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6号HRB400HRB400E普通热轧带肋钢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HRB400、HRB400E普通热轧带肋钢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技质2011第16号 归口单位编制审核批准技术质量部邱卫锋宋建勤黄晟发布日期2011年04月06日实施日期2011年04月07日HRB400、HRB400E普通热轧带肋钢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技质2011第16号一、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韶钢松山股份公司生产的HRB400、HRB400E钢筋混凝土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简称螺纹钢或钢筋)及方坯的技术质量管理。2.内部钢种代码及坯料代表牌号同时并存,现阶段内部钢种代码先在钢轧系统推行,条件成熟再逐步推广。二、产品名称、规格及标准
2、1.产品名称HRB400、HRB400E方坯;HRB400、HRB400E热轧带肋钢筋(直条);HRB400、HRB400E热轧带肋钢筋(盘条)。2.产品规格2.1方坯规格断面尺寸(mmmm): 160160,170170,180180 长度(mm):120002.2热轧带肋钢筋直径直条:1240mm盘条:820mm3.执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三、引用标准 GB1499.2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YB/T2011 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GB/T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
3、般技术要求YB/T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据的判定原则四、定义按热轧状态交货的钢筋,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其它组织(如基圆上出现的回火马氏体组织)存在。五、工艺管理1.工艺路线1.1高炉铁水(混铁炉)(铁水预处理)转炉冶炼吹氩方坯连铸坯料清理坯料加热轧制钢材收集打捆钢材称重、挂牌钢材堆存。 1.2电炉冶炼LF炉精炼方坯连铸坯料清理坯料加热轧制钢材收集打捆钢材称重、挂牌钢材堆存。1.3铁水预处理:原则上入转炉铁水S0.030%,冶炼单位可根据生产组织情况进行铁水预处理。2.工艺管理2.1冶炼单位按内控成分组织生产,通过加强冶炼控制,确保熔炼成分满足内控
4、成分中限要求。2.2轧钢单位要加强轧制及冷却过程控制,确保钢材的性能满足标准要求。2.3相关单位须在生产工艺流程的各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文件并严格执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要求。六、坯料代表牌号、内部钢种代码、轧制牌号对应关系1.坯料代表牌号、内部钢种代码、轧制牌号及轧制规格对应关系见表1。2. HRB400、HRB400E生产组织过程中应根据表1规定确定合适的坯料代表牌号、内部钢种代码。3. HRB400、HRB400E轧制生产过程中应根据表1规定选择使用合适的坯料进行轧制。 表1轧制牌号内部钢种代码坯料代表牌号规格及工艺路线HRB400 HRB400EAZF59000HRB400HRB400E规
5、格:820mm 盘条;828mm 直条工艺路线:LD+Ar+CC;LD+LF+CCHRB400 HRB400EALF59100RB400HRB400E规格:2840mm 直条;工艺路线:LD+Ar+CC;LD+LF+CC注:过Ar站工艺为基础工艺,实际生产过程中经过LF精炼工艺等同于过Ar站工艺,内部钢种代码不变。七、技术条件1.熔炼成分1.1坯料的内部钢种代码、坯料代表牌号及熔炼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 表2内部钢种代码坯料代表牌号标准规格熔 炼 成 分, %CSiMnVPSCuAsCeqAZF59000HRB400 HRB400E内控8280.190.240.350.651.301.550.0
6、30.080.0350.0350.350.200.430.54放行8280.180.250.350.651.201.600.030.100.0450.0450.350.200.410.54ALF59100HRB400 HRB400E内控28400.190.240.350.651.401.550.050.080.0350.0350.350.200.450.54放行28400.180.250.350.651.301.600.030.100.0450.0450.350.200.430.54 1.2 Ceq=C+Mn/6+(Cr+V+Mo)/5+(Cu+Ni)/15。 1.3根据需要,钢中可以加入Nb
7、、Ti等元素。2.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2.1钢筋的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2.1.1 HRB400、HRB400E钢筋的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公称直径dmmReL(MPa)Rm(MPa)A(%)Agt(%)冷弯试验180弯心直径不 小 于625400540167.54d2840155d2.1.2 HRB400E钢筋应满足以下要求: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Rm/Rel1.25。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Rel/4001.30。钢筋最大力总伸长率Agt9.0%。2.2对于没有明显屈服强度的钢,屈服强度特征值ReL应采用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2.3钢筋弯曲性能应
8、符合GB1499.2 标准要求。2.4钢筋交货检验一般不进行最大力总伸长率Agt、反向弯曲性能、疲劳性能及焊接性能检验,若需方要求检验,必须在合同内注明。2.5 HRB400E钢筋须做最大力总伸长率Agt。3.连铸坯尺寸、外形允许偏差及表面质量3.1供炼轧厂、高线厂连铸坯定尺长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规定。 表4断面尺寸(mmmm)定尺长度(mm)长度允许偏差(mm)1601609600120000+801701701801803.2供炼轧厂二工序使用的短连铸坯定尺长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规定。 表5断面尺寸(mmmm)定尺长度(mm)长度允许偏差(mm)16016075000+80170170
9、3.3连铸坯定尺长度一般为7.5m、10m、10.6、12m,具体定尺长度按生产计划。3.4连铸坯的尺寸、外形允许偏差及表面质量应符合YB/T2011标准的规定。但供炼轧厂连铸坯横截面对角线长度之差允许不大于10mm。3.5连铸坯重量一般为理论重量,根据需要也可以实际重量交货。计控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量管理或操作文件。3.6 180180断面坯料仅限炼轧厂使用。4.钢筋尺寸、外形、重量允许偏差及表面质量4.1钢筋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1499.2标准的规定。4.2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等缺陷。4.3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
10、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4.4直条钢筋常规定尺长度一般为9m、12m。具体定尺长度按生产计划。4.5盘条交货的钢筋,每盘一般应是一条钢筋,同时应将盘条头、尾有害缺陷切除。4.6钢筋可按实际重量或理论重量交货。 5. 钢筋产品交货型式及交货状态 5.1炼轧厂生产的钢筋以热轧状态直条交货。5.2高线厂生产的钢筋以热轧状态盘条交货。 5.3钢筋交货状态须在质量证明书上注明。八、连铸坯管理1.坯料的熔炼成分先按内控成分判定,若不符合要求,再按放行成分判定。2.坯料冶炼浇铸正常,熔炼成分,尺寸、外形、表面质量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连铸坯,判定计划钢号。3. 坯料的熔炼成分改判顺序:ALF5910
11、0AZF59000ALF49100AZF49000。4.不使用内部钢种代码的坯料熔炼成分按轧制828mm的钢筋初检须放置3天后进行。十一、检验判定1.钢筋交货检验除尺寸、外形、表面质量、性能外,还应对钢筋单位长度重量进行检验。2.钢筋熔炼成分符合“GB1499.22007”标准规定,性能、尺寸、外形、表面质量、重量及允许偏差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钢筋判计划钢号,质量证明书填写“GB1499.22007”标准号。3.力学性能的判定3.1初检结果400MPaReL420MPa或540MPaRm560MPa,七天后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该检验批判HRB400或HRB400E;复检结果不符合本办法
12、规定的,按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改判HRB335或HRB335E。3.2初检结果355MPaReL400MPa或475MPaRm540MPa, 不复检,直接按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改判HRB335或HRB335E。3.3初检结果ReL355MPa或Rm475MPa,七天后复检,复检结果按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改判HRB335或HRB335E。4.为便于性能改判,每检验批HRB400或HRB400E改判HRB335或HRB335E时须按GB1499.2标准加做牌号HRB335或HRB335E所要求的冷弯试验。5. HRB400E钢筋性能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允许按HRB400规定改判。6.因钢筋性能
13、不合格改判钢号的,原钢筋标志不再进行修改,但要在质量证明书上注明“钢号以质量证明书为准”。7. 熔炼成分不符合内控要求的炉号轧后性能不符合要求或因冶炼缺陷造成轧制事故、废品,经检验确认应予退回炼钢工序。8.由于轧材厂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投料轧制造成的性能废品判轧制废品。十二、包装、标志及标识1.直条钢筋包装1.1生产厂负责将每捆钢筋重量控制在2.5t左右。1.2直条钢筋有两种包装:1.2.1钢筋用线材打捆,6m定尺材打四道,9m定尺材打四道,12 m定尺材打五道。1.2.2钢筋用钢带打捆,6m定尺材打四道,9m定尺材打六道,12 m定尺材打七道。1.3其它定尺长度的钢筋包装可按合同执行。2.盘条
14、钢筋包装2.1每条连铸坯成材后原则上直接打包为一捆盘条。2.2每捆盘条用四道线材打包。2.3每捆盘条打包前应将盘条线头弯入盘圈内或剪掉。3.标志3.1每根HRB400钢筋表面应轧上4 S G+商标+公称直径毫米数字。3.2每根HRB400E钢筋表面应轧上4 E S G+商标+公称直径毫米数字。4.标识产品标识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 HRB400E钢筋改判HRB400、HRB335、HRB335E,原钢筋标牌必须按改判后钢号重新悬挂。十三、HRB400E钢号应在标牌及质量证明书上明示。十四、HRB400或HRB400E订货合同内容应符合GB1499.2标准的规定。十五、未尽事宜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相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十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HRB400、HRB400E普通热轧带肋钢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技质2010第53号)不再执行。 技术质量部 2011年4月6日发至:生产部、计控部、综合部、进出口部、销售部、技质部、研究中心、一钢厂、三钢厂、炼轧厂、高线厂、备件公司、仓储中心文本仅供参考,感谢下载!文本仅供参考,感谢下载! 感谢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文本仅供参考,感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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