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评选办法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表彰企事业高层领导加强科学管理,创导质量诚信,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提升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激励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追求卓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是上海市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专业奖项。获得卓越领导人的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本市工程建设行业较高水平。 第三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 奖项评选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评
2、选审定,并给予公布。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五条 本市和外省市、部属进沪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公路、市政、管线、园林、水利和设备安装及装修装饰工程建设企事业的高层管理者,包括总经理、主管质量管理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以及外省市、部属驻沪办建管处的负责人等。第三章 评选条件第六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应在关注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营造授权、主动参与、创新、快速反应和学习的经营环境,完善组织的治理,评审组织的绩效,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卓有成效,所在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1、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2、近三年工程质量全部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一次验收合格;3、近
3、三年连续获得市、区级各类质量奖项和荣誉称号,在近三年持续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获得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4、近三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出现用户对工程质量的投诉情况;5、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落实ISO9001质量认证,开展卓越绩效模式管理;6、近三年企业产值利税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行业中达到较高水平。第四章 申报方法第七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名额每年控制在20名左右。第八条 每年由企业组织评比、申报,上级单位推荐。第九条 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
4、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同意后,报送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附电子版)。第五章 评审纪律第十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第十一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消其评审资格。第六章 奖 励第十二条 获“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称号的个人,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发给奖牌和证书,并在网站、新闻媒体公布表彰。第七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
5、起施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2017年5月表1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申 报 表卓越领导人: 企业名称: (公章)通讯地址: 邮 编: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填报日期 年 月 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申报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称工作部门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近三年获国家、市、区级各类奖项荣誉称号(附复印件)时间获奖工程奖项名称颁奖单位近三年获各类优秀QC成果(附复印件)时间QC小组名称QC成果颁奖单位质量管理卓越领导人经历和事迹(1000字,另附页)申报企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上级主管部门(外省市沪办建管处)推荐单位意见
6、:(盖章) 年 月 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审批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表彰长期工作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领域,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做出卓越贡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是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个人专业奖项。第三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第四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奖项评选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评选审定,并给予公布。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五条 本市、外省市和部属进沪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公路、市政、管线、园林、水利和
7、设备安装及装修装饰工程建设企事业及各外省市和部属驻沪办建管处中从事质量管理的专职中层管理者、部门负责人等。第三章 评选条件第六条 从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五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第七条 坚持“质量第一”方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组织或实施企业在提高工程质量、满足用户需求、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第八条 善于学习,结合企业实际,推广应用现代管理科学知识、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并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九条 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第四章 申报方法第十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每年评选名额控制在50名左右。第十一条 每年由企业组织评比、
8、申报,上级单位推荐。第十二条 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申报表”, 加盖公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同意后,报送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附电子版)。第五章 评审纪律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第十四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消其评审资格。第六章 奖 励第十五条 获“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称号的个人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发给奖牌和证书
9、,并在网站、新闻媒体公布表彰。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2017年6月表2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申 报 表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公章)通讯地址 邮 编: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填报日期 年 月 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申报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称工作部门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邮编质量工作经历:历次获奖情况: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主要事迹:(800字以上,可附页)申报企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上级主管部门(外省市沪办建管处)推荐单位
10、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审批意见:(盖章) 年 月 日附件3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激励和表彰长年奋战在第一线的施工生产领域,尽心做好本岗位工作,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作出贡献的员工,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是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个人专业奖项。第三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第四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 奖项评选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评选审定,并给予公布。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五条 本市、外省市和部属进沪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公路、市政、管线、园林、水利和设备安装及装修装饰工程建
11、设等企业的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和一线员工。第三章 评选条件第六条 从事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为持续改进和提高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作出贡献者。第七条 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掌握本岗位操作工艺和规范,积累丰富的操作实践经验,无不合格记录发生。第八条 刻苦钻研,管理或生产岗位技术过硬,具有一技之长,在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服务创优、立功竞赛中成绩优异。第九条 热心传帮带,共同提高操作技能和水平,在提高部门管理、班组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第十条 善于学习,结合本岗位,运用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方法解决施工操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成绩显著。第四章 申报方法第十一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
12、质量管理协会每年评选名额控制在100名左右。第十二条 每年由企业组织评比、申报,上级单位推荐。第十三条 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申报表”。第十四条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申报表”须经企业加盖公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同意后,报送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附电子版)。第五章 评审纪律第十五条 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第十六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消其评审资格。
13、第六章 奖 励第十七条 获“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称号的个人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发给奖牌和证书,并在网站、新闻媒体公布表彰。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2017年6月表3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申 报 表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公章)通讯地址 邮 编: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填报日期 年 月 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能手申报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称/工种工作部门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工作经历:历次获奖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能手主要事迹:(500字以上)申报企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上级主管部门(外省市沪办建管处)推荐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审批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