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培训规范化管理培训 概概 述述o 基基 本本 概概 念念o 法法 规规 体体 系系o 管管 理理 体体 制制o 使使 用用 管管 理理o 法法 律律 责责 任任一一.基本概念基本概念o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义o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变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变化(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o“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987,已失效),已失效)o“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
2、系统,使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988;已失效;已失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 第三条第三条(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变化(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变化o品种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品种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公布安部、卫生部公布o精神药品分为第一
3、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神药品。-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二二七年十月十一日七年十月十一日 种类种类2005年版年版2007年版年版麻醉药品麻醉药品121123精神精神药品药品第一类第一类5253第二类第二类7879合计合计251255两版目录对照两版目录对照05版版o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新新 增:瑞芬太尼增:瑞芬太尼 一升麻:布桂嗪(强痛定)、复方樟脑酊一升麻:布桂嗪(强痛定)、复方樟脑酊o精神药品:精神药品:一类一类 新新 增:增:氯胺酮氯胺酮 二升一:二升一:三唑仑、马吲哚三唑仑、马吲哚 二类二类 一转二:一转二:咖啡因、安钠咖咖啡
4、因、安钠咖 新新 增:增:布托啡诺布托啡诺 地佐辛地佐辛 -羟丁酸羟丁酸 纳布啡纳布啡 唑吡坦唑吡坦 扎来普隆扎来普隆 麦角胺咖啡因麦角胺咖啡因07版版o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新增(新增(2):):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o精神药品:精神药品:二二 升升 一一(1):):-羟丁酸羟丁酸 二类新增(二类新增(2):曲马多、氨酚氢可酮片):曲马多、氨酚氢可酮片 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 二二.法规体系法规体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法律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管理法全国人大2001年12月1日法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5、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施条例国务院2002年9月15日*麻醉麻醉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品管理条例国务院2005年11月1日行政行政规章章医医疗机构机构药事管理事管理规定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2011年3月1日*处方管理方管理办法法卫生部 2007年5月1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理规定(失效(失效卫生部2005年11月14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医医疗机构麻醉机构麻醉药品、第一品、第一类精神精神药品管理品管理规定定(个别条款与个别条款与07年年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不一致的,
6、以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后者为准)卫生部卫生部2005年11月14日*麻醉麻醉药品、第一品、第一类精神精神药品品购用印用印鉴卡管卡管理理规定定卫生部卫生部关于医关于医疗机构机构购买、使用麻醉、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品有关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卫生部、卫生部、SFDASFDA*关于做好麻醉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品、第一类精神精神药品使用品使用培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卫生部办公厅厅*关于公布麻醉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品品种目录的的通知通知SFDASFDA、公安、公安部、卫生部部、卫生部2005年11月1日关于麻醉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品品实验研
7、究管理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定的通知SFDASFDA2005年11月1日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SFDASFDA、公安、公安部卫生部部卫生部2006年5月31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o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o一个重要里程碑一个重要里程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九章八十九条o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o 第二章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第二章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o 第三章经营第三章经营o 第四章使用第
8、四章使用o 第五章储存第五章储存o 第六章运输第六章运输o 第七章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第七章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o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八章法律责任o 第九章附则第九章附则 三、管理体系三、管理体系三.管理体制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药品日常管理工作。”-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
9、条1 1、医疗机构内应有麻、精药品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内应有麻、精药品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条2 2、医疗机构麻醉精药品的日常管理由、医疗机构
10、麻醉精药品的日常管理由药学部门负责药学部门负责 四、使用管理四、使用管理四、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四、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一)采购与验收;(一)采购与验收;(二)贮存与出库;(二)贮存与出库;(三)药品的使用;(三)药品的使用;(四)药品的回收与销毁(四)药品的回收与销毁(一)采购与验收(一)采购与验收o印鉴卡的取得印鉴卡的取得o计划与购买计划与购买o入库与验收入库与验收o专用记录专用记录 1 1、印鉴卡的取得、印鉴卡的取得o 取得取得印鉴卡印鉴卡的条件的条件o印鉴卡印鉴卡的申请的申请o印鉴卡印鉴卡的效验与变更的效验与变更o印鉴卡印鉴卡在购买易制毒药品及试剂的作用在购买易制毒药品及试剂的作用
11、1 1、印鉴卡的取得印鉴卡的取得o“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o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
12、一类精神药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用印鉴卡,o 并凭并凭印鉴卡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条n申请人(医疗机构或戒毒机构)开展戒毒治疗业务如申请人(医疗机构或戒毒机构)开展戒毒治疗业务如果需要使用美沙酮口服溶液(果需要使用美沙酮口服溶液(10ml/10ml/支,麻醉药品)支,麻醉药品
13、)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麻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申请办申请办理理“印鉴卡印鉴卡”。n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下达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下达的关于的关于“印鉴卡印鉴卡”的规定申请办理的规定申请办理“印鉴卡印鉴卡”。-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规定的通知取得取得印鉴卡印鉴卡的条件的条件o 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
14、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医师;(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取得取得印鉴卡印鉴卡的条件的条件 (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诊疗科目目;(二)具有(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15、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医师;(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印鉴卡印鉴卡的申请的申请o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印鉴卡鉴卡申请,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提交下列
16、材料:n印鉴卡印鉴卡申请表申请表 n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副本复印件 n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n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申请申请首次申请首次申请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批准批准省卫生厅省卫生厅40天天备案备案市药监局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抄送抄送省内定点批发企业省内定点批发企业通报通报印鉴卡印鉴卡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印鉴卡印鉴卡的校验、变更的校验、变更o 印鉴卡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印鉴卡有有 效期满前三个月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 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o 当当印鉴卡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 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 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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