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调研报告 原创 精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调研报告 原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子孙后代,是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解决我市突出民生问题的重要切入点和重大民心工程。在前两年的工作中,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个个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思考,现以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为例,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以供参考。一、特别困难农户的危旧土坯房改造问题乡经过两年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已经累计解决了54户“四类”人员的住房问题,其中五保户5户、低保户29户、贫困残疾人7户、烈士子女13户。但仍然有77户特别困难农户住在土坯房中,其中五保户17户、低保户19户、贫困残疾人37户、烈士子女
2、4户。(一)这些农户没有参与农房改造的原因主要有:1.没有改造意愿。大部分特困农户的住房虽然是土坯房,但并不特别破旧,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危险事故,而且面积较大,空间宽敞,而且传统形式的土坯房更为适合本地气候环境,居住并不成问题。同时由于补助款只有2万,对于新建标准二层半砖混结构的房屋来讲几乎是杯水车薪,如果只建40-50平方的一层房屋,生活环境及质量反而不如以前的土坯房。因此相当部分特困农户不愿意新建房屋。2.没有改造能力。特困农户日常生活经济来源都常常短缺,根本就没有新建房屋的能力,即使加上补助和贷款(两项总计最多6万,考虑到还款能力问题,通常只能贷款2万),也不足以完成一层及简单装修,强行
3、完成的话只能背上一身债务,反而降低了生活质量。同时乡镇财政也困难,乡没有能力为这些农户进行集中统建。(二)建议措施:1.对特困农户按其意愿,对其居住的土坯房进行维修加固,维修加固形式由农户自定,或自行维修或由乡镇统一承包,农房办适当上调改造任务中维修加固的比例,建议由30%提高到50%。2.根据特困农户意愿将特困农户与其符合改造条件的亲属或他人进行“二户共建”,即两户农户共同新建一套房屋,两户农户共同居住并签订产权协议,验收时按照两户农户分别验收并发放补助。3.根据特困农户意愿进行“以租代建”,由农户自行寻找并租赁符合改造要求的房屋,签订租赁合同,并将老房拆除,将补助款用作租金发放。4.建议提
4、高特困户的维修补助标准,由3000提高到5000左右,因为在新建房屋的农户中,“四类”人员的补助标准都比一般农户要高,而在维修房屋的农户中也应该有相应的补助标准。同时也方便由乡镇统一承包维修,3000的标准太低,严格施工标准没人愿意承包。不建议提高新建的补助标准,不然以前已经改造的农户多有意见。二、危旧土坯房拆除问题乡2012年新建房屋68户,截止到目前为止,实际拆除旧房的仅有52套。2013新建房屋112户,截止到目前,只有78户农户拆除了旧房。(一)农户不拆除旧房的原因。1.农户采取的异地新建的方式,新房没有全部装修好之前,老房子还要住人。按照一般农户的情况,当年农户开工新建房屋,在年内是
5、无法装修完成并入住的,往往要等到一年后甚至更长时间。2.补助的发放标准规定,验收时没有拆除旧房的,补助发放30%。部分农户觉得老房子留着的利益比得到剩下70%的补助款利益大,所以就不拆了。3.空心房拆除方面没有任何政策及要求,所以农户不会主动去拆。(二)建议措施。1.更改补助的发放标准,只有旧房拆除的前提下才可以发放补助。2.尽快制定空心房拆除的相关政策,建议对拆除空心房的农户适当补助,或者可套用“土地增减挂”的模式进行。三、建材保障问题2013年乡共有水泥票1960吨,发放了1830吨。同时发放砖票38万块。总体来说存在“水泥不够用,砖票没人要”的情况。乡2013年新建的改造户有112户,户
6、均水泥17.5吨,远远低于实际需求。同时又有个别农户以打地基为名,领了水泥票又不实际开工而是将水泥票倒卖。建议将水泥票的发放时间规定为完成地圈梁以后。四、规划选址问题由于目前相关部门在规划和审批环节的滞后与脱节,同时又片面强调改造户的开工率与改造进度,大部分分散新建的农户基本都处于无规划、无审批的情况下,同时建设及验收环节又没有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检查,房屋的建设情况基本由农户说了算,超面积和超层高等情况的出现是很自然的事情。(一)建议措施。1.所有改造户在申报改造后必须先进行规划和审批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否则取消改造资格,视为违章建筑处理。2.在改造户完成地圈梁时,安排专业人员对改造户的建设情况进行测量检查,发现超面积等违章情况时对其限时整改,拒绝整改的改造户取消改造资格,并视为违章建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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