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案例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案例案例 1.执业律师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案情王某是某师范院校中文系的讲师 ,平时喜欢钻研法律 ,并且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统 一考试 ,四次参加却连年落榜。 一次一个熟人介绍他为一起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做代理人 ,参 与了诉讼 ,后来官司打赢了 ,王某也获得了不薄的收入。从此 “王律师 ”声名鹊起 ,他一直以 律师身份进行代理活动 ,直至被对方当事人的代理 律师揭穿。问题 1.王某的代理行为违反了律师法的什么规定 ?2.对王某的行为 ,应根据什么规定处理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第 14 条规定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 ,不得以律师名义 执业 ,不得为牟
2、取利 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本题中王某没有取得律师资格 ,更没资格领 取律师执业证书 ,而他一直以律师身份进行代理活动 ,所以王某的代理行为违反了律师法 关于执业律师必须是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这一规定。律师法第 46 条第 2 款规定 :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 或辩护业务的 ,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没收违法 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王某正是属于这种情况。案例 2.律师接受委托应经过法定程序。案情 在一起民事纠纷中 ,原告张某为了能尽快地打赢这场官司 ,决定找自己的朋友王律师做代理人 ,他给了王律师 1
3、000 元代理费。王律师认为张某是自己的密友 ,给张某作代理人 只是帮忙而已 ,没有必要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汇报 ,于是很快接了案子 ,直接代理张某出差了。问题 请问王律师的行为合法吗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第 35 条第项规定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 ,私 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也规定 ,律师不 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承办法律事务。根据以上法律规定 ,律师事务所对刑事诉讼、民事 诉讼案件和民事、经济非诉讼案件的收案 ,应由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 ,问清案件的基本情况和 有关证据 ,将符合收案条件的 ,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汇报 ,经主任审 查批准
4、,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 案 ,律师不得自行收案 ,自行收费。 本案中王律师未向律师事务所汇报、 征求同 意而擅自收案 , 其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案例 3.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辩护。案情 赵某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 ,某律师在接受了赵某的辩护委托后 ,经过查阅案卷了 解到赵某杀人手段 残忍 ,证据确凿 ,没有从轻情节 ,该律师便要求解除委托 ,赵某不同意 ,该律 师便拒绝为其辩护。问题 该律师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 第 29 条规定 :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辩护或代理 ,也可以另 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 ,无正当理由的 ,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
5、但委托事项违法 ,委托人利用律师提 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 ,律师有权 拒绝辩护或代理。在律师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方面 ,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而律师接受 委托后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法定事由只有 :(1) 委托人 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 动 ;(2)委托人隐瞒事实。本题中律师拒绝辩护不是正当的法 定理由 ,因而该律师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案例 4.律师应在受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情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 ,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 审判决公布后 ,杨军 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 ,明显偏袒对方
6、,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 , 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 ,向二审法 院提起了上诉。问题 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 ? 答案与分析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由此产生的法律后 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 66 条的规定 :没有代理权、超越 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 ,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委托 人追认的 ,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法第 27 条规定 :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 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 ,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杨军律师没有委托人李某委托代为上诉的授权委托 ,就代
7、为上诉 ,属于无权代理行 为。如果当事人李某也要求上诉并重新签订要求代为上诉的 授权委托书 ,等于追认了杨 军律师的行为 ,则上诉有效 ,否则上 诉行为无效。案例 5.辩护律师也要守法。案情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参加聚众斗殴 ,致人重伤被 区公安分局逮捕。 第二天刘某的 妻子丁某找到 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卢某。双方商定 ,由卢某担任刘某的律师进行辩护 ,最好 能把刘某放出来 ,至少也要少判几年。 丁某当场给了卢某 1 万元现金作为酬劳。 后来卢某在 本案调查中 ,收集到不利于刘某的有关证据 ,随之销毁。 在本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时 ,卢某 告诉丁某最好向本案承办人员 “表示表示 ”丁,于是向有关人员
8、行贿 ,被拒绝。卢通过熟人获 准会见被告人 ,并带丁某同去。问题 卢某的行为中哪些是非法的 ?答案与分析 (1)卢某私自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 ,并收受财物 ,是违法的。律师 法第 23条规定 :律师承办业务 ,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 ,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 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 并如实人帐。本案中卢某未通过律师事务所 ,也没签订 合同,私自受理案件并收了酬金 1万元 ,是非法的。(2)卢某销毁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是非法的。 律师法 第 35 条规定 :律师在执业活 动中 ,不得提供虚假 证据 ,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当 事人合法取
9、得证据。作为律师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不能收了钱后就迁就当事人的不 法利益 ,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益。本案中卢某为了达到使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的目的 , 销毁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 ,掩盖事实真相是非法的。(3)卢某指使、诱导犯罪嫌疑人家属丁某向有关人员行赌是非法的。 律师法第 35 条 规定:律师在执业活 动中不得向检察官、法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 行贿 ,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卢某要丁某 “表示表示 ,是在诱导、指使其行贿 ,是非法 的。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 ,维护法律的尊严。(4)卢某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 ,带丁某同去违反了
10、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 13 条的规定 :律师在参加诉讼活动中不得携带刑事被告人的亲属或其他人会见在押被告人。律 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是为犯罪嫌 疑人辩护作准备。如果携带其他人会见犯罪嫌疑人 ,则可能引 起串供、翻供 ,从而妨碍侦查、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卢某带丁同去会见犯罪嫌疑人的 做法是非法的。案例 6. 从法院离任 2 年内不得代理诉讼。案情甲于 1993年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某中级法院工作了 3年,并在此期间考取了律师资 格,1996年 9月他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 1997 年 10月他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并 获得律师执业证书。问题 从何时起甲有资格代理诉讼 ?答案与分
11、析 律师法 第 36条规定 :曾担任法官、 检察官的律师 ,从人民法院、 人民 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 , 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甲 1996 年辞去法院的工作 ,到 1997 年 10 月虽已取得了律师执业证书 ,但距离任法院工 作不够两年 ,因而他 最早要等到 1998 年 9 月份才能有资格代理诉讼。案例 7.造谣中伤争案源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案情 正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正与朋友王晓闲聊中得知王晓所在的公司正陷入一起合同 纠纷 ,标的额为300 万元,公司经理欲聘正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诉讼。张正为将业务揽到自 己名下 ,就煞有介事地向王晓编了几个正阳律师事务所的 “败笔 ”并向王晓许诺
12、,若能帮助自 己将官司揽到手 ,官司了结后 ,支付给王晓 5000 元介绍费。问题 张正的行为合法吗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第 24 条规定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 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本题中 ,张正见此合同纠纷标的额巨大 ,在收费上将有利可图 , 于是不择手段, 故意造谣中伤正 阳所的名誉 ,并许诺支付中介人介绍费,企图让王晓所在公 司到正兴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将官司揽到自己名下。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应依法受到 惩处。案例 8.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案情 刘律师、张律师和赵律师合伙开办了环中律师事务所 ,由于业务少 ,房子租金高 ,
13、累积债务十万元 ,将办公设施抵债后仍有四万元的债务。问题 1.假如债权人因找不到刘律师和张律师 ,向法院起诉请求赵律师偿还四万元 ,法院 应否支持 ?2三位合伙律师的家庭财产是否可以用来还债?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第 18 条规定 :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律师事 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赵律师应该偿还四万元 ,对于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可以再向其他两位追偿。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依据律师法第 18 条 ,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谓无限责任 ,就 是不以投入合伙的资金为限 ,不以合伙所有的全部共有资产为限。三位合伙人的家庭财产中 属于他们自己的那部分
14、可以用来还债。案例 9.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案情白律师接受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免费为 70 多岁的张大伯代理请求不孝的 儿女支付赌养费。在开庭当天 ,白律师因要会见另一客户便没有为张大伯出庭。后张大伯找 到白律师 ,白律师说 : “本来就是免费的 ,已经给你写了诉状 ,我的援助义务已完成 ,出不出庭 都由我。 ”问题 白律师说得对吗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第 42 条规定 :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尽职 尽责 ,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法第 44 条还规定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的由司法行 政部门给予警告或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本题中 ,白律师为会见另一客
15、户而不为张大伯出庭 ,没有做到尽职尽责。 法律援助是律师 的义务 ,不是出不出庭可以由律师说了算的。因此 ,白律师的说法不对。案例 10.律师提供假证据或干扰对方合法取得证据 ,应受制裁。案情 张甲的儿子张乙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 ,张甲找到洪川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王某 , 委托其做张乙的辩护人。王某在对案情调查了解后 ,面对张乙杀人的事实 ,王某决定挺而走险 , 经与张甲、张乙密谋 ,让张乙的 女友提供案发时张乙不在现场的伪证 ,并让张甲恐吓本案知情 人: “敢说话,小心狗命 !”问题 律师的行为触犯了律师法的什么规定 ?应受到何种惩处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第 45 条规定 :律师提供假证据 ,
16、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 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 ,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 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法 第 35条规定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隐瞒事实或者威胁、 利 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王某让张乙女友提供张乙案发时不在现场的伪证 ,让张甲恐吓知情人的事实说明王某已 触犯律师法第35 条,应按律师法第 45 条处罚。案例 11. “全权代理 ”不是全权代理案情 原告马某与被告孙某在一次农产品展销会上 ,经协商一致 ,签订了买卖小麦合同一 份。合同约定 :原告于 1998 年 3
17、月底前供给被告当年冬小麦 5000 千克 ,每 50 千克单价为 105 元 ,共计货款 10500 元;被告于收 货后 10日内将全部货款及运费付给原告。 1998年 3月2 0 日,原告按合同约定将 5000千克小麦运至被告 所在地车站。被告提货后 ,由于当年冬小麦丰 收 ,销售困难未能按约付款 ,几次催款没有信息 ,于是委托张律 师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 ,原告因家有事先回家 ,诉讼由其律师代理进行。原告回家期间 ,被告找到张 律师 ,向其诉说了所处困境 ,要求和解。张律师认为 ,原告在委托书中已写明由自己全权代理 , 遂同意和被告和解。协议如下 :被告分期偿还原告运费和货款 ,1998
18、年 6 月还 5000 元 ,1998 年底前还 5500 元及利息。既已达成协议 ,张律师 向法院申请撒诉 ,法院准许。原告返回后知道这种情况 ,认为 ,被告所言不实 ,自己不愿和解 ,因为对方明显违约。但由 于委托书上有全权代理 ,故而不知该怎么做。问题 假如你是一个律师 ,你如何向原告解释这一问题 ? 答案与分析 这涉及律师的代理的法律效力问题 ,以及代理权的相关内容。 律师法第 27 条规定 :律师担 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 ,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 内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既然本案中的律师有 “全权代理 ”的委托 ,而代理原告与被 告和解是否在 “授权范围
19、”之内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 69 条规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 托书,应在开庭前送交人 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上仅写 “全权代理 ”而无具体授权的 ,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 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 ,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因此 ,本案中张律师仍无权进行和解 ,故其和解是超越代理权的行为。本案原告可根据民 法通则关于无权代理行为的规定进行追认或否认。因律师的无权代理行为造成的损害 ,可 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案例 12.律师有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的义务。案情在一起离婚案中 ,甲律师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男方的代理人。在与
20、委托人的交 谈中 ,甲从委托人的话中了解到其生理上的一些疾患 ,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 ,委托人为了不 拖累女方才决定离婚的。 时隔数日 在与几个朋友闲聊时 ,甲为炫耀自己见多识广 ,将从委托 人处了解到的隐私添油加醋地描绘给几个朋友听 朋友听了大乐 ,甲也很满足。 没想到这几个 朋友将从甲那里听来的 “故事 ”到处传播 ,弄得满城风雨 ,令委托人 精神恍惚 ,几欲轻生。问题 甲的行为有何不当 ?应如何处理 ?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第 33 条规定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 事人的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甲作为律师在代理活动中了解到当事人的隐私并泄露给朋友们 ,既给当事
21、人带来了压力 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同时也违反了律师法 ,损害了律师的形象。依律师法第 44 条规定 ,律师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 政部门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 ;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 违法所得。本题中 ,甲不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 ,肆意传播当事人 的隐私 ,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 心理压力并有轻生念头 ,应该说后果是严重的 ,所以甲不但应受到警告 ,还应受 到停业的处 罚。案例 13.律师不能宣传与执法人员的亲朋关系。案情 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 ,每当其承办案件时 ,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 诉
22、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 ,对方当事人从未提过异议 ,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 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 ,应当予以处分。问题 你认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对吗 ? 答案与分析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第 19 条规定 :律师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 代理过程中 ,不得向 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有关执法人员有亲朋关系 ,也不 能利用这种关系。本案的孙律师虽然没有向当事人宣传自己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 ,但他的弟 弟在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他做诉讼代理人 ,已经表明了这种关系。所以律师事务所 主任的看法是对的。案例 14.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中担任双方
23、代理人。案情 在一起经济纠纷中 ,赵律师代理原告。由于某种原因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拒绝赵律 师继续代理 ,赵律师于是与原告解除了委托合同。本案的被告听说后 ,聘请赵律师作为自己的 诉讼代理人。原告对此提出异议 ,认为赵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被告认为赵律师 又不是同时做双方代理人 ,你不用他还不许我用 吗?问题 赵律师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第 34 条规定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中 ,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律师法第 44 条也规定了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给予停止执业
24、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的处罚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本案中赵律师虽然不是同时做双方的代理人 ,但他是在同一案中代理了双方 ,是违反本条 规定的。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第 31 条更明确地规定 :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解 除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有利 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因此赵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法 ,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应依律师法第 44 条给 以处罚。案例 15.律师因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应负赔偿责任。案情 律师高某承办一桩民事案件 ,因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当事人要求赔偿。高某称 : 当初委托合同中已 明确规定 ,律师因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不负赔偿责任。问
25、题 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答案与分析 律师法 第 49 条规定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 ,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 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律师高某因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该由高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 , 再由律师事务所根 据情况和需要向高某追偿。至于委托合同中的不赔偿条款则是无效的 ,因 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和限制因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 责任。合同中的不赔偿条款实际上是对民事 责任的免除和限制 ,是违反律师法的。案例 16.律师事务所不得
26、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案情 某律师事务所制作了简介 ,并多次在当地电台、报纸上播发 ,其内容如下 : 本律师事务所是本省首家律 师事务所。 在本省同行中人员最多 ,规模最大 ,信誉最高 ,效 益最好。本律师事务所云集了大批律师优秀人才。 其中有四人获过 “优秀律师 ”称号 ,有 1 人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有 7 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还有一批法 院、检察院离退休的院 长、检察长、庭长、处长 ,与司法机关有密切的联系 ,在司法界享有很高声誉。 本所律师共为 100 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尤其以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 为专长。我所为市 政府的有关管量部门和人民银行担任法律顾问,在
27、他们的支持下 ,与金融、 房地产界建立了固定的合作联系 ,统揽了全省金融、房地产方面的法律事务。我所在承办全 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中 ,多次与全国一些名律师对庭 ,次次胜诉。办大案、要案 ,与名律师 对庭 ,方显出本所律师风采。我所实行法律援助制度 ,凡当事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 ,我所予以减费或免费。 凡我所败 诉的案件 ,不仅退费 , 还可给予必要的补偿。本律师事务所愿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 ,凡为我所 提供有价值的案源信息者 ,我所将酌情支付一定的信息费。问题 请指出该律师事务所广告中哪些说法及做法是错误的 ,并简要说明理由。答案与分析 (1) 在电台报纸上号称 “全省首家 ”、 “最多最大
28、属利”用新闻媒介 炫耀自己、排斥同行的广告。(2)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关及其人员之间有密些行业、地区的法的行为 ,是不正当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做律师 ”违,反律师法第 13 条第 2 款“律师担任各级人民 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的规定。(3)“与司法机关有着密切的联系 ”并,向当事人炫耀自己在执行职务方面与案件承办机 切或特殊的关系 ,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 19 条规定。(4)该所与金融房地产界建立固定关系并统揽其业务的做法属借用经济组织的关系对某 律事务垄断。(5)“多次与全国名律师对庭 ,次次胜诉 ”属贬损与诋毁其他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执业声望争行为。(6)凡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便实
29、行法律援助不符合律师法关于法律援助的条件。 律 师法第 41 条规 定 :公民在瞻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 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 ,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 ,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7)凡败诉的案件便退费、补偿属于变相压价收费或者不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8)提供信息及案源、支付信息费,属于给委托方办事人员回扣费、劳务费的不正当 竞争行为。律师法第 24 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 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案例 17.律师执来应合法。案情甲(男)乙(女) 由父母包办, 不到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 义同居。同居期
30、间,甲又与丙恋爱,乙得知后伙同其兄将丙毁容,乙父找到周律师为其子女 辩护,周律师接受委托并收辩护 费 300 元钱,乙父参周律师的暗示下给了 500 元交通费,周 收下。周律师到法院查阅了乙的案件材料, 又到看守所出示律师 ;工作执照后会见了乙兄妹 2 人,然后准备辩材料。问题周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中哪些规定 答案与分析 (1)周律师私自收案收费 ,违反了律师执业中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 (2) 周律师会见被告人 ,未持律师事务所的专用介绍信 ,违反了关于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 所工作证及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会见的规定。(3)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 7条规定 :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
31、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本案的周律师则接受兄妹二人的委托 ,违反了这一规定。案例 18.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 ,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案情张律师接受被告人黄某的委托 ,代理一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经过初期的取 证调查 ,在第一次庭审中代理黄某答辩。但由于张律师在庭审中发现对方当事人代理律师是 自己在学生期间的一位德高望 众的老师 ,为避免对老师发生矛盾 ,张律师于第一次庭审后提出 解除委托关系 ,但委托人黄某本同意 ,在此情况下 ,张律师将此案转托给同所的陈律师代理。问题 1.张律师的做法正确吗 ?2.如果张律师在调查取证期间 ,发现该案难度较大 ,且难以取证 ,遂要求解除委托关系 ,他 的做法可以吗 ?3. 张律师在承办此案期间进展较慢 ,同所李律师对黄某说 : “张律师是第一次办这种案子 没经验 ,如果由我来办极有胜诉的可能。 ”李律师的做法对吗 ? 答案与分析 (1)张律师因与自己的老师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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