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华烨煤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特制订以下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地测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2、通防部、机电部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3、生产技术部、地测部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
2、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7天内提交生产技术部。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6、按照工种编制操作规程,并下发贯彻执行。二、编制原则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
3、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三、编制要求及内容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编制流程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根据生产计划向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下达联系单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按时向设计组提供有关资料设计组向施工单位下达业务联系单及技术交底施工单位队长,技术负责人现场调查,进行方案讨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规程、措施 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提交规程、措施五、审批1、审批职责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
4、,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2、会审、复审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为每周技术例会时间,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六、贯彻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
5、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5、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6、由各专业副总牵头,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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