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一、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开展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及国投集团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力求使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或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公司不再进行评审。公司职称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第四条 专业技术资格是员工岗位聘任的重要
2、参考依据。、第五条 公司成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司工程系列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六条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一定年限,填写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附件四)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见表1)表1: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可申请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中专见习一年期满员级大专见习期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助理级本科见习一年期满硕士硕士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或硕士毕业前已有本专业工龄一年以上,且硕士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中级博士无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第七条 按本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颁发资格证书;经过其它方式取得的,应将取得的资格证书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离退休人员不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二、评审委员会第九条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任职资格”)的组织,对申评人的工作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等做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