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75)六、林权纠纷处理六、林权纠纷处理林权纠纷概述林权纠纷概述概概 念念或称林权争议,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就如何或称林权争议,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就如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森林、林木、林地问题所发生的纠纷。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森林、林木、林地问题所发生的纠纷。性性 质质属于财产权益争议的民事纠纷范畴,应当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和属于财产权益争议的民事纠纷范畴,应当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和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调处原则调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考虑历史和现实状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考虑历史和现实状况;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
2、生产生活,有利于森林资源的经营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管理。相关法律相关法律法规法规森林法森林法第第1717条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林业部规章(林业部规章19961996年)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2002(2002年)年)调处林权纠纷的依据调处林权纠纷的依据以以当时的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当时的有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的规定为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以当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以当时有关政策当时有关政策规定规定为依据为依据当时的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均未作规定的,以当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均未作规定的,以调处调处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为依据调处林权纠纷的调处林权纠纷的权属凭证权属凭证(作为确定权属的证据材料)(作为确定权属的证据材料)依据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取得的依据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取得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土地房产所有证或者发证时的档或者发证时的档案清册案清册土地改革时期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等所属的土地改革时期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等所属的土地清册土地清册合作化时期或者合作化时期或者6060年代年代实行四固定(劳力、土地、耕畜、农具)确实行四固定(劳力、土地、耕畜、农具)确定林地权属的文
4、件材料定林地权属的文件材料土地改革以后土地改革以后各级政府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依法生效各级政府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依法生效的调解协议的调解协议土地改革以后土地改革以后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协议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的原的原则确定其权属则确定其权属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土地和依法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土地和依法批准使用、划拨林地的文批准使用、划拨林地的文件及附图件及附图依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合同出让、转让合同国有林场设立时经依法批
5、准的确定经营管理范围的国有林场设立时经依法批准的确定经营管理范围的总体设计书、规总体设计书、规划书、说明书及附图划书、说明书及附图人民法院对林权纠纷作出的生效的人民法院对林权纠纷作出的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作为调处林权纠纷、确定权属的凭证材料和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作为调处林权纠纷、确定权属的凭证材料和其他证据其他证据 关于权属凭证的有关规定关于权属凭证的有关规定对同一起林权纠纷有数次处理决定的,以最后一次处理决定为准。对同一起林权纠纷有数次处理决定的,以最后一次处理决定为准。对同一起林权纠纷有数次协议的,以经过公证的协议为准,没有
6、公对同一起林权纠纷有数次协议的,以经过公证的协议为准,没有公证的,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证的,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当事人都能出具合法凭证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都能出具合法凭证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人民政府按照双方各半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权属;双方由人民政府按照双方各半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权属;双方当事人都出具不能作为确定权属凭证的,由人民政府按照调处林权纠当事人都出具不能作为确定权属凭证的,由人民政府按照调处林权纠纷的原则确定权属。纷的原则确定权属。对依法不能证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荒地、滩涂,属对依法不能证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森林、
7、山岭、荒地、滩涂,属于国家所有,人民政府按照调处林权纠纷的原则确定使用权。于国家所有,人民政府按照调处林权纠纷的原则确定使用权。林权纠纷调处的管辖林权纠纷调处的管辖同一乡(镇)内发生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权纠纷,由同一乡(镇)内发生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权纠纷,由乡(镇)人民政府调处乡(镇)人民政府调处同一乡(镇)内发生的单位之间的林权纠纷,由乡(镇)人民政府同一乡(镇)内发生的单位之间的林权纠纷,由乡(镇)人民政府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同一县内跨乡(镇)区域发生的林权纠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调同
8、一县内跨乡(镇)区域发生的林权纠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设区的市内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林权纠纷,由设区的市林业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内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林权纠纷,由设区的市林业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跨市行政区域的权属纠纷,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调解,经跨市行政区域的权属纠纷,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因案件重大、
9、案情复杂,经调解后达不成协议又不便作出处理决定因案件重大、案情复杂,经调解后达不成协议又不便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处理权的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的,有处理权的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调处林权纠纷的方法和程序调处林权纠纷的方法和程序方方 法法程程 序序 当事人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解决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和实地调查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和实地调查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报林权纠纷处理机构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理林权登记手续报林权纠纷处理机构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理林权登记手续 行政解决行政解决当事人向
10、有处理权的人民政府林权纠纷调处机构提出申请当事人向有处理权的人民政府林权纠纷调处机构提出申请林权纠纷调处机构立案林权纠纷调处机构立案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调处机构调处机构组织调解、协商(须有组织调解、协商(须有2 2名以上办案人员参加,达成协议的名以上办案人员参加,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结案,达不成协议的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制作调解协议书结案,达不成协议的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管辖权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送达处理决定书送达处理决定书颁发林权证书颁发林权证书执行处理决定执行处理决定 诉讼解决诉讼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
11、,可以在接到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通知之日起1 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适用人民法院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规定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完毕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完毕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生效判决判决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权属,予以保护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权属,予以保护表表1717:林权纠纷处理申请书林权纠纷处理申请书样式样式林权纠纷处理申请书林权纠纷处理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性别,单位地
12、址;申请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性别,单位地址;或公民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住址)或公民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住址)被申请人:(同上)被申请人:(同上)案由:(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或林地使用权纠纷)案由:(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或林地使用权纠纷)一、申请目的和要求事项:一、申请目的和要求事项:_ _ 二、申请事实和理由:二、申请事实和理由:_ _ 此致此致 _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附:书证附:书证_份份 物证物证_份份 其他证据:其他证据: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年 月月 日日 表表1818
13、:林权纠纷处理决定书林权纠纷处理决定书样式样式林权纠纷处理决定书林权纠纷处理决定书 _林决字(林决字()第)第_号号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民姓名、性别、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民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地址)。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地址)。被申请人:(同上)被申请人:(同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林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申请人依法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林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申请人依法于 (年月日)(年月日)申请申请 (人民政府)作出处理。现经本(人民政府)作出处理。现经本 _ _(人民政府
14、)查明:(人民政府)查明:_ _ 本本 (人民政府)认为(所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政府)认为(所认定的事实和理由):_ _ _ 根据根据_ 本本 _ (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决定:决定:。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决定自动生效。不起诉的,本决定自动生效。(人民政府印章)(人民政府印章)年年 月月 日日案例案例1案情:案情:某县甲村和乙村对某县甲村和乙村对7 7林班林地权属争执不下,双林班林地权属争执不下,双方多次协商不成。甲村于方多次协商不成。甲村于1999
15、1999年年2 2月直接向本县人民法院月直接向本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人民法院判决提起诉讼,要求县人民法院判决7 7林班的归属,但法院不林班的归属,但法院不予受理。甲村便于同年予受理。甲村便于同年4 4月在该林班内开垦林地,种植经月在该林班内开垦林地,种植经济作物,被林业执法人员发现。县林业局责令甲村停止开济作物,被林业执法人员发现。县林业局责令甲村停止开垦,限期恢复植被。垦,限期恢复植被。问题:问题:法院为什么不受理甲村的诉讼请求?法院为什么不受理甲村的诉讼请求?甲村在该林班内开垦林地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甲村在该林班内开垦林地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县林业局对甲村的处理是否合法?其依
16、据是什么?县林业局对甲村的处理是否合法?其依据是什么?案例案例2:某村集体与某国有林场林地纠纷案:某村集体与某国有林场林地纠纷案案情:案情:某省隶属于甲地级市的某国有林场(以下简称某省隶属于甲地级市的某国有林场(以下简称A A林林场)的场)的25.325.3公顷疏林地与隶属于乙地级市的某村(以下简公顷疏林地与隶属于乙地级市的某村(以下简称称B B村)的耕地相交接。村)的耕地相交接。19851985年年B B村以土地改革时本村村民村以土地改革时本村村民领取的土地证和多年一直缴纳该片土地的农业税为由,认领取的土地证和多年一直缴纳该片土地的农业税为由,认为该林地应归还为该林地应归还B B村所有。村所有。A A林场认为,从林场认为,从19521952年根据省政年根据省政府的批文建林场至今,该片林地一直由林场使用和经营,府的批文建林场至今,该片林地一直由林场使用和经营,应仍归林场使用。应仍归林场使用。该省林业厅接到反映该林地权属问题的来信后,派人到现该省林业厅接到反映该林地权属问题的来信后,派人到现场调查,多次召开争议双方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会议,了解场调查,多次召开争议双方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会议,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