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量化考核表 沧源县2014年度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房地产开发单位)沧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源县2014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落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年”活动,全面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狠抓“三方”责任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书。一、考核对象沧源县县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地驻沧
2、源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任人为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二、考核指标年度内杜绝建筑施工重大及以上事故,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范围内。三、考核内容(一)应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业主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落实保护环境质量责任。 (二)将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质量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三)应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在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
3、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时,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项账户,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 (四)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条件。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保持完好;按国家规定办理占道、停水、停电、爆破、阻断交通、夜间延时作业等手续。 (五)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对涉及施工安全和环境破坏不利因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质量破坏提出指导意见;提供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督导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六)科学组织、指挥、协调直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施工单位使用、
4、租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作业劳动防护用品。 (七)审核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督导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八)督导监理单位完善项目作业呈报、审核程序,支持监理单位提出的隐患整改和暂停施工要求。 (九)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督导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和制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零目标事故控制。 (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四、考核办法沧源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不加分,减分实行分项扣完扣总分。考核内容
5、分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伤亡事故控制;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信息报送;事故应急救援。共九大项,二十七个小项,具体量化考核标准附后。(一)各责任单位在2014年12月25日前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内容,开展自检自评和量化打分,并写出年度总结和年度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县局将于次年一月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二)考评采取听、查、看的方法。即听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查有关文件、记录和资料,看施工现场三种方式进行。(三)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和三个等级。1、优秀:95100分;2、合格:8594
6、分;3、不合格:85分以下。五、考核标准(满分100分)(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15分)1.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每年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3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带队检查4次安全生产工作,得5分,每少一项(次)扣0.5分,2.每个备案项目都与施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得5分。查看资料,少一个扣2分。(二)安全伤亡事故控制。(10分)1.未发生一般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得10分;2.每发生一起一般伤亡事故扣8分;3.每发生一起较大伤亡事故扣10分;4.每发生一起受到县局通报批评的事件扣5分;5.每发生一次受到市局通报批评的事件扣10分。
7、本项目分数不够扣时,扣总分。(三)安全管理机构。(10分)1.成立了本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并能正常开展工作,得5分。查文件和相关会议记录,未成立扣5分,有机构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扣2分;2.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确定了具体的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不少于两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并能正常开展工作,得5分,查看成立文件,没有成立的扣1分,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扣0.5分。(四)安全生产例会。(10分)1.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得6分,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5分;2.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得4分,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本项分数
8、不够扣时,扣总分。(五)安全生产检查。(15分)1.每年组织对所开发项目的安全检查不少于每月一次,得2.5分,以检查整改通知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时组织各种专项活动和安全检查,得2.5分,以检查总结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3.按规定对每一项目建筑工地检查不少于六次,得2.5分,每少一次扣0.5分。4.建立建筑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建筑项目火灾防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得2.5分,以检查通知或检查总结为准,每少一次扣0.5分。5.建立建筑行业汛期施工防洪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建筑项目防洪抗汛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得2.5分,以检查通知或检查总结为准,每少一次扣
9、0.5分。6.塔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率达100%,达不到扣2分。(六)安全隐患整改。(10分)1.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并督促整改,得2.5分。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整改回复为准,少一项扣1分。2.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中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处罚建议书等,进行督促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得2.5分,少一项扣1分。3.所负责开发项目的施工企业受到上级各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约谈告诫等以上行政处罚的,每个项目或每个事件扣1分。扣完本小项分值为止。4.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并督促整改,得2.5分,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整改回复为准,少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七)安全生产教
10、育。(10分)1.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得3分。查会议记录和文件,没有开展的,扣3分。2.开展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农民工夜校创建工作,得2分。未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八)严格信息报送。(10分)1.按时报送“备案汇总表”,“伤亡事故表”,“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运行情况统计表”等得2分。每缺一表扣0.5分,每迟报两天扣0.5分。2.按时、按要求报送各个时期的有关资料,得2分。每缺一次扣0.5分,每迟报两天扣0.5分。3.发生一般事故时,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事故报表,得1分。每延误十个小时扣0.5分。谎报、瞒报扣1分。(九)事故应急救援。(10分)完成编
11、制本开发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进行适时修订,且针对性、操作性强,得5分。没有的扣1分,没有组织内部演练扣1分,操作性不强的扣0.5分。发生较大事故时,主要领导不到现场指挥救援的扣1分。六、其它事项(一)考核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考核结果和奖惩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审定。(二)开发项目年内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的,不得参加先进单位评选;(三)开发项目创建一个县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加3分,创建市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加6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四)考核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相关企业各一份。附:沧源县2014年
12、住建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量化考核表沧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沧源县2014年住建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量化考核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评分办法标准分自评分考核评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1.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每年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3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带队检查4次安全生产工作,得5分,每少一项(次)扣0.5分,2.每个备案项目都与施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得5分。查看资料,少一个扣2分。15(2)安全伤亡事
13、故控制1.未发生一般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得10分;2.每发生一起一般伤亡事故扣8分;3.每发生一起较大伤亡事故扣10分;4.每发生一起受到县局通报批评的事件扣5分;5.每发生一次受到市局通报批评的事件扣10分。本项目分数不够扣时,扣总分。10(3)安全管理机构1.成立了本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并能正常开展工作,得5分。查文件和相关会议记录,未成立扣5分,有机构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扣2分;2.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确定了具体的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不少于两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并能正常开展工作,得5分,查看成立文件,没有成立的扣1分,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扣0.5分。10(4)安全生产例会1.每
14、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得6分,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5分;2.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得4分,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本项分数不够扣时,扣总分。10(5)安全生产检查1.每年组织对所开发项目的安全检查不少于每月一次,得2.5分,以检查整改通知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时组织各种专项活动和安全检查,得2.5分,以检查总结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3.按规定对每一项目建筑工地检查不少于六次,得2.5分,每少一次扣0.5分。4.建立建筑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建筑项目火灾防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得2.5分,
15、以检查通知或检查总结为准,每少一次扣0.5分。5.建立建筑行业汛期施工防洪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建筑项目防洪抗汛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得2.5分,以检查通知或检查总结为准,每少一次扣0.5分。6.塔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率达100%,达不到扣2分。15(6)安全隐患整改1.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并督促整改,得2.5分。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整改回复为准,少一项扣1分。2.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中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处罚建议书等,进行督促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得2.5分,少一项扣1分。3.所负责开发项目的施工企业受到上级各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约谈告诫等以上行政处罚的,每个项目或每个事件扣
16、1分。扣完本小项分值为止。4.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并督促整改,得2.5分,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整改回复为准,少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10(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得3分。查会议记录和文件,没有开展的,扣3分。2.开展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农民工夜校创建工作,得2分,未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10(8)严格信息报送1.按时报送“备案汇总表”,“伤亡事故表”,“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运行情况统计表”等得2分。每缺一表扣0.5分,每迟报两天扣0.5分。2.按时、按要求报送各个时期的有关资料,得2分。每缺一次扣0.5分,每迟报两天扣0.5分。3.发生一般事故时,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事故报表,得1分。每延误十个小时扣0.5分。谎报、瞒报扣1分。10(9)事故应急救援完成编制本开发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进行适时修订,且针对性、操作性强,得5分。没有的扣1分,没有组织内部演练扣1分,操作性不强的扣0.5分。发生较大事故时,主要领导不到现场指挥救援的扣1分。10备注1.本开发项目年内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的,不得参加先进单位评选;2.本开发项目创建一个县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加3分,创建市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加6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100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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