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剧本委托创作合同标准版剧本委托创作合同XXXX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乙方:证件号码:住所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信箱:鉴于:1、甲方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暂名XXXXX的电影影片(以下简称为“本片”):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负责本片剧本的编剧创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剧本剧本名称:XXXXX(暂命名,最后名字以广电总局下发的许可证为准,以下简称为“剧本”)语种:中文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大纲(见附件)第二条:委托
2、工作内容及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改编创作,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可供拍摄成电影的完整剧本。2、乙方具体工作内容为:a.参加剧本讨论会,与甲方进行讨论,在创作意图和目标上充分达成一致。b.按照甲方要求和已有文学剧本进行创作成可供电影拍摄的完整剧本。c.对未定稿的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定稿”为剧本经甲方书面确认通过。d.剧本字数不少于30000字,场次不少于80场。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剧本所有相关内容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
3、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会在甲方对该剧本享有著作权的期限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与该剧本或同名文学剧本相同题材或近似内容的剧本。第三条:剧本交付及认可1、交付剧本方式为:以电子文档版发至甲方指定之电子邮箱:2、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的剧本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_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该阶段剧本创作成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对本阶段剧本创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通过后,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剧本创作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主要是在电影
4、拍摄过程中,因摄制需要所进行的剧本修改,包括甲方因需植入软性广告而进行的相关内容及元素的修改),乙方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修改。3、双方对剧本最终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应以相互诚信的原则协商确定。4、如双方对剧本最终定稿的标准存在重大分歧,无法调和,甲方有权与其他第三方编剧合作,但涉及“编剧”署名时,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且乙方就本片前期所创作的剧本内容版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转让给其他任何一方。第四条创作流程和时间1、第一阶段工作(不少于五千字字详细故事大纲),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以签合同日期之日起30天,若需修改,再需15天)2、第二阶段工作(分场初
5、稿),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30)3、第三阶段工作(定稿),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30天)4、第四阶段工作(电影拍摄过程中不定期之修改),在拍摄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就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在提出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修改工作。第五条酬金及支付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酬金,共计人民币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2、酬金支付方式为:a.签署合同之后三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10%为定金,计人民币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乙方
6、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b.交付故事大纲,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25%,计人民币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c.按时按质,交付初稿,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25%,计人民币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d.按时按质,交付定稿,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30%,计人民币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e电
7、影开始拍摄后,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配合,完成最终修改后,甲方支付全部稿酬的10%,计人民币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乙方开户行:户名:账号:第六条著作权1、乙方享有本片剧本和完成电影的“编剧”之署名权。2、甲方依法享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a.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b.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电影的权利;c.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d.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
8、开表演的权利;e.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视台、电台进行广播的权利,f.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g.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编,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h.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i.以及著作权法规定之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3、甲方享有本片剧本以及完成电影除“编剧”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著作权,包括本片之一切录像带、镭射影碟、广播、舞台、网络及一切将来发明之传播媒介相关的著作权,以及与剧本或电影所产生的一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游戏或小说等
9、)相关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4、甲方享有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但修改范畴不得超出甲方之前对该剧本大纲已认可的部分;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重大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做颠覆性修改,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转让或授权第三方取代甲方在本合同中享有之权利,但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将其于本合同中之一切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作品质量的前提下,可自行组织创作班子,但乙方本人须向甲方承担本次创作的责任。甲、乙双方均认可,乙方接受本委托事项后,将由乙方本人
10、组织乙方编剧团队完成本剧本的创作工作,_为本剧本作者。乙方保证剧本由本人及其编剧团队共同创作完成,并保证交付至甲方的剧本无任何权利瑕疵(交付剧本时,乙方将提交本人及所有编剧成员签署之权利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乙方并承诺,其已经取得充分的授权,能保证剧本中就其编剧团队成员所创作的剧本内容的版权全部属于甲方所有,不会产生任何权利瑕疵及争议。第七条宣传配合甲方为宣传、推广影片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第八条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片上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本的内容、剧情、故事等主要元素,以及本片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剧本或本片相关
11、的一切信息,乙方并不得以此另行创作作品。乙方若违反上述义务,乙方将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为完成剧本而聘任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乙方组织之编剧团队成员违反保密义务时,亦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就此承担责任。第九条特别约定1、甲方没有以乙方编写的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或电视剧的义务,若甲方未以乙方编写的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或电影,而乙方已经完成了剧本的全部创作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定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稿酬。2、甲方承诺依据乙方创作之剧本摄制电影的同时或完成后,将根据电影套拍剪辑整理成一部电影,该电影的名称、演员及导演、具体内容、时长、格式及播放渠道等由甲方决定;该电影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
12、作权由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编剧之署名权。3、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其所创作完成的所有剧本等文字类作品如需进行许可使用或转让,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或优先购买权。第十条不可抗力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等同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提出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量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13、不能避免或不可克服、使得本合同以防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30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非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完成剧本创作工作内容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的,甲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2、非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稿酬,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日内仍未支付的,或者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
14、照的,乙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3、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如因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非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如果由于乙方创作或修改工作未完成,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间达到定稿,或甲乙双方对剧本存在重大分歧,无法统一,则甲方有权视剧本完成之具体情况按照下述方式进行选择:a.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之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创作并交付的未完成剧本之著作权全部由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享有作品的署名权,甲方按照总酬金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基础劳务费(即人民币_元整)(税后),除此以外,甲方已支付酬金超出前述基
15、础劳务费部分之金额,乙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返还。b.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之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创作的未完成剧本之著作权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予以使用,乙方应当在10日内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支付的酬金。c.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未完成之剧本创作或修改,并有权在总酬金结算中扣除部分直至全部酬金,扣除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总酬金的百分之0.5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在酬金中扣除。如果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给乙方剧本反馈意见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不包括甲方按其摄制要求对剧本多次提出反馈意见)直接导致剧本定稿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3、非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甲方未能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
16、期未付酬金的百分之0.5作为违约金,在甲方逾期支付酬金期间,乙方有权暂时停止下一阶段的剧本创作工作,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4、如果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5款的行为,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5、如果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2款中规定的情况,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后,无论剧本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如甲方拒不支付,乙方已创作剧本的所有权利均将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将完成剧本做任何处置,包括转卖第三方。第十三条通知送达本协议要求的或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通知、请求、要求,剧本稿件和其他通信往来可以依以下方式送达,并确认
17、日期:a.如果是以电子邮件方式交换的书面文件,以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邮件收发日期为准。b.如果是以纸张形式当面交换的文件,则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为准。c.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修改意见是通过创作讨论会形式提出的,则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时间为准。d.如果以纸张形式邮寄,须以挂号信或者公认的速递公司传递,以对方签收时间为准。第十三条附则1、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件:电影XXXXX剧本基
18、本创意阐述和大纲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委托创作合同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明号码:地址: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委托创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一、标的及著作权1、甲方委托乙方创作_集电视连续剧_剧本(以下简称“该剧本”),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该剧本的创作提供相关稿费和经费,乙方应根据原剧本和甲方及导演的要求完成该剧本的创作,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该剧本完整的故事大纲及主要人物表,分集大纲。乙方创作出的该剧本的完成本需
19、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甲方认可;(2)导演和第一男(女)主角认可;(3)无需修改可供直接拍摄;(4)每集不低于四十五分钟,具有丰富而充实的故事内容及相关场景,每集字数为13000字以上。3、甲方邀请乙方作为该剧编剧,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该剧本编剧之一的署名权,甲方拥有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其它著作权,即乙方除享有该剧本编剧之一署名权及约定稿酬外,对其它所有著作权均再不享有。二、付酬标准及支付时间1、甲、乙双方经协商并确定该剧本稿酬每集_元人民币。该剧实际播出集数若超出本合约集数,甲方应按实际播出集数付给乙方稿酬。2、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
20、付定金_元人民币,乙方收到定金后_日内应向甲方提供该剧本完整的故事大纲、主要人物表及第一集完成剧本,在双方对故事内容、人物设计、情节走向、风格样式等讨论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立即开始该剧本的创作。此后,乙方每完成_集剧本,甲方认可后,应立即支付该_集的稿酬(须扣除定金和预付稿酬)。但至乙方完成最后阶段剧本时,甲方可保留10%稿酬,于本剧开机后10日内一次性结清。若甲方不再邀请乙方继续创作本剧剧本,则甲方已支付的稿费乙方不再退回,且甲方必须付清已认可部分的剧本稿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阶段付酬不影响甲方已拥有的对该剧本完整的权利。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进度表(附件一)创作该剧本,不得拖延。
21、若遇创作瓶颈,双方通过沟通,并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创作时间,时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为准。乙方每集实得_元人民币,全部个人所得税纳税金由甲方支付。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创作提出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就每集剧本是否完成的标准拥有单方面最终决定权。如乙方创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及时间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乙方的工作,乙方只能得到与其创作劳动相应的稿酬,此后本合约不再继续执行。2、乙方完成剧本创作后,甲方保证乙方最终作品署名权,即在本剧完成片及各相关活动及宣传品的剧作者署名栏(屏)中署名编剧。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另外聘请其他编剧参与该剧本的创作,最终的署名顺序由甲方根据各编剧对该剧
22、本的实际贡献确定。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5、甲方在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为保证该剧本的最佳质量和满足市场及审查需要,有权随意对该剧本进行修改、结构变动以及增删内容和重新编辑。在该剧本创作的任一阶段,如乙方提供的剧本不能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将创作成果毫无保留地提交甲方审阅。5、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与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对剧本创作进行沟通;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有权对乙方的剧本创作和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同意,除署名权和约定稿酬外,乙方不拥有的该剧任何形式之著作权或版权。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
23、定,按进度表准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该剧本的阶段剧本和完成本的全部资料。3、乙方有权及时如数得到按本合同条款所应得到的酬劳。4、如甲方提出需乙方前往北京工作,甲方支付乙方的差旅费,但食、宿费乙方自负。如乙方提出要求延长在北京工作时间,延长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负。5、剧组开机后,如需对剧本进行改动,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除负担乙方的交通、食、宿费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6、乙方个人聘请的其它编剧合作者的稿酬概由乙方支付,与甲方无关;非经甲方同意其他人不得署名。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不对该剧本进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再次转让,除非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途
24、正式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将稿酬悉数退还了甲方。8、在本合同生效后和解除前,及该剧商业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就与该剧本相同或类似的题材、素材和故事进行另外的创作和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此类委托创作合2约。9、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全身心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该剧本创作,不得再另签其它与该剧本创作时间相冲突的创作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因拖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0、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对剧本创作进行沟通,乙方应当尊重并按照甲方及导演和主要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剧本进行创作和修改,不得因与甲方或导演及主要演员的意见相左而带着抵触情绪拒绝修改,敷
25、衍,拖延或消极怠工。1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对任意第三人泄露该剧本的创意和内容。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就该剧的对外宣传,不得散布或发表任何与甲方口径相左的言论。五、重要的附加条件1、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仅部分完成甲方委托的该剧本的编剧工作,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作为该剧责编和策划,继续为该剧提供服务。其报酬和署名双方另议。2、对本合同内容,除非出于本剧投资制作和版权转让之必要,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在合作结束后,对本合同所约酬金及其它条件,双方都仍有义务保密。六、非侵权担保1、乙方保证在该剧本的创作过程中,不得因该剧本的内容不当、与第三人的著作权纠纷、污侮,诽谤他人名誉
26、等事由而导致甲方被诉侵权或被追究责任。如此种情形出现,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商业信誉及名誉损失。2、但经甲方认可的,或由原著作者提供的素材,不在此乙方责任范围之内。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甲方如因该剧本质量和延误问题须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赔偿未违约一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涉及的全部创作费金额的100%。2、若因乙方延迟交稿延误了该剧的整个拍摄计
27、划,乙方不仅须将甲方已支付的费用退还甲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2、如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其它1、本合同的解释应完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仲裁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双方共同认定的创作时间表应被视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任何时段,凡双方共同认定的创作时间表应被视同为补充合同.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5、本
28、合同正式文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4年月年月日日影视文学剧本委托创作合同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日期: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电影/电视剧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第一章剧本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1、剧本名称:2、剧本类型: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长度(电影剧本)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5、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剧本依据(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第二章剧本著作权第二
29、条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5/10/2050年之内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第1页共10页(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第三条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
30、要自行/重新安排他人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双方约定,在
31、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编剧/剧第2页共10页本策划/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续写/修改/改编人有权以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第四条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发表权,即决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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