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岗位工作标准汇编乡管科会计岗位工作标准20021201发布 20030101实施集贤县农电局 发布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集贤农电局加强科学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执行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以及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1996)本标准由集贤县农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局乡管科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为国本标准审核:康树华本标准审定:集贤县农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本标准批准:孟广森本标准由局乡管科负责解释。乡管科会计岗位工作标准1 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乡管科会计的工作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乡管科会计,是检查与考核
2、本岗位工作的标准。2 职责与权限2.1 职责2.1.1 认真准确执行国家对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指令、要求。2.1.2 在乡管科科长领导下、实施乡管科及供电所的财务管理工作。准确无误记好乡管科各种帐目,对乡管科、供电所各种费用收缴、支出等进行监督、审核、检查。2.1.3 制定乡管科和供电所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并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及时准确编制上级各种财务报表。2.1.4 负责供电所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的指导和培训,每月至少检查两个供电所财务的帐目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妥善处理。2.1.5 定期对基层所的帐目进行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领导。2.1.6 定期学习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对基层所真正起到指导工作的意义。2.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3 检查3.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科长负责按月检查与考核,并报主管局长审核。3.2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3.3 考核结果与当月浮动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