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本检定规程适用于额定频率为 50(60)Hz的新制造、 使用中和修理后的0.001-1级的测量用电流互感器(以下简称为电压互感器)的检定。一 技术要求 误差限值 在额定频率、额定功率因数及二次负荷为额定二次负荷的之间的任一数值内,0.0011级的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的误差不得超过表的误差限值。 对于满足特殊使用要求的 0.2S级和 0.5S 级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仅限于,需测量额定电流下的误差),在二次负荷为额定负荷的之间的任一值时,在额定频率下的误差应不超过表所列限值。对额定二次电流为,额定负荷为的互感器,其下限负荷为.。表 注:1. 对额定二
2、次电流为,额定负荷为10或5VA的互感器,根据用户实际使用情况,其下限负荷允许为.。1. b7, 允许按铭牌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检定,其检定结果应在证书的说明栏中具体注明检定情况。电流互感器的实际误差曲线,必须超过下表所列误差限值连线所形成的折线范围。 被检电流互感器,必须符合本规程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在检定中,当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绕组中通有电流时严禁断开二次回路。表2二 检定设备和条件 主要设备 4.1 标准电流互感器或其它电流比例标准器(以下简称标准器)。 标准器的准确度级别及技术性能,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4.1.1 标准器应比被检定电压互感器高两个准确度级别:其实误差应不
3、超过被检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5. 当标准器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可以选用比被检电流互感器高一个级别的标准器作为标准,此时,计算被检电流互感器的误差应按 17.2款中的公式进行标准器的误差修正。4.1.1 b5。表3 4.1.3 在检定周期内,标准器的误差变化不得大于差限值的 1/3。 4.1.4 标准器必须具有法定机构的检定证书。使用时的二次负荷实际值与证书上所标负荷之差应不超过10%。 4.2 误差测量装置 由误差测量装置所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定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1/10。其中,装置灵敏度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 1/20,最小分度值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 1/15。差压测量回路的附加
4、二次负荷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20 4.3 监测用电流表 为了确定标准二次回路的工作电流,外接监视用电流表的准确度级别应为 1.5级以上,在同一量程的所有示值范围内,电流表的内阻抗应保持不变。 4.4 电流负荷 在额定频率为 50Hz时、温度为 205时, 电流负荷的误差在 20%120%额定电流范围内均不得大于5%。当cos1时,残余无功分量不得大于额定负荷的5%。周围温度每变化 10时,负荷的误差变化不应超过2%。 4.5 电源及调节设备 电源及其调节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容量和调节细度,电源的频率应为 500.5Hz(600.6Hz), 波形畸变系数应不超过 5%。 环境条件 5.1 周围温
5、度为+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5.2 用于检定的设备如升流器,调流器等的电磁场所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被检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1/10。 5.3 由外界磁场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1/20。 三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检定项目和程序 6.1 外观检查 6.2 绝缘电阻的测定 6.3 工频电压试验 6.4 绕组极性检查 6.5 退磁 6.6 误差的测量 外观检查 如有以下缺陷之一,修复后方予检定。 7.1 无铭牌或铭牌中缺少必要的标记; 7.2 接线端钮缺少、损坏或无标记; 7.3 多变化互感器未标不同变比的接线方式; 7.4 严重影响检定工作进行的其它缺陷。
6、 绝缘电阻的测定 可用兆欧表测量各绕组之间和绕组对地的绝缘绝电阻。凡用 500伏兆欧表测量电流互感器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及二次绕组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小于 5M者,不予检定。 工频电压试验 工频电压试验包括工频耐压试验和匝间绝缘强度试验。进行工频电压试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9.1 新制造的并用于电压系统中的电流互感器,其工频3试验电压和试验方法,必须符合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电压和试验方法的规定。 9.2 新制造和大修(全部更换绕组或绝缘)后的用于试验室(不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的电流互感器,其工频试验电压必须符合精密电压互感器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参照的有关部分。 9.3 电力系统运行中(
7、包括修理过)的电流互感器,其工频电压试验,按水利电力部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 9.4 在试验室使用中(包括小修后)的电流互感器,经过小修或当用户提出要求是方进行工频电压试验,试验电压按中规定的进行,试验方法参照的有关部分。 绕组极性检查 10.1 推荐用电流互感器校验仪进行绕组极性检查。 一般校验仪具极性指示器,标准器的极性是已知的,当按规定的标记接好线通电时,如发现校验仪的极性指示器动作而又排除是由于变比接错所致,则可确认试品与标准电流互感器的极性相反。 10.2 当使用的互感器校验仪不具有极性指示器时, 允许使用其它方法,如直流法或交流法直接检查绕组的极性。极性应减极性。
8、 退磁 最佳的退磁方法应按厂家在标牌上标注的或技术文件中所的退磁方法和要求为宜。如果制造厂家未作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下面介绍的方法中选一合适的方法退磁。 11.1 开路退磁法 在一次(或二次)绕组中选择其匝数较少的一个绕组通以 10%的额定一次(或二次)电流,在其他绕组均开路的情况下,平稳、缓慢地将电流降至零。退磁过程中应监视解于最多绕组两端的峰值电压表,当指示超过伏时,则应在较小的电流下进行退磁。 11.2 闭路退磁法 在二次绕组上接一个相当于额定负荷倍的电阻(考虑足够容量),对一次绕组通以工频电流,由零增至.倍的额定电流,然后均匀缓慢地降至零。 对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二次绕组均与同一个铁
9、芯交接,其中一个二次绕组接退磁电阻,其余的二次绕组应开路。 误差测量 12.1 测量误差时, 应按被检电流互感器的准确度级别和本规程第条的要求,选适合的标准器及测量设备。而且,无论采用合种测量装置,均应按下面的规定接线:把一次绕组的1端和二次绕组的1端定义为相对的同名测量端,将标准器和被检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绕组的同名测量端连接在一起,并将升流器输出端政的一端接地或通过对称支路(或其它方法)间接接地,相应二次绕组的同名测量端也联结在一起,并使其等于或接近于地电位,但不能直接接地。 12.2 检定线路 12.2.1 自检线路:当被检电流互感器的额定电流比值为 1时,按图的原理线路进行检定 图 自检线
10、路 图 比较线路12.2.2 一般的比较线路当标准器和被检电流互感器的额定电流比相同时,可安图所示线路进行检定。12.2.3 用双级电流互感器检定一般电流互感器的 比较线路(如图)。 图 双级比较仪检定一般的比较线路 图 用电流比较仪一般的比较线路 12.2.4 用电流比较仪一般的比较线路(图) 12.2.5 用电流比较仪检定双级的比较线路(图)12.2.对称支路接地的比较线路(图) 图 电流比较仪检定双级的比较线路 图 对称支路接地的比较线路 12.3 测量误差时所用的电流、负荷及功率因素。 12.3.1 周期检定时,电压互感器误差的测量按表所列条件进行。 新制造和修理后的电流互感器,应在额
11、定功率因素下,分别加额定负荷 1/4额定负荷, 测量各自 5%,20%,100%和120%额定电流时的误差。 当检定大批新制造的同型号电流互感器时,经计量机构或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检后,在确认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减少误差的测量点。 12.7 被检电压互感器各测量点误差的测量次数: 0.2级及以上作标准用的多变比电流互感器, 每个安匝数仅检一个变比的电流上升与下降时各测点的误差,其余的只测上升时的误差(额定一次电流等于和小于除外)。 测量用 0.2级及以下的电流互感器,每个测量点只需测量电流上升时的误差。 电流的上升和下降,均需平稳而缓慢地进行。 四 检 定 周 期 检定周期按不同情况分别规定
12、 13.1 作标准用的电流互感器,检定周期为年。 只作测量用途的电流互感器,可根据技术性能、使用的环境条件和频繁程度等因素,确定其检定周期为年至年。 13.2 凡0.2级及以上作标准用的电流互感器连续个周期次检定中,最后一次检定结果与前次检定结果中的任何一次比较,误差变化不大于其误差限值的,检定周期可以延长原定的,即检定周期为年。如果第次检定仍满足上述要求,检定周期仍可继续延长年,即检定周期为年。 0.2级及以上作标准用的电流互感器, 在检定周期内如果误差变化超过了第条规定,其检定误差由两年缩短为年。 13.3 凡配校验台专用的电流互感器首次检定后可不再单独周期检定,允许与装置一起整检。 五
13、检定结果的处理 检定数据应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做好原始记录,0.2级及以上的作标准用电流互感器, 其检定数据的原始记录,至少保存个检定周期。其余应至少保存一个检定周期。 非本规程中所列标准级别的电流互感器, 如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则按本规程所列标准级别相近的低级别定级。 被检电流互感器的误差计算 16.1 标准器比被检电流互感器高两个级别时, 按下式计算: xp (1) xp (2)式中 x 被检电流互感器的比值差; x 被检电流互感器的相位差; p 电流上升和下降时比值差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对 0.2级及以下的电流互感器为电压上升时所测得比值差的读数; p 电流上升和下降时相位差读数的算术平均值,
14、对 0.2级及以下的电流互感器为电流上升时所测得相位差的读数; 16.2 标准器比被检电流互感器高一个级别时, 按下式计算: xpn (3) xpn (4)式中 n 标准器的比值差; n 标准器的相位差; 判断电流互感器是否超过允许误差时,以化整后的数据为准。误差的进行。表5 继表5 经检定合格的电压流感器,应发给检定证书或标注检定合格标志。 18.1 检定证书上应给出检定时所用各种负荷下的误差数值,作标准用的还应给出最大变差值。 18.2 检定结果超差,经用户要求并能降级使用的, 可按所能达到的等级发给检定证书。 18.3 只有全部变比都检定合格时, 才能对电压互感器的准确度级别下结论。对于
15、只检定部分变比及专用电压互感器的检定结果只能给予具体说明。 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应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0.2级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检定应加封印。 按本规程检定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不准许出厂和使用。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本检定规程适用于额定频率为 50(60)Hz的新制造。 使用中和修理后的 0.001-1级的测量用电压互感器(以下简称为电压互感器)的检定。 一 技 术 要 求 1 误差限值在额定频率额定功率因数及二次负荷为额定二次负荷的之间的任一数值内,0.0011级的测量用电压互感器的误差不得超过表1的误差限值。 注:电压互感器的实际误差曲线,不应超过上表所列误差限值连线所形成的
16、折线范围。 2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必须符合本规程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二 检定设备和条件 3 主要设备 3.1 标准电压互感器或工频电压比例标准器(以下简称标准器)。 标准器的准确度级别及技术性能,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3.1.1 标准器应比被检定电压互感器高两个准确度级别,其实际误差应不大于被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1/5。 当标准器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可以选用比被检电压互感器高一个级别的标准器作为标准,此时,计算被检电压互感器的误差应按 17.2款中的公式进行标准器的误差修正。 3.1.2 标准器的变差(电压上升和下降时两次所测得的误差值之差)应不大于标准器误差限值的 1/5。
17、3.1.3 在检定周期内,标准器的误差变化不得大于其误差限值的 1/3。 3.1.4 标准器必须具有法定机构的检定证书。使用时的二次负荷实际值与证书上所标负荷之差应不超过10%。 差压回路附加负荷及容性泄漏负荷也应包括在实际二次负荷之内,额定负荷为 0.1VA的标准器二次回路实际负荷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应不超过标准器限值的 1/10。 3.2 误差测量装置 由误差测量装置所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定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1/10。 其中,装置灵敏度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 1/12,最小分度值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5。差压测量回路的附加二次负荷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20。 3.3 监视用电压
18、表 检定时,外接监视电压互感器二次工作电压用的电压表准确度级别应为 1.5级以上,在同一量程的所有示值范围内电压表的内阻抗应保持不变。 3.4 电压负荷箱 在额定频率为50(60)Hz时,电压负荷箱在额定 电 压的20%120%的范围内,周围温度+10+35, 其有功部分和无功部分的误差,均不得超过3%,当coS=1时, 其残余无功分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值的3%。 3.5 电源及调节设备 电源及其调节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容量和调节细度,电源的频率应为 500.5Hz(600.6Hz), 波形畸变系数应不超过 5%。 环境条件 4.1 周围温度为 +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4.2 用于检
19、定的设备如升压器,调压器等的电磁场所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被检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1/10。 4.3 由外界磁场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1/20。 三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检定项目和程序 5.1 外观检查 5.2 绝缘电阻的测定 5.3 工频电压试验 5.4 绕组极性检查 5.5 误差检查 外观检查 如有以下缺陷之一,修复后方予检定。 6.1 无铭牌或铭牌中缺少必要的标记; 6.2 接线端钮缺少、损坏或无标记; 6.3 多变化互感器未标不同变比的接线方式; 6.4 严重影响检定工作进行的其它缺陷。 绝缘电阻的测定 用兆欧表测量各绕组之间和绕组对地的绝缘绝电阻。 凡用 2
20、500V兆欧表测量电阻时,其绝缘电阻参考值为:半绝缘电压互感器不小于 1M/1KV; 全绝缘电压互感器不小小于 10M/1KV。 工频电压试验 工频电压试验包括工频耐压试验和感应电压试验。进行工频电压试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8.1 新制造的并用于电压系统中的电压互感器,其工频3试验电压和试验方法, 必须符合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电压和试验方法的规定。 8.2 新制造和大修(全部更换绕组或绝缘)后的用于试验室(不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的电压互感器,其工频试验电压必须符合精密电压互感器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参照的有关部分。 8.3 电力系统运行中(包括修理过)的电压互感器,其工频电压试验,按
21、水利电力部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 8.4 在试验室使用中(包括小修后)的电压互感器,工频试验电压按中规定的进行,试验方法参照的有关部分。 8.5 特殊用途的电压互感器,可根据产品技术条件进行工频电压试验。 8.6 试验室作标准用的电压互感器,在周期复检时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工频电压试验。 绕组极性检查 9.1 互感器绕组极性规定为减极性。 9.2 使用装有极性指示器的误差装置按正常接线进行绕组的极性检查。 9.3 电压互感器绕组的极性检查允许用其它方法,如直流法或交流法。 误差测量 10.1 检定线路 10.1.1 自检线路:当被检电压互感器的额定变比为 1:1时,按图、图的线
22、路进行检定。 图 自检电路(高电压端测量误差) 图 自检电路(低电压端测量误差) 10.1.2 电压互感器比较线路 当标准器和被检电压互感器的额定变比相同时,可根据误差测量装置类型,从高电位端取出差压或低电位端取出差压进行误差测量,当差压从低电位端取出时,标准器一次和二次绕组之间的泄漏电流反向流入被检互感器所引起到附加误差不得大于被检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1/20。 a) 标准器是电压互感器比较线路 (图、图): b) 标准器是感应互感器比较线路 (图、图); c) 标准器是电容式互感器的检定线路 (参考附录1) 图 比较电路(高电压端测量误差) 图 比较电路(低电压端测量误差) 图 比较电路(高
23、电压端测量误差) 图 比较电路(低电压端测量误差) 10.2 测量误差时所用的电压、负荷及功率因素。 10.2.1 周期检定时,电压互感器误差的测量按表所列条件进行。 使用在电力系统中的0.1和0.2级电压互感器、额定电压20%和50%两点的误差可不测量。 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进行检定时需记录频率值。10.2.1 f7, 其误差的测量应表所列条件进行。 使用在电力系统中的0.1级和0.2级电压互感器、额定电压20%和50%两点的误差可不测量。 10.2.3 具有特殊用途的电压互感器, 可以在实际实用的负载及功率因素条件下进行互感器的误差测试。 10.2.4 当检定大批新制造的同型号电压互感器时,
24、 经计量机构或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检后,在确认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减少误差的测量点。 10.3 被检电压互感器各测量点误差的测量次数: 10.3.1 0.2级及以上作标准用的电压互感器, 除 120%点误差测一次外,其余每点误差测两次(电压上升和下降)。10.3.2 作一般测量用 0.2级及以下的电压互感器, 每个测量点误差测一次(电压上升)。10.1 f7, 应分别测量每个一次线电压和对应的二次电压之间的误差,其线路如图所示。 图7 三相电压互感器检定线路图中符号含意同前。误差测量时,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10.4.1 在一次侧加三相对称的平衡电压; 10.4.2 电源电压的相序和被检电
25、压互感器的相序一致; 10.4.3 二次侧负荷按接法, 且各相的负荷应为额定负荷的 1/3。 10.5 对附有零序绕组的单相和三相的电压互感器, 测量误差时,零序绕组应开路,并一端接地。 10.6 在满足本规程第条要求的前提下, 允许用不同于上述的检定线路来测量电压互感器的误差。 四 检 定 周 期 作标准用或与其它仪器仪表配合作量值传递用以及用户有特殊要求的电压互感器,检定周期为年。其余用途的电压互感器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其检定周期为年至年。 关于延长检定周期的规定 0.2级及以上作标准用的电压互感器连续个周期 次检定中,最后一次检定结果与前次检定结果中的任何一次比较,误差变化不大于其误差限值的
26、,检定周期可以延长原定的,即检定周期为年。如果第次检定仍满足上述要求,检定周期仍可继续延长年,即检定周期为年。 关于缩短检定周期的规定 0.2级及以上作标准用的电压互感器, 在检定周期内如果误差变化超过了第条规定,其检定误差由两年缩短为年。 凡配校验台专用的电压互感器首次检定后可不再单独周期检定,允许与装置一起整检。 五 检定结果的处理 检定数据应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做好原始记录,0.2级及以上的作标准用电压互感器, 其检定数据的原始记录, 至少保存个检定周期。 其余应至少保存一个检定周期。 非本规程中所列标准级别的电压互感器,如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则按本规程所列标准级别相近的低级别定级。 被检电
27、压互感器的误差计算 17.1 标准器比被检电压互感器高两个级别时, 按下式计算: xp (1) xp (2)式中 x 被检电压互感器的比值差; x 被检电压互感器的相位差; p 电压上升和下降时比值差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对 0.2级及以下的电压互感器为电压上升时所测得比值差的读数; p 电压上升和下降时相位差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对 0.2级及以下的电压互感器为电压上升时所测得相位差的读数; 17.2 标准器比被检电压互感器高一个级别时, 按下式计算: xpn (3) xpn (4)式中 n 标准器的比值差; n 标准器的相位差; 判断电压互感器是否超过允许误差时,以修约后的数据为准。 0.0050
28、.001级电压互感器比值差和相位差均按被检互感器额定电压100%N误差限值的 1/10修约(相位差按弧度) 10.001级电压互感器比值差和相位差按表修约。 经检定合格的电压互感器,应发给检定证书或标注检定合格标志。 19.1 检定证书上应给出检定时所用各种负荷下的误差数值,作标准用的还应给出最大变差值。 19.2 检定结果超差,经用户要求并能降级使用的, 可按所能达到的等级发给检定证书。 19.3 只有全部变比都检定合格时, 才能对电压互感器的准确度级别下结论。对于只检定部分变比及专用电压互感器的检定结果只能给予具体说明。 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应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0.2级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检定应加封印。 按本规程检定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不准许出厂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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