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术科技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我院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鼓励研究生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西校201085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成果,是指以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及其下属机构为完成单位,由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在科研论文、学位论文、学术著作、国家专利、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的优秀科技成果,以及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而获得各
2、级奖项。第三条 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基金由导师招生时提供的部分经费和学院提供的经费共同构成,作为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的经费来源。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 高水平学位论文第四条 我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奖励标准如下: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级奖励20000元,国家级提名奖励5000元,省(市)级奖励2000元,校级奖励500元。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省(市)级奖励1000元,校级奖励300元。 第三章 高水平学术论文第五条 以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及其下属机构为第一署名单位,我院研究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公开发表并见刊的高水平科研论文。论文分类参照西
3、南大学T类、A类刊物及论文遴选办法(试行)执行。奖励标准如下:级别国外国内T类A1类A2类A3类T类A1-1类A1-2类A2-1类A2-2类 奖励金额(元)150005000300015005000300010001000300 第六条 国内高水平学术论文分类说明 1、国内A1-1类论文: 被SCI、SCIE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 被CSCD引文数据库引用(不含作者自引)10次及其以上的论文。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类国内A类期刊目录中A1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2、国内A1-2类论文:被EI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3、国内A2-1类论文: 被CSCD引文数据库引用(不含作者自引)5-9次的论文。西南大学自然科
4、学类国内A类期刊目录中A2类期刊(不含综合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4、国内A2-2类论文: 被ISTP、EI收录的会议论文。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类国内A类期刊目录中A2综合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第七条 学术论文每年评选一次,参评论文需为上一学年(即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并见刊的学术论文,同一篇论文不重复参评,在各类学术期刊的非正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奖励。第八条 奖金直接发至研究生本人,若研究生毕业离校,可于离校前到学院登记备案以便奖金发放。第四章 学术著作第九条 凡公开出版,明确标注西南大学或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我院研究生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和编著的学术专著
5、、教材给予奖励。倘若该学术专著的公开正式出版已由学院经费资助的,则不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独著主编副主编参编50元/万字30元/万字20元/万字10元/万字第十条 参评著作、教材需提供著作教材原件,同一著作、教材不重复参评。第五章 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第十一条 以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及其下属机构为第一专利权人,我院研究生取得的国家发明专利,以及我院研究生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奖励标准如下(元/项):类型奖励金额(元/项)发明专利4000软件著作权2000 第六章 研究生课题 第十二条 以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为申请单位,我院研究生主持课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6、(元/项):课题类型奖励金额(元/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00西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1500 第十三条 课题类成果需提供课题任务书或课题成果文本等相关材料,在材料中需有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并需有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同一课题不重复参评。其它未列出课题类型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七章 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第十四条 以西南大学或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为获奖单位,我院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中获奖的,给予每个参赛队(项目)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元/项、队):比赛级别特等奖一等
7、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3000200015001000省市级200015001000500校级600300200- 第十五条 以西南大学或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为获奖单位,我院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在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奖的,给予每个参赛队(项目)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元/项、队):比赛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20001000500300省市级1000500300- 第八章 申报程序和要求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术科技成果奖励每年评奖一次,奖励范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申请年度8
8、月31日一年期间取得各项学术科技成果。研究生取得科技创新成果后要填写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和西南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汇总表(电子表格),向学院申报并提交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第十七条 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审核并无异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向符合奖励条件的研究生颁发证书和奖金。第十八条 同一成果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计奖。第十九条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在校期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追回所发奖励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附件:1、西南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 2、西南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汇总表 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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