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资金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而制订。第二章资金支出的分类第三条根据资金支出的性质,将资金支出分为以卜几大类:(一)采购、销售费用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采购、销售费用包括采购、 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站台租赁费及其他杂费:日常经营管理费用 包括办公用品、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其他:(二)经营采购支出:主要指
2、为生产、销售而进行的物资采购:(三)工资性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四)税费支出:指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款、附加费、管理费等:(五)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购置支出;(六)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支出:(七)对外长、短期投资支出:(八)利润分配支出:(九)其他支出。第三章资金支出的依据第四条公司资金支出的原则及依据包括:(一)国家政策法规、公司章程:(二)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三)经批准的采购计划文件:(四)资金支出授权书规定的有权批准人的签批:(五)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必要合同和验收手续:(六)合法的外部单据:(七)规范的内部单据:(八)公司各岗位职责文件。第四章资金支出审签人
3、的责任第五条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支出单据上签字,对资金支 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对资金支出事由、金额进行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出 的结果负项目领导责任。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 并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第八条董事长、总经理或授权人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 金支出的结果负领导责任。第九条所有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 规定核准后方可支出,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 利退回。第十条出纳人员对于不符合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规定和未经财务 负责人签批
4、的资金支出承担挪用公司资产的直接或连带法律责任。第十一条签字人对资金支出负相应责任,由此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签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资金支出的审批流程第十二条采购、销售费用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一)支出的基本流程:支出(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或资金申请单并签名f 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f部门经理签字f萤事长审批f财务负责人核准f财务 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二)采购、销售费用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各项费用划分依据及具体标 准按公司相关规定:(三)公司员工个人借款需按程序借取,但应及时核销,每年12月底前清 理完毕:(四)总经理本人报销费用时
5、应由财务负责人和一名副总经理会签并经萤 事长审批:(五)萤事长本人报销时应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和财务负责人会签。第十三条经营采购支出(一)基本流程:经办人提出资金申请f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f部门经理 审核签字f萤事长审批f财务负责人核准一财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f 出纳付款:(二)采购前必须填报采购申请单和提交采购合同,货比三家,采购完成 后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出库手续:(三)上述支出在内容和金额上必须控制在月度预算或专项预算范围内。第十四条工资性支出(一)基本流程:由人事部门根据考勤情况,财务、企管部门根据业绩考 核综合提出考评意见,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二)出纳根据经批准
6、后的各部门编制的工资单发放工资;(三)工资发放必须经董事长批准第十五条税费上交支出(一)基本流程:由财务部门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法规,正确计算当期应 纳税费金额:(二)财务部会计审核并填写付款凭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董事长审核后 由出纳付款。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购置支出(一)基本流程:经办人填写资金申请单并签名f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一 部门经理审核签字f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一萤事长签批f财务负责人核准f财 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f出纳付款:(二)相关的合同和验收文件:(三)上述支出在内容和金额上必须控制在计划范围内。第十七条对外长、短期投资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支出(一)基本流程:经办
7、人填写资金申请单并签名一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f 部门经理审核签字f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一萤事长签批f财务负责人核准一财 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f出纳付款:(二)相关的合同和验收文件:第十八条利润分配:由萤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执行第六章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和备案第十九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超过规定限额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须提交公司萤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和批 准,方可按程序审批支出。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关于董事长资金支出审批授权规定内具有 审批权。第二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在其工作权限内具有审批权。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外出时,总经理向财会部门签发授权书,委托副总经 理(只能委托副总级以上人员)代为审批。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订报萤事会同意并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司萤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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