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基坑设计手册III深基坑设计手册目 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适用范围11.3编制依据11.3.1主要技术文件12基本要求32.1一般规定32.2标准32.3设计荷载32.4工程材料53基坑工程设计53.1基坑保护等级53.1.1根据基坑开挖深度等因素,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分为以下三级:53.1.2根据基坑周围环境的重要性程度及其与基坑的距离,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应分为以下三级:63.1.3当基坑周围环境没有明确的变形控制标准时,可根据基坑的环境保护等级参考下表确定基坑变形的设计控制指标。63.2围护结构选型63.3围护结构插入比73.4围护稳定性计算73.4.1板式支护73.4.2水泥土
2、重力式支护83.5围护结构变形及内力计算83.5.1一般规定83.5.2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内力计算83.5.3地下连续墙变形及内力计算93.6地基加固方法的选择及指标要求113.6.1水平基床系数Kh参考取值123.7支撑布置要求144主体结构设计164.1一般规定164.2结构型式164.3结构计算164.4结构配筋率175构造要求185.1变形缝、施工缝的构造185.2混凝土保护层厚度185.3抗震构造要求185.4钢围檩与钢支撑节点构造措施195.5地下连续墙钢筋及钢筋连接器布置方式196防水236.1防水设计原则及防水等级266.1.1防水设计原则266.1.2隧道工程结构防水等级266
3、.1.3混凝土结构自防水276.2结构外防水层的设计296.2.1叠合衬砌结构底板、侧墙的外防水层的选择原则296.2.2非叠合衬砌结构底板、侧墙的外防水层的选择原则296.2.3结构顶板防水层的选择原则306.3结构接缝防水的设计306.3.1结构接缝的设置原则306.3.2结构接缝的防水构造措施306.3.3结构接缝的渗漏处理原则327结构耐久性设计337.1设计目的与总体要求337.2设计原则337.3环境作用等级347.4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347.5表面裂缝计算宽度限制357.6混凝土保护层厚度357.7胶凝材料用量367.8耐久性设计总体要求367.9材料要求377.9.1(1)混凝
4、土及其配合比要求377.10构造要求387.11混凝土耐久性的附加措施397.12混凝土耐久性检验407.12.1混凝土碱含量检验407.12.2混凝土密实度、抗碳化、抗裂性检验407.12.3混凝土结构裂缝和渗水状况的监测41 深基坑设计手册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统一上海市道路隧道设计相关技术标准,便于技术管理,特制定本设计指导意见。1.2 适用范围本设计指导意见适用于上海地区采用盾构法和明挖法建造的城市道路隧道。其他同类工程也可参考。1.3 编制依据在依据遵循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划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的前提下,制定和执行本程序。1.3.1 主要技术文件GB50153-2008工程
5、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51-2002烟囱设计规范GB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367-2006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2-201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94-2008建筑
6、桩基技术规范J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TJ/T259-2004水下深层水泥搅拌法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YB9258-97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40-2010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50-2012隧道工程防水技术规程DG/TJ08-61-2010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J08-9-2003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11-2010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4-2005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B11/489-200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29-38-2002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程DB29-65-2011挤扩灌
7、注桩技术规程DB29-202-2010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DB29-103-2010钢筋混凝土地下连
8、续墙施工技术规程DGJ08-218-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G/TJ08-202-2007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DG/TJ08-236-2006市政地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08-2001-2006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73-2010地下连续墙施工规程392 基本要求2.1 一般规定(1)工程结构的设计以工程勘察资料为依据,根据工程沿线的建设条件、考虑施工和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的改变对结构的作用,通过技术经济、功能效果、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选择施工方法和结构型式。(2)结构应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应分别按施工阶段和正常使用阶段进行强度、刚度、
9、稳定性计算和耐久性设计,并进行裂缝宽度验算。(3)主体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在使用阶段承载力计算中,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乘以重要性系数1.1。(4)根据工程所处的具体位置及周围环境的条件和要求,分段确定基坑变形控制保护等级。(5)隧道结构在荷载、结构形式和工程地质条件发生显著改变的部位设置变形缝时,应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控制变形缝两侧不产生影响结构使用的差异沉降。 2.2 标准(1)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并按8度采取抗震措施。(2)混凝土结构允许裂缝开展,暗埋段、引道段钢筋混凝土构件最大裂缝宽度0.2mm,对于临时地下支护结构一般可仅对施工阶段的变形进行
10、验算。(3)结构进行抗浮验算时,应按最不利情况验算,自重抗浮分项系数可取1.051.1,当仅采用自重进行抗浮时,自重抗浮分项系数不宜小于1.1。(4)结构设计需按6级人防抗力等级验算,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2.3 设计荷载明挖隧道结构设计荷载可按下表采用。明挖隧道结构荷载分类 表2.3-01荷载类型荷载名称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地层压力地基反力水压力及浮力侧向土压力混凝土收缩及徐变作用设备重量 地基下沉影响力可变荷载基本可变荷载地面超载地面超载引起的侧向土压力隧道内部荷载(车辆荷载、行人荷载等)其他可变荷载温度作用(力)施工荷载偶然荷载地震载荷人防荷载注:1.设计中要求考虑的其他荷载,可根据其性质分
11、别列入上述三类荷载中;2.静水压力按设计常水位计算;3.施工荷载包括:设备运输及吊装荷载、施工机具及人群荷载、施工堆载、相邻隧道施工的影响。(1)永久荷载结构自重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附录A选用并按结构断面尺寸及材料重度计算。地层压力竖向地层压力可按顶板上全部覆土重量计算。地基反力水压力及浮力侧向土压力宜按水土分算原则考虑。当地层以粘性土为主并有可靠工程经验时,施工阶段水平地层压力按水土合算,采用经验系数计算;砂性土按水土分算,采用主动土压力(郎肯土压力公式)计算。使用阶段水平地层压力采用水土分算,按静止土压力计算。混凝土的收缩及徐变作用设备重量地基下沉影响力(2)可变荷载地面超
12、载一般可按标准值20kPa计算,因盾构施工需要占地部分按30kPa计;对于道路上的车辆荷载由计算确定;基坑开挖阶段钢支撑上的竖向施工荷载可按4kPa计算。地面超载引起的侧向土压力汽车荷载按城市道路和公路等相对应的车辆荷载标准进行包络计算。设备荷载依据设备的实际重量、动力影响、安装、吊运荷载等进行结构计算。施工荷载:按实际情况考虑(3)偶然荷载:地震荷载、人防荷载地震荷载应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的规定计算确定;人防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的规定计算确定。2.4 工程材料(1)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内部结构为C35;作为永久结构的
13、地下连续墙和钻孔灌注桩为水下C30。(2)混凝土应采用自防水混凝土,处于不同埋深区域的隧道结构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下表规定: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表2.4-01工程埋置深度(m)设计抗渗等级020P82030P103040P12(3)钢筋可采用HPB300级、HRB335级、HRB400级钢,强度控制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宜采用HRB400钢筋。3 基坑工程设计3.1 基坑保护等级3.1.1 根据基坑开挖深度等因素,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分为以下三级:(1)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12m或基坑采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时,属一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2)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时,属三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3)除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基坑均属二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根据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确定基坑变形设计控制指标 表3.1-01基坑环境保护等级围护结构最大侧移坑外地表最大沉降一级0.4H0.32%H二级0.5H0.4%H三级0.8%H0.64%H3.1.2 根据基坑周围环境的重要性程度及其与基坑的距离,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应分为以下三级:基坑工程的环境保护等级 表23.1-02环境保护对象保护对象与基坑的距离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优秀历史建筑、有精密仪器与设备的厂房、其它采用天然地基或短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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