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目 录第一部分 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概况一、 部门职责二、 机构设置第二部分 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2.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
2、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技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二)机构设置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厅(委、局、办)本级预算。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事业编制25人,事业在职18 人,退休人员 7人。第二部分 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 年部门决算表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017年
3、部门决算表1-表8)第三部分 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年度总收入 719.8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19.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财政拨款收入585.5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0.3万元,增长1.25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拨付,二是公卫服务经费,三是中医药专项。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下降) %。3事业收入134.2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10.39万
4、元,增长0.08 %。主要原因:改善了医疗环境,医疗设备增加。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年度总支出 647.6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47.6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47.67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71.69万元,项目支出175.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8.17 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卫项目增多。2.教育(类)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二
5、、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58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59 万元,与年初数对比无增减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5.5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5.59万元。与年初数对比无增减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3.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
6、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5.77万元,其中:卫生院282.24万元,公共卫生103.53万元,项目支出175.98万元。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和平县合水镇卫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
7、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万元,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 万元。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
8、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绩效管理项目工作开展。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
9、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
10、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
11、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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