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第四部分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 47急性细菌性下呼吸道感染 . 48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 . 55细菌性前列腺炎.57急性感染性腹泻 . 59细菌性脑膜炎及脑脓肿 . 60血流感染及感染性心内膜炎 . 62腹腔感染 . 66骨、关节感染 . 68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 69口腔、颌面部感染 . 72眼部感染 . 73阴道感染 . 75宫颈炎 . 76盆腔炎. 76性传播疾病 . 77侵袭性真菌病 . 77分枝杆菌感染 . 80白喉 . 81百日咳 . 82猩红热 . 82鼠疫 . 82炭疽 . 83破伤风 . 83气性坏疽
2、 . 84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 84布鲁菌病 . 84钩端螺旋体病 . 85回归热 . 85莱姆病 . 85立克次体病 . 86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 . 87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 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 征;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
3、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 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 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 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 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