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重庆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重庆市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 总 则一、为适应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发展的需要,加强公路工程养护、维修费用管理,统一我市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及取费标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公路工程的养护、维修工程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JTG H40-2002)以及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JTC B06-2007)等规定,结合我市公路工程养护、维修的特点,制定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并与重庆市公路养护
2、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二、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境内高速公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等外级公路养护工程的小修保养、中修和大修工程,公路改建工程应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有关规定执行。专用公路和乡道的养护费用可参照执行。三、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是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工程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审定后的预算是确定公路养护工程造价、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办理工程结算和测算公路养护工程成本的依据,也是分析测算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参考依据。四、本办法中的费用项目划分、预算项目划分以及计算方法均系根据目前我市公路养护工程的小修保养、中修和大修工程中的常规、正常养护作
3、业情况制定的。不包括由于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等)造成的公路、桥涵等设施的破坏,发生的抗灾抢险工程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增加的工程抢修费用。五、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符合公路养护、施工技术规范。文件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是:符合规定、结合实际、经济合理、提交及时、不重不漏、计算正确、表格规范、字迹打印清晰、装订整齐完整。六、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公路养护、设计、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编制及审核人员须具备公路工程甲、乙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第二章 预算编制办法编制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时,应根据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各工程项目的人
4、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按预算编制年工程所在地的人工工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出各工程项目的工、料、机费用,并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各项费用。预算的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各项费用计算都应通过规定的表格反映。各种表格的计算顺序和相互关系见下图。第一节 预算文件的组成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及全部预算计算表格组成。一、封面及目录预算文件的封面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的规定制作,扉页的次页应有建设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资格印章,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共几册等内容。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二、编制说明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
5、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应叙述的内容一般有:1、养护工程概况:养护工程所在地区,项目名称、项目批准计划、文号、管理单位、技术等级、路面类型及结构形式、公路里程、交通量、路基宽度、主要构造物、沿线设施和绿化的布设情况,最近一次大中修时间或建成通车时间等。2、预算编制依据,包括与预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 (或将复印件附后)、设计图纸等。3、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源,补充定额及编制依据等的详细说明。 4、总预算金额及主要材料用量。 5、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三、预算表格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应按统一的表格计算(表格式样见附录二
6、)。四、预算文件预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的份数,随设计文件一并报送。预算文件组成如下: 编制说明总预算汇总表(01-1表)总预算表(01表)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02表)养护工程费计算表(03表)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04表)设备购置费计算表(05表)养护工程其他费用计算表(06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07表)养护工程费用计算数据表(08-1表)分项工程计算表(08-2表)材料预算单价计算表(09表)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表(10表)在报送预算文件时,“养护工程费用计算数据表(08-1表)”、“分项工程计算表(08-2表)”应根据审批部门或养护管理
7、单位的要求全部提供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并提供电子文档,随同预算文件一并报送。第二节 预算项目预算项目应按四个部分进行编制,即:养护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用、养护工程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四个部分序列号应按规定保留,如第二部分设备购置费用在某项工程中不发生时,第三部分养护工程其他费用仍为第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养护工程费按养护性质分为小修保养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三类。预算项目按照各类工程项目表(附录一)所列项目内容依次编制,并按项目表保留“项”的序号,“目”、“节”序号则可随需要增减。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 养护工程费(一)临时工程(二)路基工程(三)路面工程(四)桥涵工程(五)隧道工程(
8、六)沿线设施(七)绿化工程(八)养护管理设施第二部分 设备购置费用第三部分 养护工程其他费用第四部分 预留费用公路养护工程的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工程预算项目的工作内容划分见附录三。公路养护工程的分类标准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节 预算费用的组成预算费用的组成如下: 第三章 预算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第一节 养护工程费养护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取费标准的工程类别划分如下:1、人工土石方:系指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人工挖填土石方、人工清理滑坡、人工拆除构筑物以及人工起挖树木等人工施工类工程。2、机械土石方:系指机械
9、施工的路基土石方工程、机械清理滑坡、以及机械施工的拆除工程等类工程。3、机械运输:系指机动车类运输工具运输运距在15km内的路基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及苗木运输等。4、高级路面:系指沥青混凝土路面、厂拌沥青碎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的养护内容。5、其他路面:系指除高级路面以外的其他路面面层、各等级路面的基层、底基层、垫层、路肩等养护内容,以及路基处理等工程。6、构造物:系指防护构筑物、桥梁、涵洞及其他工程,包括沿线设施中除金属设施以外的其它结构物工程、绿化工程、房屋维修等工程。7、构造物:系指有夜间施工的养护工程。8、构造物:系指商品混凝土(包括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
10、凝土)的浇筑、绿化栽植(无苗木主材的定额)、以及外购构件和设备的安装工程。外购成品、半成品如商品混凝土(包括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外购预制构件、外购路基填料、绿化苗木以及超过15km以上的汽车运输工程,其费用不作为计算其他工程费和间接费的计算基数。9、隧道:系指隧道工程的洞门及洞内养护工程。10、钢结构:系指钢桥及钢索吊桥的上部构造、沿线设施中的金属标志牌、防撞钢护栏、隔离栅、防护网等工程项目的养护工程。11、小修保养:系指对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日常保洁、绿化日常养护和修补公路设施轻微损坏等工程。以上工程类别划分中,110项适用于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综合费率仅适用于公路小修保
11、养工程。借用部颁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07)定额子目计算养护工程时,预算直接费、间接费等费率按照本编制办法规定计算。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其他工程费组成。(一) 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是指公路养护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保证公路实现其应有服务功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人工费系指列入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系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流动施工津贴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系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劳动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
12、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2)工资性补贴。系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津贴等。(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系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期间的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定额人工费以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人工工日单价计算。定额人工费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渝交委路【2008】31号”文发布的重庆市二类地区的现行人工费单价43.15元/工日计取。重庆市一类地区的公路养护工程,可按
13、照该文件一类地区人工费标准50.39元/工日调整。定额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2、材料费材料费系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的用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1)材料原价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1采购材料:国家或地方的工业产品,按工业产品出厂价格计算,并根据情况加计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如供应情况、交货条件不
14、明确时,可参考重庆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计取。2地方性材料:地方性材料包括外购的砂、石材料等,按实际价格或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格计取。3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粘土等自采材料,按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本办法简称“部颁定额”)第八章材料采集及加工定额计算。(2)运杂费运杂费系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有时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部门运输的材料,按铁路、航运和当地交通部门规定的运价计算运费。施工单位自办的汽车运输,单程运距15km
15、以上的长途运输按当地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社会运价计算运费。15km内的汽车运输及人力场外运输,按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运费。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都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3-1规定的毛重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重表 表3-1材料名称单位毛重系数单位毛重爆破材料t1.35水泥、块状沥青t1.01铁钉、铁件、焊条t1.10液体沥青、液体燃料、水t桶装1.17,油罐车装1.00木料m31.000t草袋个0.004t(3)场外运输损耗场外运输损耗系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这部分损耗应摊入材料单价内。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表3-2。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表() 表3-2材料名称场外运输(包括一次装卸)每增加一次装卸块状沥青0.50.2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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