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建设单位: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编制单位:湖北周得福科技有限公司二二年七月概述1、项目由来及建设意义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城乡居民的重要食品。我国既是养猪大国,也是猪肉消费大国,生猪饲养量和猪肉消费量均占世界总量的半左右。发展生猪生产,对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2000万元,计划在宁县春荣镇三曹村新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一处。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庆阳
2、市宁县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养殖业的技术水平,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该项目建成后可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建设标准,实现标准化生产与品牌化营销的完全统一,生产出无公害、无污染绿色畜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本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020年5月,受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我单位承担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出栏生猪1万头,根据建设项目
3、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B农、林、牧、渔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的编制类别为报告书。接受委托后,在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并认真研究了相关技术资料,编制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并委托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16日在印象庆阳网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公示,2020年6月24日在印象庆阳网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布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全文,并于2020年6月24日、2020年6月29日先后在陇东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同步在项目
4、场地周围村庄居民集中区张贴公告,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人民政府、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为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全部按照标准化畜禽养殖进行设计和饲养管理,同时对宁县及其周边地区生猪养殖起到示范作用。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为各养殖场区产生的恶臭处置措施及其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猪产生的粪便处置措施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养殖过程产生的病死猪及胎盘、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
5、置措施及其对环境的影响。4、主要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选址要求及环保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管理要求,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或得到规范的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满足环境功能区区划要求,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附件:1、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委托书;2、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0194号);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关于
6、同意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开展环评证明。1、总则1.1编制依据1.1.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37号);
7、(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23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2018.10.26);(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5年4月24号);(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17)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7);(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10.1);
8、(19)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1.1);(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2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22)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23)庆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8】168号);(24)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20年度工作方案(庆政发【2020】22号);(25)庆阳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庆政办发【2020】53号)。1.1.2部门规章(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
9、1822号);(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4)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5)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2.11);(7)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8)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125号,2008.12.11);(9)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2001.5.8);(10)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1996463号);(11)关于减免家禽业
10、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443号);(1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1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2018.1.15);(14)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1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10.1);(16)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2018.5.4);(17)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2019.1.1);(18)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甘政发2015103号,2015.12.30);(19)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
11、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6112号);(20)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482号);(2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2016.10.19);(2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13.9.17);(2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868号);(24)甘肃省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25)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甘肃省环保厅,2004.10
12、);(26)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2012.10.1起施行);(27)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3.9);(28)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9)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3.27)。1.1.3技术规范、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环
13、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10)固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1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5.16);(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14)排污口规范化
14、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1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1.1.4畜禽养殖业相关规范、标准(1)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农业部,2004年)(2)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3)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4)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6)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GB/T1952.5.2-2004);(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167-200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
15、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9)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1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NY5033-2011);(12)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1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149号);(14)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15)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1169-2006);(1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1220.
16、3-2006);(1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1222-200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化粪池设计规范);(18)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2003年12月26日实施);(19)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247号);(2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1.5项目有关资料(3)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书;(4)宁县兴晟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
17、其他相关资料。1.2 评价目的与原则1.2.1 评价目的本评价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以期达到以下目的:(1)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2)对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3)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针对项目区的环境特征,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促进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4)通过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本项目的环境目标、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等建议,保证评价范围内良好的环境质量;结合公
18、众参与,了解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为项目建设提供补充和参考意见,使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更趋合理和规范,达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1.2.2 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原则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
19、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是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3.1 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2)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15190-2014)中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方法,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农村地区,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功能为1类区。(3)地表水环境 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中内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城北河,最终进入马
20、莲河,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类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地表水功能区划图见图1.3-1。(4)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区域地下水属类水域功能区。(5)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甘肃省环境保护局,2001.10),工程区属“黄土残塬旱作农业强烈水土流失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划见图1.3-2。1.3.2评价标准1.3.2.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浓度限值要
21、求。标准值见表1.3-1与表1.3-2。表1.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名称及级(类)别项 目标准值单 位数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mg/m31小时平均0.5日平均0.15NO21小时平均0.8日平均0.2CO1小时平均10日平均4PM10日平均0.15PM2.5日平均0.075TSP日平均0.3表1.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浓度限值 单位:ug/m3序号控制污染物一次最高允许浓度1NH32002H2S10(2)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见表1.3-3。 表1.3-3
22、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时 段昼间夜间1类区标准限值5545(3)地下水本项目评价区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见表1.3-4。 表1.3-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序号监测项目类标准序号监测项目类标准1pH6.58.512细菌总数1002耗氧量313砷0.013氨氮0.514汞0.0014溶解性总固体100015总硬度4505氟化物116硫酸盐2506镉0.00517氯化物2507六价铬0.0518硝酸盐208铅0.0119亚硝酸盐氮19氰化物0.0520铁0.310挥发酚0.00221锰0.111总大肠菌群3.0
23、(4)地表水本项目评价区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见表1.3-5。表1.3-5 地表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序 号项目标准项目标准1水温/六价铬0.052PH6-9挥发酚0.013溶解氧3石油类0.54高锰酸盐指数10硫化物0.55COD30硝酸盐氮106BOD56硫酸盐2507氨氮1.5氰化物0.28总磷0.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9总氮1.5汞0.00110氟化物1.5粪大肠菌群20000(5)土壤质量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相关标准,见表1.3-6。表1.3-6
24、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 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风险筛选值pH55.5pH6.56.5pH7.5pH7.51镉水田0.30.40.60.8其他0.30.30.30.62汞水田0.50.50.61.0其他1.31.82.43.43砷水田30302520其他404030254铅水田80100140240其他70901201705铬水田250250300350其他1501502002506铜水田150150200200其他50501001007镍60701001908锌200200250300注: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 对于水旱轮作地,采取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1.3
25、.2.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过程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1.3-7。表1.3-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项目营运过程中恶臭污染源为猪舍,污染物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2中标准要求,见表1.3-8、1.3-9。表1.3-8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控制项目单位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70表1.3-9 恶臭污染物
26、排放标准(GB14554-93)(摘录)控制项目二级新扩改建mg/m3排放量kg/hNH31.54.9H2S0.060.33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具体排放浓度限值见表1.3-10。表1.3-1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摘录)序号控制项目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SO2mg/m33002NOxmg/m33003烟尘mg/m350(2)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及车辆洗消废水。项目废水采用“化粪池发酵+土地消纳”的模式进行资源化还田利用,不外排。废污水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7、GB18596-2001)表4、表5。具体标准见表1.3-11、表1.3-12。表1.3-11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种类猪(m3/百头d)季节冬季夏季标准值1.21.8表1.3-12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控制项目BOD5mg/LCODcrmg/LSSmg/L氨氮mg/L总磷mg/L粪大肠菌群数个/100mL)蛔虫卵个/L)标准值150400200808.010002.0(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建设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3-13;运营期生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见表1.3-14。 表1.3-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 表1.3-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Leq(dB(A) 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15545(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病死猪、胎盘及职工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6标准值要求执行,详见表1.3-15。表1.3-15 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序号控制项目指标1蛔虫卵死亡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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