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房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药房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1、 应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上下班时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特别是操作台面的清洁卫生。 2、 保持药房内外清洁,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放入药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架或药柜中。 3、在核实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使用。 5、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
2、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儿童用药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青霉素与头孢是否有皮试及续用标识,否则拒绝调剂。 6、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院内儿童处方,一定要审核相关负责人签字)。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8、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 9、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量并在包装袋上写明,交代禁忌、注意事项等。调配院内门诊及住院儿童用药时,标明姓名及
3、床位号。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1、处方应按国家规定时限保存,一般处方不少于1年,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处方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少于3年。1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使用专用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专册登记,加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13、对不合格处方,进行复核与登记,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完善错误处方。 14、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帐册,专用保险柜储存双人双锁保管,实行双人
4、验收、双人出入库复核,做到票、帐、物相符,帐册、验收记录等凭证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16、麻醉药品注射剂空安瓿或贴剂应回收并有记录。 17、药房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药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18、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柜台,不能与其他未拆封药品混放,并保持原包装及标签。19、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使用。 20、药品拆零使用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
5、医疗机构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 21、药品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22、近效期药品(指效期不足3个月)在仓库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识牌。 23、避免药品浪费,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及时与临床医生沟通,按月进行催用。 24、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加强管理、陈列检查及使用控制。 25、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使用。 26、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27、注意收集各科室所用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并及时反馈并填报药品
6、不良反应报告表。 28、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29、发生事故后,质量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30、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31、对患者态度和蔼,耐心解释,虚心接受病员的批评和奖励,发药时耐心向病员说明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以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32、缺药及时向上级报告,保证常用药品供给。 33、实行交接班制度,将当天未尽事宜记录在交接班本上,以备接班人知晓并完成遗留工作
7、事务。 34、接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岗,进行交班 35、上班时间不得耍手机,大私人电话,聊天、串岗及脱岗城东黎明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一、凡医保使用的药品处方须经医保医生审批后方可配发。二、处方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并有医师签名。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三、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四、每张处方限三日量且不能超过五种药品,慢性病可开七日量,并实行处方限额管理。五、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六、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七、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一
8、般处方保存一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城东黎明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一、为确保所储存药品数量准确、避免药品发生差错,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药品储存的职责是:安全储存,收发迅速,避免事故。三、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帐、货相符。四、应每日上午1000,下午1500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五、药品入药房前应做好交接,并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以下情况时,不得销售:(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三)包装标识
9、模糊不清或脱落。(四)药品已超出有效期。(五)中药饮片有吸潮、发霉等变质现象。城东黎明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一、加强对本药房所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工作的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二、 报告程序和要求:(一)药房对所经营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本药房所经营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二) 如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可疑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必须在24小时以内,以快速有效方式报告当地药
10、品监督管理部门。(三) 本院所经营的药品中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其他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和已载明的所有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应当每季度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报告。(四)发现非本院所经营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发现者可直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处理措施:(一) 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确认有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应停止该批号药品销售和发货,就地封存。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对已销售出去的部分药品应要求患者退回或就地封存,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方法处理。(三)本院对发现可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而未报告的,或未按规定报送及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人员分别予以批评、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
11、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城东黎明医院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规范本药房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二、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三、 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四、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五、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六、 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
12、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七、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八、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城东黎明医院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品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单位数量生产企业备注此报表一式二份,第一联业务,第二联质管 报告人:城东黎明医院培训记录表编号:序号受培训人姓名岗位职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结果备注核准: 审核: 记录: 城东黎明医院药品陈列储存环境温湿度记录表年 月库号: 适宜温度范围: : 适宜相对湿度范围: %上午下午日期温度相对湿度如超标 采取何种养护措施采取措施后温度相对湿度如超标 采取何种养护措施采取措施后温度相对湿度%温度相对湿度%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月平均温度月最高温度月最低温度月平均相对温度月最高相对湿度月最低相对湿度注: : :系指时间,如8:30-10:20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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