的资料; 3.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别,以及纳税年度; 4.关联企业间的职能、功能和风险划分; 5.是否涉及税收协定的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 6.预约定价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考虑,以及支持这一原则和方法的功能分析和可比性分析,拟选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的假设条件; 7.市场情况的说明,包括行业发展趋势以及竞争环境; 8.预约期
4、间的年度经营效益预测,以及规划等; 9.有关关联企业合作的态度,能否提供有关其交易、经营安排及财务成果方面的信息; 10.是否涉及双重征税等问题; 11.涉及境内、外有关法律、税收协定的处理内容等相关问题。4.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延期报送报告纳税人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申 请 延 期 报 送 的 原 因 和 理 由 公司(企业)名称: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章) 年 月 日 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延期报送报告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是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三章的规定制定。 二、纳税人应说明延期报送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的具体原因及时
5、限。5.关于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延期报送的复函税 字20 号 公司(企业):你公司(企业)于 年 月 日报送我局的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延期报送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税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延期报送的复函 填写说明 一、本复函是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三章的规定制定。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纳税人报送的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需延期报送的报告后15日内,就其申请延期事项提出意见,函复纳税人。6.审核评估初步结论纳税人名称 收到纳税人正式书面申请日期 审计人员姓名 报 审 日 期 审核评估初步结论 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
6、施规则第四章的规定,对该公司提出的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从历史经营状况、职能及风险状况、可比价格信息、假设条件、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预期的公平交易价格或利润值域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和评估,现将具体分析依据和初步结论汇总如下: 审核评估初步结论 填制说明 一、本结论是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四章的规定制定。 二、本结论应作为审核评估初步结论报审表的附件,一并上报本级或上一级主管税务机关领导审核。7.审核评估延期通知税 字20 号 公司(企业): 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 年 月 日提交的实行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因下列特殊情况,
7、审核评估的时间需延期至 年 月 日; 1. 2. 3. 特此通知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评估延期通知 填表说明 一、本通知是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四章的规定制定。 二、本通知书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盖章。8.审核评估初步结论报审表金额单位: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编码 纳税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业日期 财务负责人电话 主营项目 投资总额 审核 评估 主要 内容 预约定价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型及具体内容: 预约定价期限及期间: 预约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 具体审核评估内容详见附件审核评估初步结论 审核 评估 初步 结论 税务审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领导 审核 意
8、见 主管税务机关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上一级税务机关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评估初步结论报审表 填表说明 1、本报审表是依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四章的规定制定。 2、预约定价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型及具体内容应包括关联公司名称、以及关联交易具体对象、数额等。 3、预约定价期限及期间是指企业在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中建议的预约定价期限及期间。 4、预约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应符合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9.预约定价安排(参照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的规定,经 公司(企业)正式申请, 税务局审核批准,双方
9、愿意签定本预约定价安排。 第一条 一般定义 在本安排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 (一)“主管税务机关”是指 税务局。 (二)“纳税人”是指 公司(企业)。 第二条 安排的类型 本安排为单边预约定价安排。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税种范围:本安排适用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 (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类型:本安排适用于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 公司(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 第四条 适用期间 本安排适用于 纳税年度,每一纳税年度为 。 第五条 关键假设 本安排选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是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在执行期内,若上述假设条件发生变化,纳税人应在发生变化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双方视具体情况修改、
10、中止或撤销本安排。 第六条 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 适用本安排的 公司(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应符合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具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依据为 。 第七条 年度报告 在安排有效执行期内,纳税人应在每纳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提交安排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并提交如下资料: 第八条 税务检查 本安排应列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安排的情况实施审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 安排的效力 在本安排有效执行期内,纳税人只要遵守了安排所有条款及约定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应认可与其事先约定的有关定价事项。如果纳税人没有遵守安排,主管税务机关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或单方中止、
11、撤销本安排。 第十条 安排的续签 本安排可连续续签但不能自动续签。如需续签,纳税人应在本安排期满前 月(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续签申请,并提供可靠的证明材料,说明原安排所述事实和相关环境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续签申请后,经审核决定是否接受纳税人续签申请,如接受续签申请,则与纳税人进一步协商,完成安排的续签工作。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就本安排的实施和解释发生歧义,应先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协调。如果纳税人不能接受协调结果,应考虑修改、中止或撤销本安排。 第十二条 保密义务和责任 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本安排的谈签及实施
12、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并受到税法以及国家保密法有关条款的保护和制约。 第十三条 生效、修订、中止与撤销 本安排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由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安排。 主管税务机关或纳税人修订、中止或撤销安排,均应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内容包括修订、中止或撤销时间及原因。 第十四条 消除双重征税 安排应列明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和内容。 第十五条 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相关附件 本安排一式两份,应当使用中文。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一方将安排译成外国文字,且在解释上遇有分歧,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税务局
13、 公司(企业)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职务: 盖章: 职务: 盖章:10.预约定价安排(草案)呈批表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编码 预约定价安 排适用年度 转让定价原则 和计算方法 及其说明 税 务 审 计 人 员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 科室负责人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 领导审批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上一级税务机关 领导审批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预约定价安排(草案)呈批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就预约定价安排草案内容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预约定价安排(草案)报本级或上一级主管税务机关领导审批时填写。 二、预约定价安排
14、(草案)呈批表中所列栏目不能满足填写内容时,可另纸补充。11.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税务局: 我公司(企业)与你局 年 月 日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将于 年 月 日期满,期满后,与关联企业间未来年度的业务往来(即 年度至 年度),与原签预约定价安排中所述事实和相关环境相同或类似,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故提出续签预约定价安排的申请,请予研复。公司(企业)名称:(盖章)年 月 日 附件: 1、原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复印件) 2、相关年度执行安排情况的报告 3、说明原签订的安排所述事实和相关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证明材料以及所要求续签安排年度的相关预测情况等。12.关于预约定价安排申请续签的复函 税 字20
15、 号 公司(企业):你公司(企业)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及其附件已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核,现就预约定价安排续签事宜答复如下:1.2.3.税务局(公章)年 月 日13.预约定价安排续签审批表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编码 申请续签适用的年度 原安排转让定价 原则及其计 算方法说明 原安排执 行 情 况 税务审计人员对申请续签资料与原安排比较分析后的结论和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 科室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 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上一级税务机关 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所附资料: 1.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书 2.原签订的预约
16、定价安排(复印件) 3.相关年度执行安排情况的报告 4.说明原签订的安排所述事实和相关环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税务审计人员审核分析结论和意见14.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变更报告 税务局: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有关规定,我公司(企业)在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时,发现假设条件的前提等发生了影响预约定价的实质性变化,现将有关变化内容、情况、建议调整意见以及有关资料报上,请予研复。附件: 公司(企业)名称:盖章)年 月 日 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变更报告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是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 二、纳税人应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发生
17、实质性变化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三、本报告至少应同时附送以下资料: 1.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具体情况及其相关证明资料; 2.对预约定价安排中确定的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的影响分析; 3.建议调整的意见等。15.预约定价安排工作联系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企业)已就预约定价安排相关事宜于 年 月 日向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提交了预备会谈申请(于 年 月 日提交了正式书面申请),经与 公司(企业)的预备会谈(正式谈判),并对其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因与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市(地) 县(市)所管辖的 公司(企业)有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预约定价问题。现将有关资料及处理意见转送你局,请予研复。附件: 税务局年 月 日(盖章) 预约定价安排工作联系单 填写说明 1、本联系单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制定。 2、本联系单适用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预约定价工作的联系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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