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 第一节第一节 概念与要件概念与要件 第二节第二节 要要 约约 第三节第三节 承诺承诺与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成立 第四节第四节 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合同成立)(合同成立)要 约承 诺 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合同成立成立的概念与要件的概念与要件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特征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特征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二、合同成立的要件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特征n n概念:指合同各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n n合同成立的要件:n n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n n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n n3、合同
2、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引诱要约】;典型的要约邀请: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二、合同成立的要件n n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体与合同主体)n n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如果受要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回答与原要约稍有不同,该答复就不是有效的约人对要约的回答与原要约稍有不同,该答复就不是有效的要约,而是反要约。但要约,而是反要约。但镜像规则镜像规则镜像规则镜像规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怀疑。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怀疑。(如何确定主要条款?)如何确定主要条款?)n n3合同的成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n
3、 n(解释解释2 2:第:第1 1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第二节 要 约 案案 例例 1 1 2 2 3 3 4 4 一、要约的定义及性质一、要约的定义及性质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三、要约与要约邀请 四、要约的生效及法律效力四、要约的生效及法律效力 五、要约的失效五、要约的失效案 例 1n n广东华城公司在报纸杂志上刊登广告称,为纪念本公司成立50周年,特推出24K黄金项链,重1
4、0克,每条1000元。广告介绍了项链的特点并附彩色图形作辅助说明。广告称,欲购者汇款至本公司,本公司将在一周内将项链寄出。广告三个月内有效。北京李某收集项链,见广告后即寄1000元给华城公司。一周后被告知黄金项链是限量销售,已全部售出。后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华城公司承担 违约责任。问:n n1.华城公司的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n n2.华城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吗?n n分析:n n该案涉及要约的概念、要件、效力及与要约邀请的区别。n n该案中的广告构成了要约,其送达后即产生效力,相对人即获得了承诺权。n n相对人承诺(汇款)后,合同成立,华城公司应履行义务。若不履行,构成违约。案 例 2n n
5、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n nA.甲构成违约n n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n n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n n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n n答案 A案 例 3n n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要约作废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董事长助理收到乙的函件。甲公司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公司“要约作废要约作废”的函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的函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第三天甲公司
6、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n nA.A.要约已被撤回要约已被撤回 B.B.要约已被撤销要约已被撤销n nC.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n nD.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n n答案:答案:A A 案案 例例 4n n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
7、其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8、n nA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n nB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n nC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
9、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n nD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卖合同。卖合同。卖合同。n n答案:答案:答案:答案:D D一、要约的定义与法律性质n n要约要约(offer):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受要约人
10、)受要约人)n n性质: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性质: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为。因为因为其只是表达了要约人的单方面订立合同其只是表达了要约人的单方面订立合同的愿望,如果该意思表示没有得到相对人的承诺,的愿望,如果该意思表示没有得到相对人的承诺,不可能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得到了相对人的承诺,不可能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得到了相对人的承诺,才导致法律行为的产生,才能产生要约人所期望才导致法律行为的产生,才能产生要约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的法律效果订立合同。订立合同。尽管尽管只是意思表示,只是意思表示,但仍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后果,即当违但仍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后果,
11、即当违反有效要约时,将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反有效要约时,将产生缔约过失责任。二、要约的构成要件n n1.要约须是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须是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n n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n n3.要约须是向与其订立合同的要约须是向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受要约人作作出。出。n n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订立合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同的主要条款)。n n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三、要约与要约邀请三、要约与要约邀请 1要约邀请及与要约的比较要约邀请及与要约的比较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要约与要约
12、邀请的区分标准 3几种典型行为介绍几种典型行为介绍1要约邀请及与要约的比较要约邀请及与要约的比较n n要约邀请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要约邀请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而思表示,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而要约是一方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一方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n n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发出后,对双方都产生一定的的意思表示,要约发出后,对双方都产生一定的拘束力;要约邀请作为一种事实行为,是当事人拘束力;要约邀请作为一种事实行为,是当事人订立
13、合同的预备行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n n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并不能因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并不能因为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合同,而要约一旦得到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合同,而要约一旦得到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订立合同。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订立合同。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n n按法律的规定来区分。按法律的规定来区分。n n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如商店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如商店里的里的“正在出售正在出售”为要约,为要约,“样品样品”“仅供参考仅供参考”“须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须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则为要约邀请。则为要约邀请。n n根据订
14、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或要约邀请。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或要约邀请。n n根据根据当事人里来的交易当事人里来的交易的习惯来区分。的习惯来区分。3几种典型行为介绍n 以下为要约邀请以下为要约邀请:n 1、寄送价目表、寄送价目表n 2、拍卖公告、拍卖公告n 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n 4、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n 5、商业广告商业广告n 一些有争议的行为的性质一些有争议的行为的性质商业广告n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介绍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广告。n n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
15、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有争议的一些行为的性质n n自动售货机的设立要约.n n商品标价陈列:大陆法为要约,英美法为要约邀请.n n公用事业:有的认为,公共设施和事业的设定,是向社会发出的要约,不得拒绝公众承诺;有的国家规定,从事城市电力、煤气、自来水的供应等公用事业长期处于承诺状态,所以这类企业不能拒绝公众的要约.“悬赏广告”(reward)的法律性质 n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所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所声明的报酬的意思表示。声明的报酬的意思表示。n性质:要约说(合同说)或单方
16、法律行为说。性质:要约说(合同说)或单方法律行为说。要要约说认为约说认为:悬赏广告是广告人对不特定的人发出:悬赏广告是广告人对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完成某一事务的要约,该要约因一定的行为的的完成某一事务的要约,该要约因一定的行为的完成而成立悬赏合同完成而成立悬赏合同。(解释。(解释2)第三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第三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单方法律行为说单方法律行为说则认为,悬赏广则认为,悬赏广告是单独的意思表示,因为告是单独的意思表示,因为“对完成一定行为的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在行为人方面无须承诺,人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在行为人方面无须承诺,惟以其一定行为的完成为停止条件惟以其一定行为的完成为停止条件”。四、要约的生效及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 2要约的存续期间 3要约效力的内容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要约的生效时间n n书面形式的要约的生效时间:有两种观点:一是发出说,二是到达说(受信说)。n n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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