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范本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石灰石开采、爆破作业。 三、内容及要求 3.1工作前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涉爆“四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安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3涉及爆破或火工材料现场,严禁烟火。 3.4运送爆破器材,必须使用专用车辆。 3.5领取爆破器材时,必须认真检查数量、质量、填写爆破材料领取单,并签字或盖章。 3.6各处警戒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警戒地点,严禁行人、车辆进入爆破区。 3.7人
2、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准使其发生摩擦和撞击,严禁抛掷、拖拉。 3.8填塞时,不得将导爆管拉得过紧,也不准将松散的导爆管装入炮孔,以免被填塞物砸断发生拒爆。严禁将炸药塞入石缝进行爆破。 3.9联线时禁止导爆管折曲打结发生拒爆,联线时炮孔的起爆雷管不能过紧。 3.10爆破安全半径原则上不少于300m,沿山坡爆破时,不少于450m。 3.11传爆雷管聚能穴必须用黑胶布包扎死,两传爆雷管的距离不少于50cm,且要在一条直线上,以防聚能穴的射流击断导爆管,发生拒爆。 3.12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传爆雷管的周围,并用胶布在雷管起爆药部位捆扎不少于五层。 3.13导火索插入雷管后不得转动导火索和雷管。 3.14联接完后将个人所用工具收回并清理现场,将剩余爆破器材及时收回退库。同时等候爆破总指挥发布警报集中的通知,点火时现场不得少于2人。 3.15夜晚及雷雨、大雾等天气禁止爆破作业,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进行爆破作业, 3.16 起爆5分钟后方准进入爆破现场,检查爆破效果,发现意外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拉解除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