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附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选聘程序,保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工作合法、经济、高效地开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的项目单位以国内资金支付代理费用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的选聘活动。项目单位与国际金融组织约定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赠款支付代理费用的,其选聘程序适用相应国际金融组织的使用咨询服务指南。第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
2、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措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是指财政部或者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作为受赠方接受的由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直接提供或者其他多、双边机构通过上述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赠款。(三)项目单位,是指财政部制定并发布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确定的“中央项目执行机构”、“中央项目协调机构”、“地方项目执行机构”或者承担这些机构职责的有关中央或者地方的部门、机构或法人实体的统称。(四)采购代
3、理机构,是指接受项目单位委托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其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专门机构。(五)采购代理服务,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项目单位的委托所开展或者提供的本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相关工作或者服务。第四条 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应当由项目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在与国际金融组织进行贷款或者赠款谈判前完成。第五条 对于同一个贷款或赠款项目中所包含的、部分或者全部由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赠款融资的所有采购合同包,不论其中包含多少比例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赠款,也不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项目单位应当只选聘一个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分拆后选聘不同的采购代理机构。但跨省(自治区、
4、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且由当地项目单位各自负责采购工作的“打捆项目”,可以以所涉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分别选聘一个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本地区项目部分的采购代理工作。第六条 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作为首选的选聘方式。邀请招标应当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国家级报纸和一家项目单位所属中央部门或者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刊登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邀请函(以下简称选聘邀请函,格式见附件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同时向3家采购代理机构发出选聘邀请函,项目单位拟邀请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
5、选聘邀请函发出后,如果不在被邀请名单之列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表示愿意参加投标,则项目单位应当允许该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投标并将该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报财政部门备案。第七条 项目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附件3的格式和要求编制选聘征询文件。选聘征询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选聘邀请函;(二)项目概况;(三)采购内容(分包方案或计划);(四)需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任务大纲);(五)填报代理申请书的要求;(六)代理申请书的份数、密封包装和提交要求;(七)接收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八)评定程序和评分标准;(九)代理合同格式。选聘征询文件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出。选聘
6、征询文件应当免费发放。第八条 选聘征询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准备、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自选聘征询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代理申请书提交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第九条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应当按照选聘征询文件中的要求和格式编制代理申请书(格式见选聘征询文件的附录1)。代理申请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密封,并按选聘征询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址提交。提交代理申请书可选择邮寄或者当面递交。代理服务费报价应当单独密封,随代理申请书的其他部分一起提交。凡在截止时间过后送达的代理申请书均视为无效申请书,不得参加评定。第十条 代理申请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一)代理申请书申报函;(二)采购代理机构概况;(三)采购代
7、理机构近3年来(不含选聘活动的当年)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业绩;(四)负责本项目代理业务的人员自身资格、能力和业绩;(五)服务方案;(六)代理服务费付款要求;(七)根据项目特点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八)代理服务费报价。上述第(一)项代理申请书申报函、第(六)项代理服务费付款要求、第(八)项代理服务费报价应当有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签名章,并加盖法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近3年来的代理业绩应当附有证明材料;负责本项目代理业务的人员的履历应当经本人签字确认且附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不作为代理申请书的组成部分,但应备查。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代理申
8、请书均视为无效申请书。第十一条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自愿原则组成联营体参与投标。联营体投标应当在代理申请书中附已经各方签署的联营体协议。组成联营体的成员不能超过两个,联营体协议中应当明确牵头人,并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及义务。选聘评审时以牵头人的得分作为联营体的得分。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项目单位提供下列采购代理服务:(一)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如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采购计划;对项目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采购政策、程序和条件相关的培训);(二)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中英文)和(或者)招标文件(中英文,技术部分除外),包括这些文件的澄清或补遗文件。组织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
9、标前会、开标、评标、定标、撰写资格预审报告(中英文)和(或者)评标报告(中英文);(三)代理招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包括这些文件的澄清或补遗文件)、资格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报国内相关审批部门和国际金融组织审批;(四)协调合同的签订等。采购代理机构为完成本条第一款规定范围内的采购代理服务而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报价,应当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办法报出收费费率,所报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的幅度最多不超过20%。如果项目单位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服务费报价的具体金额,则项目单位应当在选聘征询文件中列明所有需代理的合同包名称及
10、其估算金额。项目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内容超出本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双方可就超出的服务内容另行协商服务报酬。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截止时间内收到的代理申请书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如果第二次公开招标收到的代理申请书仍然少于3家,则可以在已递交了代理申请书的采购代理机构范围内进行评审。项目单位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在截止时间内收到的代理申请书少于3家的,应当在此前已发送选聘邀请函的采购代理机构以外,另行邀请数量足以补足3家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投标;如第二次邀请后收到的代理申请书仍然少于3家,则可以在已递交了代理申请书的采购代理机构范围内进行评审。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当成立一个
11、由5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承担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定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可以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或者由项目单位代表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3成员从事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赠款项目采购执行或管理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包括下列人员:(一)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二)其他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选聘征询文件中载明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各评委就参与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所递交的代理申请书的各方面分别独立评分,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相应采购代理机构的最终得分。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评分时
12、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与步骤:(一)就各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申请书除代理服务费报价以外的各项进行评分并汇总各代理申请书的得分;(二)开启单独密封的代理服务费报价,根据选聘征询文件中载明的方法计算各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报价的得分;(三)计算各采购代理机构的总得分并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开启代理服务费报价时可以邀请递交了代理申请书的各采购代理机构的代表参加,但不得将各采购代理机构派代表参加作为强制性要求。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应当推荐总得分最高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标人。总得分相同的,代理服务费报价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代理服务费报价得分也相同的,负责本项目代理业务的人员自身资格、能力和业绩得分高者排名优
13、先,并依照服务方案、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公司概况、代理服务费付款要求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第十八条 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或者对评审过程进行干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过程应当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第十九条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撰写采购代理机构选聘评审报告(以下简称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选聘过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出选聘邀请函的日期、公开招标情况下刊登公告的媒体和网站名称或者邀请招标情况下被邀请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单、递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递交了代理申请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等
14、);(二)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三)各评委的评分情况及概括的评分理由;(四)各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报价情况及相应得分;(五)各采购代理机构的总得分和排名以及推荐中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项目单位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财政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项目单位应当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各未中标的采购代理机构。第二十条 中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项目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格式见选聘征询文件的附录2)。第二十一条 评审工作结束后,项目单位应将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申请书、评审过程中各评委
15、的评分记录、评审报告等收集整理存档并妥善保存至少5年。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采购过程文件存档期限超过上述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选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项目单位应当根据本条及附件1规定设置具体评分标准,并在选聘征询文件中列明。除了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以外,代理申请书无论某一项或者某几项不满足选聘征询文件的编制要求,均不得被废除或者视为无效申请书,但相应不满足项应被评定为0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内容与标准按本办法附件1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九条所规定的财政部门的审核或者备案是指:由地方政府承担债务并且由地方项目单位负责采购工作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16、或者赠款项目,相关事项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或者备案。除前款所述外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赠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令第38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将评审报告暨选聘结果报财政部备案,其余相关事项无需报财政部审核或者备案,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但财政部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上述审核事项的审核时限为审核事项送达财政部门的10个工作日内。10个工作日后,财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选聘工作以及对中标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单位未依照本办法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的,省级财政部门可以就相关项目提请财政
17、部要求推迟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或者)赠款谈判。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工作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与国际金融组织签订的贷款协定或者赠款协议、项目协议以及相关国际金融组织招标采购指南或者聘请咨询服务指南的,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提请财政部视情况对相关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通报批评。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附:1.采购代理机构评分内容与标准 2.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邀请函(格式) 3.选聘征询文件(格式)附1:采购代理机构评分内容与标准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分采用百分制,按照以下内容与标准设置相应分值并进行评定:一、公司概况(本项最高5分)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实力是否有利于完成采购代
18、理任务设置分值。为了鼓励采购代理机构简明地编写公司概况,项目单位可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在填报代理申请书的公司概况时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0.5分,最多扣5分。二、采购代理机构近3年来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业绩(本项最高20分)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业绩个数以及业绩与本项目的类似性设置分值。采购代理机构不论代理了一个项目中的一个或任意几个合同组合的采购还是所有子项目或合同包的采购,也不论签署了总代理合同(或协议)还是分别签署了代理合同(或协议),均应视为一个代理业绩。作为最低的业绩要求,项目单位应规定采购代理机构近3年来(不含选聘活动的当年,以代理合同(或协议)签署的
19、年份为准)必须至少承担过一个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赠款项目的采购代理业务。项目单位应当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申请书中提供下列材料:(一)代理项目的代理合同(或协议);(二)国际金融组织就该项目合同包的相关采购过程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查验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不真实,则本项得分为0分。 三、负责本项目代理业务的人员自身资格、能力和业绩(本项最高30分)项目单位应当根据以下条件设置分值:(一)采购代理机构拟为本项目成立的项目小组的项目经理的从业资格、年限、能力、业绩;(二)项目小组其他成员的从业资格、年限、能力、业绩;(三)项目小组各成员以往服务过的项目单位或
20、者相关管理部门的评价。作为最低资格要求,项目单位应当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拟为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需从事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赠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满5年,且至少已完成了2个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赠款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项目单位应当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申请书中提供下列材料:(一)能证明项目经理、项目小组其他成员的从业资格、年限、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二)相关项目单位或者管理部门的评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查验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不真实,或者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满足前款关于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的,则本项得分为0分。 四、服务方案(本项最高15分)项目单位应从服务方案
21、的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服务内容或者承诺的可行性,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和措施的满意度,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安排和措施,创新性或者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分值。 五、代理费付款要求(本项最高5分)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付款要求是否有利于项目单位设置分值。 六、根据项目特点,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本项最高5分)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分值,但不得有排斥非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竞争的要求。 七、代理服务费报价(本项最高20分)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设置报价分值,以满足选聘征询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代理费报价为计算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最高分20分,
22、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代理服务费报价得分 = (计算基准价代理费报价) 20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办法报出的收费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的幅度最多不得超过20%。如果浮动幅度超过20%,则本项得分为0分。附2: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邀请函(格式)我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如下)拟利用 (美元/欧元)的(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赠款)用于 项目(下称“本项目”)建设。本项目采购工作预计 年开始执行。根据本项目贷款协定的规定,使用该组织贷款(赠款)采购的工程、货物、非咨询类服务应遵循其采购指南;使用其贷款(赠款)选聘咨询顾
23、问应遵循其使用咨询服务指南。为完成上述采购任务,根据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选聘采购代理机构。为便于参加选聘投标,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凡具有(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的采购内容的相关性确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参加竞争。二、采购内容简介(按土建工程、货物、非咨询类服务、咨询类服务分类,包括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估算金额)(由项目单位负责填写)。三、感兴趣的采购代理机构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获取选聘征询文件,并按所附格式和要求编制并报送代理申请书。四、报送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五、收到本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邀请函的采购代理机构请立即书面回
24、函确认:已经收到本邀请函,是否参加本次选聘投标。(当项目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刊登公告时,可删除本条内容)我单位的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项目单位名称)(盖公章)(日 期)抄报: (财政部门)附3:选聘征询文件(格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邀请函二、项目概况项目单位编写。主要介绍项目的总投资额、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赠款的金额、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国际金融组织洽谈的进度、项目计划开工和采购的时间进度安排、项目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等。三、采购内容(分包方案或计划)项目单位编写。按土建工程、货物、非咨询类服务、咨询类服务分类,包括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估算金额、采购方
25、式等。四、需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任务大纲)项目单位编写。主要包括:服务目标、服务内容(范围、责任等应结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其中最低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应规定)、项目小组人员资格、能力和业绩要求(其中项目经理最低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应规定)、工作方式和时间要求、项目单位在采购中的责任和提供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的设施等。五、填报代理申请书的要求项目单位编写。项目单位应将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二条的相应规定包括进来)。(代理申请书申报函格式和代理申请书的组成部分见附录1)。六、代理申请书的份数、密封包装和
26、提交要求项目单位编写。相关要求应满足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七、接收代理申请书报送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八、评定程序和评分标准项目单位编写。相关要求应满足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见附录2)附录:1.代理申请书(格式) 2.委托代理合同(参考格式)附录1:代理申请书(格式)代理申请书申报函(项目单位名称):我公司已经领取了贵单位关于 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的选聘征询文件。我公司愿意参加此次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并已根据选聘征询文件的要求编制了代理申请书,现提交给贵单位,供评审。我公司的代理申请书除了本代理申请书申报函以外,还包括如下内容
27、:一、采购代理机构概况;二、采购代理机构近3年来(不含选聘活动的当年)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业绩(包括要求的证明材料);三、负责本项目代理业务的人员自身资格、能力和业绩(包括要求的证明材料);四、服务方案;五、代理服务费付款要求;六、根据项目特点,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七、代理服务费报价(单独密封包装)。公司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名章)(日 期)附录2:委托代理合同(参考格式)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服务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和(或者)赠款资金进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所包含合同包的采购服务委托乙方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总则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1.2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国际金融组织名称)签订的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国际条约和惯例。1.3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者聘请专业技术设计单位作好技
29、术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乙方的代理工作并与乙方共同遵守中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名称)签订的贷款协定和(或者)赠款协议、项目协议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名称)采购指南或使用咨询服务指南的规定和有关的商业惯例。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执行。第二条 委托项目的概况与委托采购内容项目名称和地点:总投资额和(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或赠款金额:委托采购合同包名称、合同估算金额、采购方式: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3.1 甲方应对采购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采购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采购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采购任务和计划
30、。如需要,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办理注册手续。3.2 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中英文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汇总稿。如需要,负责答复(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3.3 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前10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3.4 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1、的问题;如需要,负责对这些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将修改文件交乙方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在得到正式批复后由乙方将此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3.5 负责组织召开标前会和(或者)安排现场参观踏勘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技术问题。3.6 在乙方协助下,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家库或乙方的专家库选取或聘请专家参加评标工作,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3.7参加组织开标工作。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的澄清。3.8 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并负责编写中英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3.9 如需要,参加有权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负责向审定会议介绍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情况。3.10 就(国际金融组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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