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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知识问答.docx

1、工资集体协商知识问答工资集体协商知识问答1. 什么是集体协商? 答: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也称平等协商。2. 什么是集体合同? 答: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一般分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形式。3. 为什么既签劳动合同又签集体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

2、。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做出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做出规定即可,简化了劳动合同的内容,降低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因此,集体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4. 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答:工资集体协商是指

3、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5.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分配问题的通行做法,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可以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分配制度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新型分配格局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6. 什么是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是什么关

4、系? 答: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工资(集体)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工资协议。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 工资分配问题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协议既可以作为工资问题的专项协议书,也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到3年,而工资协议一般为一年。7. 已签订的集体合同包含了有关工资的内容,是否还需要单独签订工资协议? 答:如果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

5、项必须有年度量化的具体目标,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如果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至3年的,涉及工资事项的内容比较原则,那么就应该结合本企业实际,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并作为集体合同的一个附件。8. 工资集体协商是否就是涨工资? 答:这是一个认识误区。工资集体协商主要是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共决机制,逐步改变过去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从而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使职工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就单一企业而言,要看企业的经营状况、上调的空间和企业承受力,规范企业分配秩序是目标,共享企业成果为准则。由于企业效益下滑等原因,也可能出现职工收入下降的情况。简单地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涨工资”,以至于有

6、的单位一听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有抵触心理;有的职工则脱离企业实际,抱着事前把工资抬高,到协商会上再“砍价”的想法。如果一味强调“涨工资”,不但会影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氛围和质量,对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设和推广也十分不利。9. 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是什么? 答: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适应。10. 如何理解合法原则? 答:(1)双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产生用人单位协商代表及职工方协商代表。(2)集体协商的程序必须合法。当事人双方在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3)工资集体

7、协议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1. 如何理解平等原则? 答:在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特权。在协商过程中应当相互尊重,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和主张,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强加于对方,更不得以威胁、命令的手段强迫对方。12. 如何理解兼顾双方合法利益原则? 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协商过程中,企业方既要考虑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和经营发展需要,也要考虑职工的合理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职工方既要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也要注意

8、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13. 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2)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3)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5)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6)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7)计件工资制企业的计件单价;(8)病事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9)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10)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11)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12)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13)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14.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

9、l)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即以企业为单位,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工会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本企业工资协议。(2)行业(产业)工资集体协商,即以行业(产业)通过所属工会与对应的经营方代表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覆盖本行业(产业)的工资协议。(3)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即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区、镇、村、街道、经济开发区等),通过区域工会或企业工会联合会与对应的地区企业组织,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覆盖本地区所有企业的区域性工资协议。15. 如何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答: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途径。一是由区域性、

10、行业性工会组织与相应的企业方有关组织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该工资协议应覆盖本地区或本行业所有企业,包括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二是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组织与本地区或本行业所属各企业分别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并分别由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工资协议。三是由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组织牵头,企业工会参加,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法人签订工资协议。四是经企业职工或职工代表授权委托,由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组织派员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同本企业代表一起,与企业方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16. 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人,在一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应积极开展工资集

11、体协商工作。工会在工资协商前,要认真了解掌握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工资分配特点、历史沿革。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同行业、本地区企业分配情况,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要注意处理好工资增长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在推行岗位工资的企业,要以工资结构的调整作为协商的重点,使工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在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要正确处理股息、工资的关系,职工平均工资不应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同行业工资水平。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并与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相结合。17. 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工会要把工资集体

12、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作为重点内容。在工资集体协商中要做到地位平等、依法据理、有理有利,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共谋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在协商中,要在大量占有第一手材料的情况下做好科学分析测算,使工资调整方案企业和职工都能接受。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工资收入应适当高于本地、同行业企业水平。在一些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由于生产特点不同,有时工会很难准确地掌握到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分析测算:一是劳动力的增减情况;二是完成生产任务数量增减情况;三是职工工作时间的延长或缩短以提出合理的工资调整目标。在进行工资协商时,要注意制定保证职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条款。在一些中外合资企业工会提

13、出工资协商目标前,可以先与中方行政沟通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后,再向外方经营者提出,以使工会提出的工资目标更容易被对方接受。18. 新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要在工资集体协商前做好充分准备,首先要了解掌握本企业职工组成情况、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生产技术水平等;其次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等情况;第三要了解本地区有关部门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相关法规政策;第四要了解本企业采取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的情况。(2)在调查研究、掌握大量情况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分析,选择职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企业目前又可能解决的重点问题,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与行政充分沟通后提出工资

14、协商目标。(3)协商的重点可以是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形式和时间、劳动定额、岗位工资标准等内容。(4)注意工资协议的监督检查和落实。19. 如何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答: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中,各个企业要根据不同企业特点和不同经营状况选择不同的工资协商重点。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工资协商的重点应是工资水平的提高、与劳动力市场价位接轨和如何处理好按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职工保险待遇等内容。企业效益差或亏损企业,工资协商的重点应放在基本劳动报酬的保障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协商。困难企业就避免拖欠职工工资、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等职工最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协商。20. 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程序和步

15、骤是什么? 答: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分为五个步骤,十六个规范动作。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第二步,启动要约:在广泛、深入了解职工和企业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协商要约;要约答复;向上级工会报告。第三步,协商准备:搜集各方面意见;准备协商材料;确定协商重点;进行协商沟通。第四步,正式协商:履行集体协商程序;发生分歧不能解决时申请协调,以利早日达成共识。第五步,审议审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部门审查;(劳动部门收到文本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协议)生效执行,协商双方

16、代表应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及时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21. 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如何构成? 答: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本单位职工。职工方由工会代表职工,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企业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指派的代表。22. 职工方协商代表怎样产生? 答: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23. 企业方协商代表怎样产生? 答: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24. 企业方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是否可以相互兼任? 答:协商代表分别代表本方利益,企业方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能相

17、互兼任。25.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有没有人数的最低规定? 答: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人数不少于3人,并各确定1 名首席代表。26. 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怎样产生? 答: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一般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也可以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职工代表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由职工协商代表民主推荐产生。企业一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以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27. 本单位以外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答:为了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本单位以外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

18、参加协商,但在人数上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 28. 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是否应该计算在本方代表的人数内? 答:集体协商双方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应计入本方代表的人数。29. 依法产生的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能否更换? 答:依法产生的集体协商代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更换。协商代表的更换应当按照产生的程序进行。30. 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工资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的主要任务是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共同主持协商会议,负责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31.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工

19、作职责是什么? 答:(1)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真实反映本方意愿,维护合法利益;(2)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解答本方人员的询问;(3)提供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4)代表本方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5)监督工资协议的履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32. 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享受哪些保护? 答:职工协商代表因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劳动时间的,其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变。职工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得与职工协商代表解除劳动合同。33.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义务是什么? 答:职工工

20、资集体协商代表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中,应当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守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对协商过程中的个人意见保密。34. 职工可否向本方协商代表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情况? 答:职工可向本方协商代表询问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协商代表应及时予以解答。35.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由哪方,以何种方式提出? 答:职工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也就是说,无论是职工一方,还是用人单位一方,只要对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有协商要求,都可以按规定向另一方提出工

21、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工资集体协商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36. 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怎么办? 答: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其上级工会可依法代替基层工会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工会提出协商要约后,企业方不按期回应或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上级工会应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工会可提请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整改,直至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37.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应该明确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议题和时间、地点等。38. 职工方在

22、协商前应收集哪些信息? 答:收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劳动效率的提高,企业的工资信息(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的利润,企业经营状况等。信息的取舍以有利于协商谈判为依据。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行业内、周边企业信息,统计、物价和人力社保部门发布的信息,向有关管理人员咨询等途径收集信息。39.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需要的资料由谁提供? 答:部分资料可以通过报纸、专业杂志以及人力社保部门获取。如地区、行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

23、数等等。部分数据资料,如本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状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等,必须从企业内部获取。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中规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40. 确定工资集体协商方案需要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答:(1)内部因素是:本企业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情况、年度企业利润增减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形式、工资结构及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状况;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工资

24、支付能力。(2)外部因素是:国家、地方有关工资分配的法律、法规、政策;地区、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同行业人工成本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预警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其它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41. 工资集体协商以怎样的形式进行? 答:工资集体协商主要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42.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主要程序包括哪些? 答: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主要程序有: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做出回应;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双方首席代表

25、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43.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是否应当做好会议记录? 答: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存档。44.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记录员可否由协商代表担任? 答: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中的记录员不能由协商代表兼任,而应由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45. 工资集体协商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要尊重对方。在集体协商时首先要尊重对方,即使对方的观点有问题,也不要讽刺挖苦。(2)重点问题事先沟通。重点问题事先沟通是协商成败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双方首席代表的事先沟通

26、。通过事先沟通,企业可以了解职工的真实想法和愿望,工会可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困难。(3)要抓住重点,突出中心,先易后难,求同存异,注意谈判技巧。(4)要顾全大局、通情达理、注意积极引导职工。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通情达理,不要层层加码,要引导职工具有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46. 职工方代表谈判应把握哪些技巧? 答:(1)根据职工的要求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确定几套方案,当工资谈不下来时,谈休息休假,谈福利,谈补充保险等内容;(2)预计达到的期望值要一般低于谈判时提出的目标,确保能实现期望值;(3)掌握好进退的度,有进有退,每次的妥协要集体讨论,适时让步;(4)掌握的材料按重要程度确定顺序,依谈判的

27、情况确定提交的材料;(5)当谈判陷入僵持时,可以采取让其他代表发言或休会等方式解决。47.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未达成一致怎么办? 答:工资集体协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48. 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是否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答: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方获通过。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49. 职工(代表)大会表决未通过,工资集体

28、协议草案怎么处理? 答:如果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没有通过的,双方协商代表应当重新进行工资集体协商。50. 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为多少? 答: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下也可适当延长协议期限。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并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审查。51. 工资集体协议一经签订还能改吗? 答:工资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就不能更改了。但是如出现工资协议中约定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原来签订的工资协议条款无法正常履行时,通过协商,可以变更相关条款,签订新的协议,并按原程序报审。52. 工资集体协议需报送哪些部门? 答:工资集体协议

29、签订后,在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同时,企业工会还应报送所属上级工会备案。53. 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报送材料包括:(1)首席代表和协商代表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2)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通过集体合同的决议;(3)集体合同正式文本;(4)注册登记证明。54. 工资集体协议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没有时限? 答: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工资集体协议,应当自签字之日起7日内,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工资集体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5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集体

30、协议审查哪些内容? 答:应当对报送的工资集体协议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1)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2)工资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3)工资集体协议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5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协商双方应该怎么处置? 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协商双方应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修改工资集体协议,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57. 工资集体协议何时生效? 答: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一方10日内将文本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企业工资集体协议之日

31、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议即行生效。58. 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是否应当公布? 答:协商双方应于5日内将已经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公布形式一般包括:在本企业公开栏、内部网上公布或印发全体职工或其他形式。59. 工资集体协议可以擅自变更或解除吗? 答:不可以。依法订立的工资集体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60. 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或解除工资集体协议?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3)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1. 工资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工资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62. 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员? 答: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员是由工会组织领导、聘用和管理,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或企业代表组织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人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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