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江阳东区新时期精准扶贫就业扶贫阳江市阳东区新时期精准扶贫就业扶贫“以奖代补”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阳江市阳东区委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东发201610号)和阳江市阳东区新时期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东财农201614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贫困户就业创业积极性,实现就业脱贫的目标,我区结合实际,制订本操作细则。1、奖补原则1.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2.以奖代补。坚持“先干后补”原则,对自愿参与就业扶贫项目的贫困户,经驻村帮扶工作组(
2、队)组织自验,由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按项目收益状况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2、奖补对象纳入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指有16-60岁之间劳动力)家庭。3、奖补标准明确2016-2018年贫困户务工收入以奖代补标准:一类是通过学习、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实现有较稳定工作和可观收入的,或未参加过学习、正规培训,但积极务工,取得工资性收入的贫困劳动力,按常年务工总收入的8%进行奖励;二类是居家创业的,即就业地点在家庭且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工作,将按年创业纯收入(扣除生产成本)的8%进行奖励。贫困户以户为单位提供用工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证明贫困户收入情况的
3、材料图片等以确定贫困户年度务工总收入和创业纯收入。每户每年奖补3500元封顶。在验收前,该年度还有月份未发放工资的,该段时间的务工收入为月均工资(年度已发工资除以已发工资月份数)乘以未发工资月份数。 四、实施步骤(一)项目申报。须由有就业意愿且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向所在村驻村帮扶工作组(队)提出就业扶贫奖补项目申请(附件2),由驻村帮扶工作组(队)对项目核实,经村委会书记、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帮扶干部(贫困村由驻村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镇挂村领导签名确认后,报镇扶贫办汇总、审核。(二)核实就业状况。结对帮扶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要做好跟踪服务,积极联系贫困户,详细了解清楚贫困户就业情况,收集相关文
4、件材料存档,包括用工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证明贫困户收入情况的材料图片等。(三)项目验收。验收前,驻村帮扶工作组(队)收集整理本村符合就业奖补的贫困户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贫困户就业奖补情况进行自检,填写项目验收表(附件3),自检完成后将项目申请表、验收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镇扶贫办。镇组织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市、区直单位驻镇工作组副组长、镇扶贫办、纪委、财政所等组成(可邀请当地劳动站及镇其他有关人员参与),填写好验收表(附件3),并将最终验收结果公示于镇及有关行政村、自然村7天无异议后,再发放奖补资金。(四)资金发放。验
5、收后,由镇扶贫办整理材料(附件2、3、4、5,及贫困户就业情况证明材料、镇村组公示图片等)归档,并汇总附件3、4、5报镇财政所统一报账,将奖补资金发放到符合就业奖补政策的贫困户银行账户中。同时,上报附件4、5至区扶贫办存档。五、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影响扶贫工作及社会稳定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虚报冒领,坚决追回扶贫款,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阳江市阳东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申请流程图 2、阳江市阳东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 3、阳江市阳东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表 4、阳江市阳东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户
6、汇总表 5、阳江市阳东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村汇总表附件 1阳江市阳东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申请流程图贫困户提出申请。驻村帮扶工作组(队)进行核实,由村委会书记、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帮扶干部(贫困村由驻村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镇挂村领导签名。报送镇扶贫办汇总、审核、存档。前期 结对帮扶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要做好跟踪服务,收集贫困户所在用工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证明贫困户收入情况的材料图片等。中期由驻村帮扶工作组(队)分别按照年度对申请贫困户进行自检,并将自检材料(附件2、3、4)报送镇扶贫办。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组对贫困户就业“以奖代补”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材料(附
7、件3)报送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将验收结果名单在镇、村和自然村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镇扶贫办归档材料,提供附件3、4、5到镇财政所统一报账,由镇财政所将奖补资金发放到贫困户银行账户。 后期附件 2阳江市阳东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户 码家庭住址 镇 村 自然村是否参加过培训且有资格证户主身份证号户主开户行账号务工者及工种务工收入奖补标准奖补金额时间段、工作单位及所在地小计户主签名结对帮扶干部签名驻村帮扶干部签名第一书记签名镇挂村领导签名申请项目资金仟 佰 拾 元(¥ )申请日期年 月 日审 核 意 见村委会核实意见镇扶贫办审定意见 (公章)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8、公章)镇扶贫办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务工者及工种”填写家庭中务工人姓名及相应工种;“务工收入”填写从事该工作取得的全年收入;“奖补标准”填写奖补百分比;“奖补金额”按奖补标准计算所得。2. 就业项目奖补,每户达到3500元为封顶线。3.此申请表一式三份,镇扶贫办、镇财政所、村委会各一份。附件 3阳江市阳东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表序号户主姓名务工者姓名务工年收入工作单位及工种工作所在地村自检情况镇验收情况奖补标准应奖补金额(元)备注务工时间务工收入务工时间务工收入 镇 村(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签名: 镇挂村领导签名:镇验收组组员签
9、名: 镇验收组组长签名: 填表说明:1.“务工时间”以“月”为单位;2.贫困户每一名务工者填写一行;3.验收先由驻村帮扶工作组(队)自检,再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验收;4.此表一式三份,镇扶贫办、镇财政所、村委会各一份。附件 4阳江市阳东区 镇 年度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户汇总表 镇 村(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序号村、自然村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务工时间务工收入奖补标准补助金额(元)农户签名备注合计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签名: 镇挂村领导签名: 镇扶贫负责人签名:填报说明:1.“务工时间”、“务工收入”、“奖补金额”栏,验收前,按自检结果填写;验收后,按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填写;2.此表一式四份,区扶贫办、镇扶贫办、镇财政所、村委会各一份。附件 5阳江市阳东区 镇 年度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村汇总表 镇(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序号行政村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数奖补 户数应补助金额(元)申请补助金额(元)备注小计镇扶贫办负责人签名: 镇分管领导签字: 镇主要领导签名:说明:1.由镇扶贫办汇总填写;2.此表一式三份,区扶贫办、镇扶贫办、镇财政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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