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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台帐.docx

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台帐*安 全 管 理 文 件文件编号GCHB-Z1版本/修改A/0总页45实施日期2012年5月2日 审批: 审阅: 编制:* * (盖章)1、 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职责2、 职业危害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3、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4、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6、 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7、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9、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1、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2、 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13、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 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结果的报

2、告15、 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16、 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领导小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4、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

3、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总则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 本制度是从

4、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三级职

5、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参加公司发生职业病

6、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公司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公司领导小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3、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档案。4、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

7、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5、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6、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7、对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三、公司技术部门的职责1、 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

8、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公司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

9、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车间主任职责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 把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 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 定期组织本车间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

10、,切实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一、制定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及卫生监督部门要求;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3、技改、技引要求;4、职工的合理要求。二、 事项、实施日期、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事项实施日期实施部门经费预算实际费用工作环境改造、生产工艺改进职业病防护设备配置与维护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配置与更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接危员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职业卫生培训危害作业岗位警示标识设置职业病人诊疗其

11、他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实现项目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一、职业危害防治的适用围生产及施工队员工在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二、职业危害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

12、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三、职业危害的因素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根据我公司生产的业务围,确定施工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存在于*搬运、*操作和原辅料吊运、*操作环节;可能导致尘肺。电焊烟尘: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有毒气体:可能存在*升温燃烧过程中,主要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存在于电焊工作进行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铅、苯、甲苯、二甲苯:存在于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过

13、程;可能导致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噪声:存在于风枪操作、空气压缩机操作、柴油机发电、振动筛操作、砂轮磨削、钢筋加工、剪板机操作等作业环节;可能导致噪声聋。局部振动:存在于操作电钻、风枪、振动筛操作等作业过程;可能导致手臂振动病。高温:存在于暑期炉面、炉和烈日下作业过程;可能导致中暑。四、技术防治措施根据生产现场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厂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针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技术防治措施:1、尘肺有关操作人员配戴防尘口罩,*环节尽可能采用机械化、密闭化方式,在易扬尘车间作业时注意轻拿轻放;开启除尘器,可以彻底消除作业点粉尘排放。2、电焊工尘肺

14、、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职业性白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手工电弧焊、对焊作业时,保证作业环境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措施,或安装抽风装置;尤其在通风不良地点或容器里焊接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进行普通电焊时,作业人员尽量站在上风处,以降低电焊烟尘危害。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等。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面罩、工作帽、工作服、手套、护脚、口罩等。手工电弧焊工作地,可采用防护屏使其他生产人员免受弧光辐射伤害;对焊机闪光区设挡板,与

15、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3、气体中毒:因生产厂房属于敞开式,在高空角落空气不流通区域作业时配戴防毒口罩4、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应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采取通风、抽风或其他有效措施,使有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降低到国家标准以下。作业人员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无毒或低毒的油漆、涂料,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作稀释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密闭操作和局部抽风排毒设备等,改善作业环境,减少作业流程中的危害。进入密闭的场所,应戴防毒面具。通风不良的车间、深基坑进行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配备足够的抽

16、、排风设备将有害气体排出室外,防止中毒。油漆等有毒物配料间,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在较小的喷漆空间进行施工时,可以采取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即作业人员在水幕外面操作喷枪,喷嘴在水幕喷漆。5、噪声聋控制和减弱噪声源,革新工艺;作业人员按规定配戴防噪耳塞或耳罩。定期对噪声进行监测,将噪声控制在规定限值。6、手臂振动病作业人员换班操作,即作业人员如需长时间连续操作电钻、风枪或震捣器,采用配备足够作业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轮流替换操作的方法,减轻振动对作业人员身体的影响。 7、中暑合理安排暑期作息时间,作业时避开当天最高气温时段。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

17、盐水、茶水、正气水、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水温在10左右较好。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轻体力劳动每日每人供应量不宜少于升,中等或重体力劳动不宜少于升,但应防止暴饮。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透气性能好、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禁止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赤膊作业。五、医疗保障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接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检测及健康监护,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做好职业病的医疗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生产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人员,并储备一定的应急医疗急救用品。1、就业前健康检查。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

18、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了解其健康状况是否适于从事某种有害作业,有无职业禁忌症,及时发现高危人群。有毒有害作业禁忌症参考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2、定期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按一定间隔时间或体检周期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在从事有害作业过程中,健康状况有无改变及改变的程度,以便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对机体的影响和诊断职业病,及时脱离接触,合理安排休息和治疗。定期检查的间隔时间和检查项目遵循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规定,其中粉尘作业人员、噪声作业人员每年检查一次,局部振动作业人员每23年检查一次。3、劳动能力鉴定。对发现有职业病损或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19、及处理原则对其进行劳动鉴定。4、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实行职业健康监护,。凡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对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业人员,与相关部门商议将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离岗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职业病的紧急救护。一氧化碳中毒: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温。中度及重度中毒病人应积极进行抢救治疗,昏迷者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可加速一氧化碳的排出,对呼吸停止者立即实施人工呼吸。硫化氢中毒:急性中毒及时组织急

20、救,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中暑: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应使患者迅速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解开衣服,适当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对于重症中暑患者应迅速送入医院抢救,积极防止休克和脑水肿。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容1、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危害基本知识;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1、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品;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 新进职工的培训: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2、 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3、 车间部的职工调动教育: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实施部门: 经费预算: 职业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工程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依法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本公司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一、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

22、康检查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领导小组承担。员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1、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为了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员工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2、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员工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项目组织员工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要填写“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交公司 部门和卫生

23、行政部门。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3、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了了解员工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员工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当即使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二、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治1、发现疑似职业病例,要做进一步检查,由职业病诊断领导小组确诊,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群

24、体反应,可能与接触有害因素有关,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和评价。3、对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领导小组的意见安排治疗或疗养,并定期组织复查,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4、对不宜从事原有害作业的,应当在确诊之日起 15 日调离原有害作业工作岗位,并填写“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和卫生行政部门。5、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由造成该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管理规定处理。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

25、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健康保护。2、公司综合管理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 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容所昌

26、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4、公司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即使提供需要公布的容。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容。5、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以及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综合管理部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6、职业健康管理领导

27、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7、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为了规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2、职业危害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

28、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3、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第二项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交资兴市安监局。4、本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要进行变更申报。5、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进行申报6、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

29、日起15日进行申报7、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的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员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员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

30、员工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1、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责任制。 2、公司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应当对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 3、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容: (1)标识产品名称、型号; (2)标识生产公司名称及地址; (3)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没有生产公司、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领导小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领导小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5、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设置防护设施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7、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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