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医院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1、目的: 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 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科室各专业实验室。 3、 工作程序 3、1 生物安全小组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3、2 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 4、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 4、1 生物安全小组制定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验方案,至少每年检 查一次; 4、2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 形成安全记录; 4、3 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4 实验室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潜在的危险 因素 4、5 安全小组应定期对
2、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 况下的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6 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小组人员。 5、 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5、1 对不同危险程度的试验工作区进行标志; 5、2 对高度危险的区域要张贴危险公告; 5、3 装存危险物品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内容要详细。 6、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制度 6、1 在实验工作区禁止吸烟; 6、2 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和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到口的 接触途径的其它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储存食物; 6、3 处理腐 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应使用安全镜、 面罩或其它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6、4 在实验工作区,
3、病区应穿工作服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 备要求; 6、5 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6、6 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 作,有些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不可留长胡须。 6、7 由实验工作区进入非污染区要洗手。 6、8 实验室禁止堆积过多的垃圾,至少应每日清理一次。 6、9 禁止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6、10 在实验室指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 人员禁止进入工 作区。 6、11 从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12 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产生。 6、13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4、 6、14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需运出 实验室的灭活动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6、15 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一定要分开装放。 6、16 实验室入口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 物危险信息,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 6、17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 责人同意后方 可进入。 6、18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须得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 介苗),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6、19 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 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6、20 将生物安全程序纳
5、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 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 要求操作。 6、21 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道的培训,掌握预防职业暴 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培训。 6、22 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 璃器材。 6、23 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 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必须 直接分开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消毒浸泡。由医院专门负责部门人员 进行处理。 6、24 禁止用手处理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 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6、25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
6、行消毒。 6、26 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 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7、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 7、1 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记录。 7、2 实验室消毒记录。 7、3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实验室标本处理、消毒和卫生防护制度 实验室标本采集制度 临床标本采集要求 检验作为疾病诊疗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备受医生和患者关注。 近年来,随着检验医学的快速发展和检验方法的不断改进,检测项目 和检测结果的针对性与可靠性大大增强,从而极大地丰富和满足了临 床诊断与治疗评估对检验的需要,检验医学在临床的作用也日益突 出。由于检验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检验方法日益完善,
7、自动化仪器 的大量应用,以及检验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分析检测过程中的各 类影响或干扰因素的明显降低,而分析检测前的各类影响或干扰因素 相对增多。现代检验医学对检测标本的留取与收集提出较高的要求, 而广大就诊患者和临床也急需了解标本留取的基本知识,以使检测更 准确地反映患者的实际状况。 常规化验常见的标本一般包括血液(指血和静脉血)、尿、粪便、 脑脊液、胸腹水、前列腺液、尿道分泌物、阴道分泌物等,这些标本 收集的时间、方法和保存都有一定的要求。 一、血液标本 有些生理因素,如吸烟、进食、运动、情绪波动、妊娠、体位等 均可影响血液中某些成分的变化,有些甚至还有昼夜变化。因此血 液 标本的采集应尽
8、量避免生理因素干扰,以条件一致为宜,如无法避免, 应在标本上注明该因素。 1外周血 一般选取左手无名指内侧采血,该部位应无冻疮,炎症,水肿, 破损。如该部位不符合要求,以其他手指部位代替。对烧伤病人,可 选择皮肤完整处采血。由于部分血液常规检测(如白细胞计数、分类 等)受生理因素影响波动过大,比较时宜使条件尽量一致。涉及到体 内出、凝血功能的检测项目(如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或凝血时间等) 的检测,一定要注意了解患者是否用过抗凝、促凝药物,以便在减少 或避免干扰因素的影响。 2静脉血 除 涉及各种止血和血栓检测等项目需采用抗凝静脉血血浆外,目 前绝大多数检测项目的分析检测可直接采用静脉血的血清。
9、在血清检 测项目中,有些(如血糖,血脂等)受饮食及昼夜因素影响较大,一 般以清晨空腹血标本为宜;有些在血中衰变较快(血清酶活性测定如 ACP 活性等), 04贮存活性减弱也不一,这些项目的检测必须及时 而快速;有些(如肌酸激酶等)受运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抽血时避免 溶血的发生也分重要,尤其涉及血钾, LDH 等的测定。 二、尿液标本 同血标本一样,尿液标本受饮食、运动、药物量等因素的影响也 较大,特别是饮食的影 响,故一般来说晨尿优于随机尿。晨尿是指清 晨起床后的第一次尿标本,较浓缩和酸化,有形成分(如血细胞,上 皮细胞,管形)相对集中便于观察。随机尿即随意一次尿,留取方便, 但受饮食、运动、药
10、物影响较甚,易于出现假阳性和假阴性结果,如 饮食性蛋白尿、饮食性糖尿、维生素 C 干扰潜血结果等。餐后尿(午 餐后2 小时收集的患者尿液)适用于尿糖、尿蛋白和尿胆原的检查, 此时的尿标本可增加试验敏感性,检出较轻微的病变。 12 小时尿细 胞计数即 Addis 计数(前晚8 时排空膀胱后留取至次日晨8 时的所有 尿液),因时间较长,细菌易繁殖,须加入防腐剂甲 醛。 24 小时尿(第 一天晨8 时排空膀胱后留取至次日晨8 时的所有尿液)中化学物质的 定量,包括蛋白、糖、 Ca2+等,检测不同的物质,选择不同的防腐剂 防腐。清洁中段尿多用于尿细菌培养,要求无菌,冲洗外阴后留取标 本。所有尿标本的收
11、集都应足量,最少12 ml,最好50 ml,定时尿 须全部收集,对女性患者应避免阴道分泌物、经血污染尿标本。 三、粪便标本 粪便标本的检测对判断消化系统疾病有重要参考价值。采集时要 求用干净的竹签选取含有粘液、脓血等异常病变成分的粪便,对外观 无异常的粪便须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找寄 生虫虫体及作虫 卵计数应收集24 小时粪便。查痢疾阿米巴滋养体应于排便后立即检 查,从有脓血和稀软处取材,保温送检。查日本血吸虫虫卵时应取粘 液、脓血部分,孵化毛蚴时至少留取30g 粪便,且需尽快处理。检查 蛲虫卵须用透明薄膜拭子于晚12 时或清晨排便前自肛门周围皱襞处 拭取并立即镜检。隐血试验(化学法),
12、试验前3 日禁食肉类及含动 物血食物并禁服铁剂,维生素 C 等。所有粪便标本采集后1 小时内应 检查完毕,以防止有形成分受消化酶及 pH 的破坏。 四、脑脊液标本 脑脊液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放置过久将影响检验结果:如细胞 变性、破 坏,导致计数和分类不准;有些化学物质如葡萄糖等将分解 含量减少;细菌发生自溶影响细菌的检出率。脑脊液抽取后一般分装 三个无菌管,第一管作细菌培养,第二管作化学分析和免疫学检查, 第三管作一般性状及显微镜检查,三管的顺序不宜颠倒。因标本采集 较难,全部送检和检测过程应注意安全。 五、胸腹水标本 与脑脊液标本一样,采集后的标本注意安全,及时送检。一般也 分装三管,一管作
13、常规细胞学检查,一管生化检查,一管细菌培养, 顺序以与脑脊液相同为宜。 六、前列腺液标本 前列腺液标本由前列腺按摩后采集,液量少时直接滴在载 玻片上 及时送检,须注意防止标本蒸干,量多时收集在洁净干燥的试管中。 若按摩不出前列腺液,可检查按摩后的尿液沉渣。 七、尿道分泌物标本 尿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前应禁欲37 天,排净尿液后可由医师采 集放入干净的试管中,保温并及时送检。 八、阴道分泌物标本 阴道标本采集前24 小时应禁止房事、盆浴、阴道检查、阴道灌洗 及局部上药等,取材所用器械需清洁。一般用盐水浸湿的棉拭子自阴 道深部或阴道穹后部、宫颈管口等处取材,制成生理盐水涂片后观察 阴道分泌物标本,经期
14、的女性患者不宜检查阴道分泌物标本。 免疫标本采集要求 免疫检 验的项目分为常规检测项目和特定时间检测项目。常规检 测项目包括: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甲型肝炎抗体、戊型肝炎抗体、 肿瘤系列(甲胎蛋白、癌胚抗原、 CA1 25、 CA1 53、 CA1 99、 CA72-4)、 甲状腺系列( TSH、 TT 3、 TT 4、 FT 3、 FRT4) 、胰岛素、 HCG、 TP、 HIV、 TPP A、肥达氏外斐氏反应、冷凝集试验等,常规检测项目每天测定。 特定时间检测项目包括:周 一、四做甲状腺系列、肿瘤系列和胰岛素。 空腹抽血。 生化标本采集要求 1、血糖、血脂应空腹抽血,因为进食后可增加而影响
15、测定结果; 喝 酒会引起 GGT 升高。 2、葡萄糖耐量试验: (1)、试验前三天每日碳水化合物进量不得少于300g, (2)、试验前一天晚餐后禁食至试验完毕 (3)、试验日抽空腹血2ml,将100g 葡萄糖溶于300ml 水中,让 病人服下,服后 0、5h,1h,2h、3h 各抽血2ml 测血糖即可。及时 送检。 3、高蛋白、高脂及饮食可引起血中蛋白、血脂、尿酸增高。 4、异菸肼、庆大毒素、氨芐青毒素等药物可使谷丙转氨酶活性增高, 咖啡因可使胆红素增加。因此,建议检查前几天就停止使用有干扰的 药物,且申请单最好能注明近期用药情况。 5、进食、运动、妊娠、情绪波动、体位、吸烟、昼夜变化等对检测
16、 结果的影响。如进食可显著影响血 GLU、 TG 的结果;运动可增加血中 肌酸激酶的含量;妊娠可影响血生化、血常规等多个项目。因此采集 标本时尽可能避免这些干扰,尽可能在清晨病人空腹的条件下采集, 保持条件一致。 微生物标本采集要求 一、一般细菌培养标本的采集注意事项 、 明确掌握好取材时机及部位。 注意无菌操作。 标本应尽快送检或妥善保存。 使用药物前与使用后可使结果不同。 二、细菌培养标本的采集 、 血液、 骨髓 :发热初期12 天内或高 峰期采血。血量:成人10mL,儿童15mL、 尿液 :导尿法 、中段尿采集法 、肾盂尿采集法 、膀胱穿刺尿 采集法。 粪便 : 棉拭子采集 。 痰液及支
17、气管分泌物 : 棉拭子采集 。 化脓创伤标本 :棉拭子采集。 鼻咽分泌物 :棉拭子采集。 脑脊液、穿刺液 : 用无菌管采集 。 生殖道分泌物 :棉拭子采集。 组织标本 :用无菌管采集 。 三、细菌结果发出时间 、 一般标本的培养 +药敏时间:3-4 天。 血液标本:5 天 (有菌生长即电话报告 )、 解脲和人型支原体培养:2 天 、 念珠菌培养 +药敏:3 天 消毒隔离制度与生物安全防护 (一)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医学微生物学检验技术与应用尽可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 标准及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执行。 每类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危害程度 各分为四
18、级。各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依次为一级最低,四级 最高。 (1) 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 用于教学 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 (2)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3)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感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 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感染的疫苗。艾滋病病毒的 研究(血清学实验室除外) 应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 (4) 四级生物
19、安全防护实验室: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 或传 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 素。与上述情况类似的不明微生物,也必须在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 室中进行。待有充分数据后再决定此种微生物或毒素应在四级还是在 较低级别的实验室中处理。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细则详见本章附录。 (二) 人员与机构 (1) 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情 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人 员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2) 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国务院卫
20、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 执行消 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3) 疾病控制中心和从事致病性微生物试验的科研、教学、生产等 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防止致病微生物扩散的制 度和人体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对实验后的样品、器 材、污染物品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实验动物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 检验相关器材与环境1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于检验科工作场所的空气、表面、器材、废弃标本及工 作人员(含临时工和参观学习人员) 的消毒。检验科的工作场所可 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公室 、会议室、休息 室、储藏室、培养基室和试剂室;
21、半污染区指卫生间、通道室;污 染区包括标本存放室、临床生化检验室、临床微生物学检验室、临床 免疫检验室、门诊及病房检验室等,或根据所研究或检验内容确定其 属清洁区或污染区。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 同,若分工不细,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此时则按污染区处理。 2污染区的消毒 (1) 表面消毒:每天开始工作前用湿布抹擦1 次,地面用湿拖把拖 擦1 次,禁用干抹布干扫,抹布和拖把等清洁工具各室专用, 不得 混用, 用后洗净晾干。工作结束后用 025 050g L 有效氯溶 液抹擦1 次。地面的消毒用2 倍浓度上述消毒液体拖擦;各种表面也 可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表面照
22、射消毒;若被明显污 染,如具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皿打破,洒落于表面, 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00 mg L 有效氯溶液洒于污染表 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物表面,保持3060 min , 再擦,拖把 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60 min ; 若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 染,应用2000 mg 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30min;对结核杆菌污染表 面也可用5 煤酚皂溶液 擦拭,作用12h 。 (2) 空气消毒:空气消毒按常规处理;对明显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搅 拌、研磨、离心等),特别是可通过呼吸道传播又含有高度传染性微 生物(炭疽杆菌、结核杆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军团菌等)
23、的 操作,要求严格无菌的操作如倾倒培养基、菌种转移等操作应在生物 安全柜内进行,使柜内空气经细菌滤器或热力杀菌通道排出室外,柜 内形成负压,极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但应注意及时更换滤器,定时检 测过滤效果。 (3) 器材消毒:除已知无传染性的器材外,凡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 过临床检验标本的器材(包括临床生化检验时) 均视为具有传染性, 应进行消毒处理;小的金属器材如接种环,可用酒精灯烧灼灭菌。当 接种环上有较多物品,尤其是液体时,应先在火焰上方,把接种环拷 干后再缓慢伸入火焰烧灼,以免发生爆裂或溅泼而污染环境;较大的 金属器材或有锋刃的刀剪受污染后不宜烧灼灭菌, 可煮沸1030 min或用2 戊二醛
24、溶液浸泡3h 后,清洗、沥干,再高压蒸汽灭菌; 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高压蒸汽灭菌30 min ,趁热将琼脂倒弃, 再刷洗。用于微生物检验者,吸管一端应塞少量棉花,管或瓶应有塞, 再用牛皮纸包好,不宜用报纸包,因油墨气味可能影响细 胞或细菌生 长,包好后用高压蒸汽1211530 min 灭菌,吸管应直放,空试 管和空瓶口应朝下,且不能完全密闭。带螺旋帽的管瓶,灭菌时应将 螺旋帽放松,玻璃容器灭菌时应在塞子与容器间填一纸条以利气体流 通,灭菌后再塞紧。 (4) 手的消毒:工作前、工作后、检验同类标本后再检验另一类标 本前,均须用肥皂流水洗手12 min ,搓手使泡沫布满手掌、手背 及指间至少10
25、s ,再用流水冲洗,若手上有伤口,应戴手套接触标本。 水龙头应用脚踏式或自动开关;肥皂应保持干燥或用瓶装液体肥皂, 每次用时压出;洗手后用消毒纸巾、 纱布或手巾擦干,不宜设置公用 擦手巾;检验室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当明显受致病菌污染,或从事高 致病菌检验后,应立即用1000 mg 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 min ,然 后用清水冲洗。 (5) 废弃标本及其容器消毒:采集检验标本的容器或接触装有检验 标本的容器,特别是接触装有肝炎和结核病患者检验标本,应戴手套, 一次性使用的手套使用后放入收集袋内,集中高压灭菌;可反复使用 者用后放消毒液内集中消毒;无手套时可用纸套使皮肤不直接与容器 表面接触,用后
26、将纸放人污物袋内烧毁;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 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 洁,进行微生物学检验时,应重新 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高压蒸 汽灭菌;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 关节腔液等每100 ml 加漂白粉5g,作用24h h 倒人厕所;痰、 脓、血、粪及其他固形标本,焚烧或加2 倍量2550g L 有效氯的 漂白粉作用24h ;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 后 倒厕所; 若为一次性使用的纸质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废纸,应焚烧; 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15 min ,也可用1g L 有效氯漂白粉 澄清液
27、浸泡26h ,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 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采样者,用高压蒸汽灭菌 后备用;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应用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或箱中存 放, 专人集中烧毁或消毒,每天至少处理1 次。 3半污染区消毒 (1) 空气、桌、椅、门、窗消毒同清洁区,地面消毒同污染区。 (2)鞋每天用250500 mg L 有氯效溶液浸泡或擦抹1 次。工作 衣和帽每周换洗两次;微生物专业检验室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得超过4h ,每次用后放入密闭污物袋(箱) 内,待高压蒸汽灭菌, 工作 衣若有明显致病菌污染 或从事烈性菌标本检验后,应随时更换,并高 压蒸汽灭菌。 4清洁区消毒 (1)清洁区若无明显污
28、染,每天开窗通风换气数次,湿抹擦桌面、 椅面及地面1次,保持清洁;每周(或有明显微生物污染时) 应用消 毒液如 025 050g L 有效氯溶液抹擦桌、椅、门、窗及地面, 地面消毒浓度应加倍; 所有清洁消毒器材(抹布、拖把、容器) 不 得与污染区或半污染区共用。 (2) 工作人员每次下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12 min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 管理,保护实验室人员和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本院 与人体
29、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 动的生物安全 监督 管理。 本规定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规定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 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为了 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 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第三条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 “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科学规范 ” 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 四 条 科室设立生物安全 小组 , 其职责是: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生物样品 保管 ; 组织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
30、训; 其它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病原微生物管理 第 五 条 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 卫生部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 录(以下简称名录)分类进行。 第 六 条 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配备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 适应的设备; (二)从事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相 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具有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对样本的来源、 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手段和储存条 件。 第四章 实验室管理 第 七 条 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实验室对其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31、,并依照实 验室生物安全国家 标准 的规定。 一级、二级实验室为基础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 生物实验活动。 第 八 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市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 卫生厅。 第 九 条 实验室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 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生物安全 管理。 第条 实验室 的设立单位应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其职责是: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 实施本单位的生物安全工作。 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对本实验室所操作生物因子的生物危险程度评估,审查和批准 在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 审查操作程序,监督和检查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审查突发事故 应急预案 ,对实验室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和 改进意见; 对实验室人员实施医务监督等。 第 一 条 实 验室的设立单位必须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编制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制定科学、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 卫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内容包括:生物危险、消防设施、电气安全、 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理等。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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