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目 录第一部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部门收入决算表表三:部门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三、2016年度政
2、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第一部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一、主要职能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部门基本职能是: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案件;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依法受理赔
3、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市中院作为市级审判机关,现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法警支队、技术室、评查办公室、审委办公室。第二部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收 入支 出项目决算数项目决算数一、财政拨款6,750.2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二、事业收入二、外交支出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三、教育支出四、其他收入23.5四、科
4、学技术支出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六、公共安全支出4,696.98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45十二、农林水支出0.9十九、住房保障支出122.65本年收入合计6,773.7本年支出合计4,898.0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结余分配上年结转2,461.86年末结转与结余4,337.47收入总计9,235.56支出总计9,235.56表二: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 项 目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1234567合计6773.706750.2023.5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1.78201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
5、781.78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781.78204公共安全支出 6571.93 6548.4323.520405法院 6571.93 6548.432040501 行政运行 2092.23 2092.23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33.70 733.70202040505 案件执行 31.00 31.002040506两庭建设 3710.47 3710.473.5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 4.521.0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6.45 76.4521005医疗保障76.4576.45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76.45 76.45213农林水支出 0
6、.9 0.921305扶贫 0.9 0.9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0.9 0.9221住房保障支出 122.65 122.6522102住房改革支出122.65122.652210201住房公积金122.65122.65表三: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 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123456合计 4898.092258.40 2639.6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2 1.12201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12 1.12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12 1.12204公共安全支出 4696.982059.3
7、12637.6720405法院 4696.982059.312637.672040501 行政运行 2059.312059.31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16.50 816.502040506两庭建设 1820.16 1820.16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 1.02 1.0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6.45 76.4521005医疗保障 76.45 76.45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76.45 76.45213农林水支出 0.9 0.921305扶贫 0.9 0.9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0.9 0.9221住房保障支出 122.65 122.6522102住房改
8、革支出 122.65 122.652210201住房公积金 122.65 122.65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收 入支 出项 目行次金额项 目行次合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栏 次1栏 次23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50.20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2 1.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二、公共安全支出19 4696.98 4696.983三、教育支出204四、科学技术支出215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6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 76.45 76.458十二、农林水支出25 0.90.99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9、26 122.65122.6510271128本年收入合计126750.20本年支出合计294898.094898.09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970.71年末结转和结余30 3822.82 3822.8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970.71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321633合计178720.92合计348720.928720.92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 目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栏次123合计4898.092258.402639.6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1.12201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21.122013699 其他
10、共产党事务支出1.121.12204公共安全支出4696.982059.312637.6720405法院4696.982059.312637.672040501 行政运行2059.312059.31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6.50816.502040506两庭建设1820.161820.16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1.021.0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4576.4521005医疗保障76.4576.45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76.4576.45213农林水支出0.90.921305扶贫0.90.9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0.90.9221住房保障支出122.6
11、5122.6522102住房改革支出122.65122.652210201住房公积金122.65122.65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经济分类科目名称本年支出合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栏次123合计2258.411977.77280.64工资福利支出1439.801439.80 基本工资407.07407.07 津贴补贴384.25384.25 奖金381.21381.21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5.92215.9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915.0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2636.26商品和服务支出280.64280.64 办公费9.509.50 水费1.11
12、1.11 电费7.807.80 邮电费397.8397.8 差旅费11.8811.88 维修(护)费1.781.78 会议费1.131.13 培训费1.581.58 公务接待费1.771.77 劳务费99.6899.68 工会经费19.1119.11 福利费1.731.7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9.00 其他交通费用104.18104.18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10.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97537.97 离休费14.8314.83 退休费357.59357.59 生活补助1.201.20 医疗费19.7219.72 住房公积金140.11140.11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
13、补助支出4.524.52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2016年度预算数2016年度决算数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小计公务用车 购置费公务用车 运行费小计公务用车 购置费公务用车 运行费12345678910111243.16833.38033.381.7835.15033.38033.381.77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科目编码科目名称上年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合计基本支出结转项
14、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合 计类款项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第三部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收入总计6773.7万元,同比增加1265.36万元,同比增长22.97%。1财政拨款收入6750.2万元,为北海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其他收入23.5万元,是广西区高院下拨的执行难工作宣传经费20万元,以及北海市地税局退还1996年上缴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3.5万元3上年结转和结余2461.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
15、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898.09万元,同比增加2300.5万元,同比增长88.56%。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2公共安全(类)支出4696.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两庭”建设等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6.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4农林水(类)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2.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6年末结转和结余4337.47万元,为本年度或
16、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8.4万元,项目支出2639.69万元。2059.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059.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6.5万元、“两庭”建设1820.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6.45万元、住房公积金等122.65万元。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8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
18、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3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本院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3.38万元,平均每辆2.23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3次,人次20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四)“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01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预算减少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本年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5.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
19、(境)费比上年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因此没有此项费用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69.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保有量减少,从而运行维护成本降低;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相关的公务接待活动支出。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64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206.82万元,增长280.17%。主要原因是:1.受理的案件增长,办公费用等也随之增长;2.控制编人员的费用支出按要求记入劳务费科目反映,因此也增加了机关运行经
20、费。(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总额2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00万元。因工程进度等各种因素影响未完成采购。(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
21、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
22、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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